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3693 公司简称:江苏新能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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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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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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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截至报告期末,江苏省沿海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减少的674,600股为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所致,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所涉及的股份所有权不发生转移。公司未知悉其他前10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的情况。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693 证券简称:江苏新能 公告编号:2023-026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8月28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8月16日以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参会董事9人,实际参会董事9人。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江苏省国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存贷款业务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通过审阅江苏省国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财务公司”)2023年半年度财务报表,评估国信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公司认为:
国信财务公司持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具有经营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资质。未发现国信财务公司存在违反《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形。国信财务公司严格按《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之规定经营,经营情况良好,未发现国信财务公司的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公司与国信财务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目前不存在风险问题。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江苏省国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存贷款业务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朱又生、张丁、陈琦文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该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3693 证券简称:江苏新能 公告编号:2023-028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9月11日(星期一)下午15:00-16: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 问题征集方式:投资者可在2023年9月8日(星期五)前将关注的问题提前发送至公司邮箱(jsnezqb@163.com),或者于2023年9月4日(星期一)至9月8日(星期五)16:00期间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进行提问,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一、说明会类型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3年8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为加强与投资者的深入交流,使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3年半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等情况,公司将于2023年9月11日(星期一)下午15:00-16:00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2023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9月11日(星期一)下午15:00-16: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朱又生先生,董事、总经理陈华先生,独立董事蔡建先生,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张军先生,财务总监张颖女士,证券事务代表董一红女士(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于2023年9月11日(星期一)下午15:00-16:00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在2023年9月8日(星期五)前将关注的问题提前发送至公司邮箱(jsnezqb@163.com),或者于2023年9月4日(星期一)至9月8日(星期五)16:00期间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进行提问,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证券事务部
电话:025-84736307
邮箱:jsnezqb@163.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结束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3693 证券简称:江苏新能 公告编号:2023-027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3年8月28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8月16日以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参会监事7人,实际参会监事7人。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江苏省国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存贷款业务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江苏省国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存贷款业务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监事会主席李崇琦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