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352 证券简称:顺丰控股 公告编号:2023-071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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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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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认购嘉里物流发行的永续可转换债券
2023年3月29日,根据公司发展战略,为了支持公司控股子公司嘉里物流扩展东南亚国际快递业务,特别是支持其子公司Kerry Express (Thailand) Public Company Limited(股票代码:KEX)发展,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 SF Holding Limited(作为认购人),与嘉里物流(作为发行人)以及配售代理签署《认购和配售代理协议》,SF Holding Limited 拟认购嘉里物流发行的7.8 亿港元永续可转换债券。截至协议签署日,公司通过下属全资子公司间接持有嘉里物流的股份比例为51.52%,基于初始转换价格18.8港元/股测算,假设可转债未来全部转股,公司对嘉里物流的持股比例将上升至52.61%。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认购控股子公司嘉里物流发行的永续可转债的议案》。报告期内,本次交易已完成交割。
(二)公司全资子公司在境内外发行债务融资产品
报告期内,根据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出具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2]DFI14 号),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顺丰泰森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2 月 16 日、2023 年 3 月 30 日发行 2023 年第一期及第二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规模合计为人民币 15 亿元。
(三)筹划发行H股股票并上市
为进一步推进国际化战略、打造国际化资本运作平台、提升国际品牌形象、 提高综合竞争力,公司计划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股票并申请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以下简称“H股发行并上市”)。公司分别于2023年8月1日、2023年8月1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将充分考虑现有股东的利益和境内外资本市场的情况,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内(即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8个月或同意延长的其他期限)选择适当的时机和发行窗口完成H股发行并上市。
2023年8月21日,公司向香港联交所递交了H股发行并上市的申请,并于同日在香港联交所网站刊登了H股发行并上市的申请资料。公司H股发行并上市尚需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香港联交所等相关政府机关、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的批准、核准或备案,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关于上述重大事项的披露索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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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52 证券简称:顺丰控股 公告编号:2023-069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3年8月18日通过电子邮件发出会议通知,2023年8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视频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董事7名,实际参与董事7名。会议由董事长王卫先生主持,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充分讨论和审议,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董事认真审议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认为公司半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2023年上半年度经营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71)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二、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董事会认为2023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及运作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则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合法、合规,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72)。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特此公告。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八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352 证券简称:顺丰控股 公告编号:2023-070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3年8月18日通过电子邮件发出会议通知,2023年8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监事5名,实际参与监事5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岑子良先生主持,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充分讨论和审议,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71)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二、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2023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及运作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则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合法、合规,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72)。
特此公告。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二三年八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352 证券简称:顺丰控股 公告编号:2023-072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8月16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21]2721号文《关于核准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本公司获准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普通股455,644,045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本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349,772,647股人民币普通股,扣除含税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9,000万元后,实际收到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1,991,000万元。上述资金于2021年10月27日到位,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1)第1032号验资报告。同时,本公司发生了与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以外的其他发行费用(含税)人民币267.97万元,实际净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90,732.03万元。
本公司2023年上半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17,891.13万元,截至2023年6月30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828,584.46万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1,824,326.60万元,使用募集资金累计形成的理财收益、利息收入等人民币4,257.86万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66,405.43万元;2023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收到银行利息及理财收益共计人民币3,877.02万元,截至2023年6月30日累计收到银行利息及理财收益共计人民币27,684.05万元,其中4,257.86 万元已于2022年度投入原募投项目,实际结余人民币23,426.19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本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该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166,405.43万元,连同累计收到尚未使用的银行利息、理财收益人民币23,426.19万元,合计人民币189,831.62万元。其中作为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而购买理财产品的余额为人民币113,000.00万元,存放于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为人民币76,831.62万元。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续)
于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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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续)
于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具体如下(续):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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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①隶属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喜年支行,根据工商银行分支行对外用印权限制度,《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需由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喜年支行签署。
注②隶属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根据兴业银行分支行对外用印权限制度,《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需由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
注③隶属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根据浦发银行分支行对外用印权限制度,《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需由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
注④隶属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根据平安银行分支行对外用印权限制度,《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需由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签署。
注⑤隶属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根据光大银行分支行对外用印权限制度,《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需由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
注⑥隶属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根据广发银行分支行对外用印权限制度,《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需由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
注⑦隶属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根据民生银行分支行对外用印权限制度,《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需由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
注⑧隶属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根据中信银行分支行对外用印权限制度,《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需由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
注⑨隶属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根据中国银行分支行对外用印权限制度,《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需由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签署。
注⑩隶属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根据交通银行分支行对外用印权限制度,《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需由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续)
于2021年10月,本公司与各募投项目实施主体 – 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深圳顺丰泰森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顺丰科技有限公司、顺丰航空有限公司、鄂州丰泰启盛物流发展有限公司、鄂州顺路物流有限公司,联席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喜年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车公庙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侨城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国贸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国家开发银行深圳市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星展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进出口银行深圳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在使用募集资金时,本公司按照《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中的相关规定,履行了申请和审批手续。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2023年上半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公司于2021年10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3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投资品种发行主体为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有效期限自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止。
本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8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7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投资品种为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型产品,有效期限自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2023年上半年,在董事会审议额度内,本公司循环购买保本理财产品,实现收益人民币2,612.98万元。截止2023年6月30日,公司累计实现理财收益为人民币23,833.32万元。于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余额为人民币113,000.00万元。
除上述保本理财外,2023年上半年本公司还实现活期存款利息收入人民币1,264.04万元,累计实现活期存款利息收入人民币3,850.73万元。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变更部分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
本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八月二十九日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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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续)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续)
注1“本年度投入金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633,845.85万元。
注2该项目旨在提高公司的中转操作能力和效率,提高公司的仓储服务能力与质量,增强中转运输网络和仓储服务网络的稳定性,提升客户体验与满意度,进一步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无法直接量化其实现的效益。
注3该项目旨在提高公司中转操作能力和运营效率,降低整体运营成本,提升核心转运网络的灵活性和稳定性,同时为公司长期业务拓展奠定基础,无法直接量化其实现的效益。
注4该项目旨在丰富公司对于不同行业的数智化供应链系统解决方案,有力提升公司供应链一站式服务能力,提升客户粘性,助力公司成为科技驱动的综合性供应链解决方案提供商,无法直接量化其实现的效益。
注5该项目旨在提高公司的干支线运输能力和最后一公里网络服务效率,增强运输网络的安全性,从而提升公司在快递物流服务领域的核心竞争力,无法直接量化其实现的效益。
注6该项目旨在为公司机队的运输安全、经营效率提供保障,增强空运运输网络的稳定性及安全性,从而提升公司在综合物流服务领域的核心竞争力,无法直接量化其实现的效益。
注7该项目旨在增强公司的资金实力,满足公司市场份额和经营规模逐步扩大后的营运资金需求,有利于提升上市公司抗风险能力,服务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和长远战略的实现,无法直接量化其实现的效益。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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