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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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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3-08-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3026 证券简称:中晶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8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报告期内,因未满足2022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所有激励对象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对应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即21.41元/股。公司对70名激励对象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37.7364万股进行回购注销。且鉴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中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公司决定取消其激励对象资格并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0.7万股,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即21.41元/股。

综上,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38.4364万股,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从101,017,880股变更为100,633,516股。

证券代码:003026 证券简称:中晶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7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18日以邮件、电话的形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于2023年8月28日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监事会主席何国君、监事万喜增、监事郑伟梁共3人现场参与本次会议)。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何国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和《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和《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28)。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23年度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反映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违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度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29)及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003026 证券简称:中晶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6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18日以电话、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8月28日9: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应参加会议董事7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7人(董事长徐一俊、董事黄笑容、董事郭兵健共3人现场参与本次会议,董事徐伟、独立董事杨德仁、独立董事魏江、独立董事胡旭微共4人以通讯方式参与本次会议)。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会议由董事长徐一俊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和《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28)。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度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29)及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003026 证券简称:中晶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9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3210号文核准,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采用网上发行和网下发行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494.70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3.89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4,651.38万元,扣除券商承销佣金及保荐费2,382.64万元后,主承销商海通证券于2020年12月15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浙江长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陵路支行账户(账号为:201000263123448)人民币25,768.74万元、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兴支行账户(账号为:33050164722700001546)人民币4,500.00万元、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长兴支行账户(账号为:572900249010101)人民币2,000.00万元。另扣减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用、发行手续费及材料制作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770.94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30,497.8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审验,并由其于2020年12月15日出具的《验资报告》(瑞华验字[2020]33130002号)验证确认。

2、募集金额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

2020年使用募集资金0.00万元,2020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1.84万元;2021年使用募集资金16,238.37万元,2021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622.65万元;2022年使用募集资金13,447.70万元,2022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221.34万元。2023年半年度使用募集资金0.00万元,2023年半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3.28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29,686.07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869.11万元。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结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余额为1,680.84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及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2021年1月13日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长兴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浙江长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鉴于“高端分立器件和超大规模集成电路用单晶硅片项目”、“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主体为浙江中晶新材料研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晶新材料”),公司与子公司中晶新材料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长兴支行、浙江长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监管协议明确约定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协议的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且都得到有效履行。专户银行定期向保荐机构寄送对账单,公司授权保荐机构可以随时查询、复印专户资料,保荐机构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查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鉴于公司“高端分立器件和超大规模集成电路用单晶硅片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已全部按计划投入使用完毕,为方便账户管理,公司完成了募集资金专户(浙江长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陵路支行201000263123448和201000263731256、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兴支行33050164722700001546)的注销手续。前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浙江长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陵路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兴支行及保荐机构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2、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有2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度上半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向为“高端分立器件和超大规模集成电路用单晶硅片项目”、“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其中“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不直接生产产品,其效益从为公司提供的技术支撑服务中间接体现,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建成有效提升了公司综合研发实力和自主创新能力,提高了公司产品的附加值,为公司的发展壮大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保证和充足的技术储备。“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主要是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进一步确保公司的财务安全,增强公司市场竞争力,而非单独项目投入,因此无法单独核算效益。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进行了披露,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应在专项报告分别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情况。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29日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1-6月

编制单位: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 万元

[注1] 公司公开发行普通股股票共募集人民币34,651.38万元,扣除券商承销佣金及保荐费2,382.64万元以及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770.94万元后(以上费用均不含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30,497.8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