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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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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3-08-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88191 公司简称:智洋创新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五、风险因素”部分内容。

1.3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1.7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191 证券简称:智洋创新 公告编号:2023-057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已于2023年8月18日以书面、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

2、会议于2023年8月28日上午9点30分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孙培翔、谭博学、肖海龙、芮鹏以通讯方式参加,其余董事均以现场方式参加。

3、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国永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董事会会议。

4、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国永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表决,会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及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2023年半年度,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存放、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情况进行了及时的披露,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方面不存在违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公司拟向董事会申请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具有合法经营资格金融机构销售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理财产品等),该事项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和股东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经董事会会议审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该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88191 证券简称:智洋创新 公告编号:2023-058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已于2023年8月18日以书面、邮件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通知。

2、会议于2023年8月28日下午2点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战新刚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其余监事以现场方式参加。

3、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传伦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列席本次监事会会议。

4、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及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经监事会会议审议,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该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3年半年度,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存放、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情况进行了及时的披露,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方面不存在违规情形。经监事会会议审议,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该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所需资金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协定存款、收益凭证等),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利用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经监事会会议审议,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该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88191 证券简称:智洋创新 公告编号:2023-059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

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协定存款、收益凭证等),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该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及资金安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节省财务费用,更好地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全体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协定存款、收益凭证等)。

二、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够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为控制风险,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以及受发行主体等原因可能导致的本金受损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誉好、规模大、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发行机构。

2、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财务部门必须建立台账对短期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相关审议程序

2023年8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协定存款、收益凭证等),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该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协定存款、收益凭证等),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综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所需资金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协定存款、收益凭证等),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利用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4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88191 证券简称:智洋创新 公告编号:2023-060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洋创新”、“公司”或“本公司”)将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1年3月2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614号),公司获准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8,261,512.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11.38元,共计募集人民币435,416,006.56元,扣除相关不含税承销和保荐费用人民币39,056,603.77元(不包括本公司前期已支付的不含税保荐费用943,396.23元)后的余款人民币396,359,402.79元,已由承销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4月1日汇入到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本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35,416,006.56元,扣除保荐承销费(不含税)人民币40,000,000.00元,扣除其他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7,110,117.96元后,实际可使用募集资金为人民币378,305,888.60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ZE10079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本报告期使用及期末结余情况

2023年半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募投项目支出金额6,229,981.91元;以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8,400,000.00元。截至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为31,206,331.58元,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及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智能变电站全面巡视系统建设项目”变更并结项,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项。截止至2023年6月底,上述两项目专项账户资金余额合计为26,644,021.66元,目前销户手续尚未办结,其余额未计入项目结束结余资金转入流动资金项目中。扣除该金额后截至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4,562,309.92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及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公司与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专户储存募集资金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高新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高新支行营业室、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分行、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报告期内,本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并履行了相关义务,未发生违法违规的情形,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本公司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本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1《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7)。

公司于2023年4月26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5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7)。

2023年半年度累计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保本理财、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合计6,500.00万元,到期收回6,500.00万元,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投资产品收到的理财收益27.15万元,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已全部收回,目前无在途募集资金现金管理。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将部分超额募集资金84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30%,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中使用,在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

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已累计使用上述2,52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及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智能变电站全面巡视系统建设项目”变更并结项,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同时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改善公司资金状况,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济效益,同意将节余的募集资金人民币2,633.26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截止2023年6月30日,公司尚未办理销户手续,尚未注销相关募集资金账户,公司与保荐机构、项目实施主体、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尚未终止。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4月2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及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智能变电站全面巡视系统建设项目”变更并结项,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及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6)。截止至2023年6月底,公司尚未办结剩余资金转出及销户手续,公司与保荐机构、项目实施主体、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亦尚未终止,账户资金余额为24,049,731.35元。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特此公告。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9日

附表1: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智慧线路可视化及智能管理系统建设项目”达产后年度营业收入测算数为36,000.00万元,2022年4月该项目已建设完成并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2022年及本报告期,公司输电线路智能运维分析管理系统总收入分别为56,016.90万元、30,910.29万元。

注2:“智能变电站全面巡视系统建设项目”达产后年度营业收入测算数为18,000.00万元,2023年4月该项目已建设完成并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变电智能运维解决方案总收入为5,204.89万元。

注3:本表所有数值保留2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