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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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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3-08-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446 公司简称:金证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3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446 证券简称:金证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4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158号)文件核准,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金证股份”)以12.34元/股的价格向15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81,145,721股,募集资金总额1,001,338,197.14元,扣除发行费用16,550,943.39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984,787,253.75元。

截至2021年3月5日,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指定的收款银行账户收到15名发行对象缴纳的申购金证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的资金。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大华验字[2021]000158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将募集资金存储于公司董事会决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内。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495,583,140.09元,其中募集资金按计划投入“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238,149,997.14元,2023年度投入其他募投项目建设125,434,162.57元,收到银行存款利息3,136,022.93元,扣除手续费131.29元,可用余额总计170,527,703.10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制定与执行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自律规则,结合实际情况,公司全面制定了《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在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及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开设了2020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21年3月22日与平安证券、前述银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22年4月,公司募投项目发生变更,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开立新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2年5月12日,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及平安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北京北方金证科技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及平安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约定履行义务,并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和《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对募集资金实行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八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一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单位:万元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证券代码:600446 证券简称:金证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8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9月1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9月15日 14时00分

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五道金证科技大楼9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9月15日

至2023年9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3年第六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2023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3年8月29日公司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适用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于2023年9月12日(上午9一11时,下午15一17时)向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外地股东可以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以收信邮戳为准)。

2、请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如授权委托,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

3、个人股东请提供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如授权委托,还需提供股东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

六、其他事项

会期半天,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公司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五道金证科技大楼9楼会议室

邮政编码:518057

联系人:陈志生

联系电话:0755-86393989 传真:0755-86393986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9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446 证券简称:金证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6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使用不超过21,000万元(人民币,下同)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证股份”)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23年第六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2023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21,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使用期限届满前,该部分资金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158号)文件核准,公司以12.34元/股的价格向15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81,145,721股,募集资金总额1,001,338,197.14元,扣除发行费用16,550,943.39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984,787,253.75元。

截至2021年3月5日,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指定的收款银行账户收到15名发行对象缴纳的申购金证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的资金。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大华验字[2021]000158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将募集资金存储于公司董事会决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内。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原募投项目资金投入情况:

单位:万元

(二)变更后募投项目资金投入情况:

单位:万元

截至2023年8月27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50,090.77万元(含利息并扣除手续费)。

三、本次借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将使用不超过21,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使用期限届满前,该部分资金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建设及进展,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超前需要资金时,公司及时将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进展。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

四、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已经公司在2023年8月2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2023年第六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2023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同时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规范使用该部分资金。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此项安排。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2023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1,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3年第六次会议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

(三)保荐人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人民币21,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使用时间未超过12个月,公司已承诺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等,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金证股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金证股份第七届董事会2023年第六次会议决议》;

2、《金证股份第七届监事会2023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3、《金证股份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4、《金证股份监事会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审核意见》;

5、《平安证券关于金证股份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446 证券简称:金证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2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

2023年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2023年第四次会议于2023年8月28日上午10时在公司九楼大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刘瑛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召开、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投票结果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53)。

二、《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54)。

三、《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1,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3年第六次会议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证股份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6)。

四、《关于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3-2025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3-2025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7)。

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二三年八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446 证券简称:金证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1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

2023年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3年第六次会议于2023年8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8名,实到董事8名。经过充分沟通,以传真方式行使表决权。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会议以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53)。

二、会议以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54)。

三、会议以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孙公司珠海齐普生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孙公司珠海齐普生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5)。

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的议案》;

因部分银行综合授信到期,公司重新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授信金额合计70,000万元,具体如下: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期限不超过壹年的综合授信额度(实际币种、金额、期限、用途以银行的最终审批结果为准),担保方式为信用。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期限不超过壹年的综合授信额度(实际币种、金额、期限、用途以银行的最终审批结果为准),担保方式为信用。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期限不超过壹年的综合授信额度(实际币种、金额、期限、用途以银行的最终审批结果为准),担保方式为信用。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向浦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期限不超过壹年的综合授信额度(实际币种、金额、期限、用途以银行的最终审批结果为准),担保方式为信用。

五、会议以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将使用不超过21,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使用期限届满前,该部分资金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建设及进展,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超前需要资金时,公司及时将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进展。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6)。

六、会议以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3-2025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3-2025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7)。

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会议以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58)。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446 证券简称:金证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7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

(2023-2025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完善和健全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证股份”或“公司”)对股东持续、稳定、合理的回报规划和机制,增强利润分配政策决策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切实保护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22]3号)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及《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综合考虑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特制定《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3-2025年)》(以下简称“本规划”)。本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制定本规划的原则

本规划的制定应符合《公司章程》有关利润分配的相关条款,应重视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可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在充分考虑股东利益的基础上处理公司的短期利益及长远发展的关系,确定合理的利润分配方案,并据此制定一定期间执行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划,以保持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并保证公司长久、持续、健康的经营能力。

二、制定本规划考虑的因素

(一)综合分析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资金需求等因素,选择有利于投资者分享公司成长和发展成果、取得合理投资回报的利润分配政策。

(二)平衡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

三、未来三年(2023-2025年)的具体股东回报规划

(一)股利分配方式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公司如采取现金分配股利,应当结合公司股本规模、发展前景、利润增长状况、现金流量情况,合理制订方案,并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二)公司拟实施现金分红时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公司当年盈利,并由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3、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三)分红比例的规定

在公司正常经营且现金流量满足的前提条件下,公司将积极采取现金分红,且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四)股利分配的时间间隔

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条件情况下,公司将积极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五)股票股利发放条件

公司根据年度的盈利情况及现金流状况,在保证现金分红比例和公司股本规模及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可以考虑进行股票股利分红。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考虑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合理因素。

四、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制定周期及相关决策机制

公司的利润分配预案由公司经营层、董事会结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盈利情况、资金需求和股东回报规划提出、拟定预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预案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应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时,应当明确在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出现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情形时的方案调整原则。

监事会对董事会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以及是否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等情况进行监督。

如因公司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公司董事会可以对分红政策和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进行调整,调整时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并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董事会对分红政策和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进行调整,需经董事会过半数以上表决通过,独立董事应当发表独立意见,并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批准,并充分披露调整的具体原因及合理性。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为中小股东参与决策提供便利。

公司在调整分红政策和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时,应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独立董事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可采取通过公开征集意见或召开论证会等方式,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五、本规划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执行。

六、本规划由公司董事会制定并负责解释,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及实施。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446 证券简称:金证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5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孙公司珠海齐普生科技

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珠海齐普生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齐普生”)

●本次为珠海齐普生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元,下同),公司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4,000万元。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上述担保无反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3年8月28日,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证股份”)第七届董事会2023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孙公司珠海齐普生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全资孙公司珠海齐普生因经营需要须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用于日常经营活动,公司拟为珠海齐普生向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具体担保情况如下:公司拟为珠海齐普生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壹亿元整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贰拾肆个月,担保金额用于企业日常经营,授信的实际金额、期限、币种、具体用途以银行的最终审批结果为准,有效期为两年。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3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有效的对外担保总额为149,9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40.25%,在本次对外担保议案审议通过后,公司累计有效的对外担保总额为159,900万元。

因珠海齐普生截至2023年第二季度末财务报表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珠海齐普生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MA55X8L14U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乔东斌

注册资本:18,000万元

成立日期:2021年01月28日

住所:珠海市横琴新区环岛东路1889号横琴·澳门青年创业谷18栋201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网络技术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开发;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信息安全设备销售;网络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通讯设备销售;软件销售;互联网设备销售;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国内贸易代理;工程管理服务;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股权结构:珠海齐普生为深圳市齐普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截至2023年6月30日,珠海齐普生资产总额为82,083.31万元,负债总额为58,351.36万元,资产净额为23,731.96万元,营业收入为50,905.43万元,净利润为500.11万元。

三、董事会意见

珠海齐普生为公司全资孙公司,本次担保是基于珠海齐普生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董事会认为珠海齐普生经营情况正常,资信良好,公司为珠海齐普生提供担保的风险可控。上述担保行为不会损害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董事会同意本次提供担保的事项。因珠海齐普生2023年第二季度末财务报表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的累计金额

截至2023年8月28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含反担保)总额为149,9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比例为40.25%,其中公司对齐普生科技(含珠海齐普生)的担保总额为149,900万元,担保余额为136,4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比例为36.62%。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五、备查文件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3年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