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5068 公司简称:明新旭腾
转债代码:111004 转债简称:明新转债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
■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5068 证券简称:明新旭腾 公告编号:2023-073
转债代码:111004 转债简称:明新转债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明新旭腾”)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3年08月25日以现场+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和材料已于2023年08月15日分别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卜凤燕女士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明新旭腾2023年半年度报告》和《明新旭腾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明新旭腾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74)。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首发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2亿元闲置首发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相关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暂时补流事项提高了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促进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符合全体股东利益,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监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2亿元闲置首发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明新旭腾关于使用部分闲置首发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6)。
特此公告。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08月29日
证券代码:605068 证券简称:明新旭腾 公告编号:2023-077
转债代码:111004 转债简称:明新转债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半年度业绩
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09月12日(星期二)上午 10:00-11: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3年09月05日(星期二)至09月11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ir@mingxinleather.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3年08月29日发布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3年半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3年09月12日上午 10:00-11:00举行2023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3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09月12日上午 10:00-11: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董事长、总经理:庄君新先生
董事会秘书:袁春怡女士
财务总监:李萍女士
独立董事:张惠忠先生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3年09月12日(星期二)上午10:00-11: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3年09月05日(星期二)至09月11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ir@mingxinleather.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573-83675036
邮箱: ir@mingxinleather.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08月29日
证券代码:605068 证券简称:明新旭腾 公告编号:2023-072
转债代码:111004 转债简称:明新转债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明新旭腾”)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3年08月25日以现场+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和材料已于2023年08月15日分别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庄君新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明新旭腾2023年半年度报告》和《明新旭腾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明新旭腾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74)。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明新旭腾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审议通过《关于变更英文名称、英文简称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明新旭腾关于变更英文名称、英文简称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5)和《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首发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明新旭腾关于使用部分闲置首发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6)。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明新旭腾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08月29日
证券代码:605068 证券简称:明新旭腾 公告编号:2023-074
转债代码:111004 转债简称:明新转债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现对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明新旭腾”)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1、2020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384号)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4,15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3.1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6,155.50万元,扣除与本次公开发行相关的费用(不含增值税)8,955.50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87,200.0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扣除保荐承销费后的余额已于2020年11月17日汇入公司设立的募集资金专户中,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0〕510号《验资报告》。
2、2022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27号)核准,公司于2022年03月30日公开发行了6,73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7,300万元,扣除承销与保荐费后实际收到的金额为66,694万元。另扣除与本次公开发行相关的费用(不含增值税)329.77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6,364.2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04月07日到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证报告》(天健验〔2022〕119号)。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1、2020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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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差额包含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的尚未到期理财产品19,000.00万元,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800.00万元,中国民生银行(募集资金账户)注销后划转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的利息收入36.93万元,收到的使用自有资金账户多支付的银行手续费0.15万元。
注2:本表金额转换成万元时,因四舍五入可能存在尾差。
2、2022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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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差额包含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的本次公开发行相关的费用(不含增值税)287.32万元,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的尚未到期理财产品16,000.00万元,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8,000.00万元。
注2:本表金额转换成万元时,因四舍五入可能存在尾差。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
1、2020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公司与保荐机构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已分别与募集资金专户的开户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与保荐机构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辽宁富新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富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与保荐机构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阜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河门支行、江苏明新旭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旭腾科技”)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与保荐机构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行、旭腾科技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遵照履行。
2、2022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公司在嘉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湖支行(以下简称“嘉兴银行南湖支行”)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南湖支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南湖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与保荐机构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嘉兴银行南湖支行、农业银行南湖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与子公司明新梅诺卡(江苏)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新梅诺卡”)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杭州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与保荐机构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民生银行杭州分行、明新梅诺卡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0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1、2020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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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22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
二、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2年06月2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3,913.68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2年07月1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于2023年04月1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亿元闲置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截至2023年06月30日,公司已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转出2.47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归还金额0.28亿元,从公司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转出2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归还金额1.8亿元,公司将在规定到期日之前悉数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2年04月1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4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的产品品种为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风险较低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使用期限内可以滚动使用,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行使现金管理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
公司于2023年04月1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的产品品种为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风险较低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使用期限内可以滚动使用,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行使现金管理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
2023年半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
(五)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3年半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2023年半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半年度,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2年06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票据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改进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款项支付方式,降低财务费用,董事会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票据支付部分募投项目应付设备、材料以及工程款等,同时以募集资金等额进行置换,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已经使用资金。
2023年04月1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新增全资子公司旭腾科技作为实施主体,与公司共同实施“年产110万张牛皮汽车革清洁化智能化提升改造项目”,上述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相应增加江苏省新沂市经济开发区,并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展和实际资金需求,向旭腾科技提供总额不超过该项目最高募集资金拟投资金额的有息借款用于募投项目的实施,具体情况如下:
■
三、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半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四、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3年半年度,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进行相关信息的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特此公告。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08月29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0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023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 公司年产110万张牛皮汽车革清洁化智能化提升改造项目在母公司及子公司江苏明新旭腾科技有限公司实施,截至2023年06月30日,项目已取得年产110万张的阶段性验收,技改已完成。公司该项目上已经购置并投入使用的机器设备2023年半年度产生的效益,按照新增产能所增长的产量占2023年半年度总产量的比例乘以母公司牛皮汽车革业务产生的效益总额计算得出。截至2023年06月30日,项目并未全部达产,仅是技改部分已完成,尚不能以110万达产后的承诺效益对比实际效益评价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附件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2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3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 本期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投入进度大于100.00%主要系账户利息收入补充流动资金所致。
证券代码:605068 证券简称:明新旭腾 公告编号:2023-075
转债代码:111004 转债简称:明新转债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英文名称、英文简称
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08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英文名称、英文简称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变更公司英文名称、英文简称的情况
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和经营策略和实际需要,公司拟变更公司英文名称、英文简称,具体变更如下:
变更前的英文名称:Mingxin Automotive Leather Co.,Ltd.
英文简称:Mingxin Automotive Leather
变更后的英文名称:Mingxin New Material Co.,Ltd.
英文简称:Mingxin New Material
二、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鉴于公司拟变更英文名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同步修订现行的《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除上述修订的条款外,其他条款保持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相关事宜,本次变更内容和相关章程条款的修改最终以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核准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08月29日
证券代码:605068 证券简称:明新旭腾 公告编号:2023-076
转债代码:111004 转债简称:明新转债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首发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明新旭腾”)本次拟使用不超过2亿元闲置首发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 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于2023年08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首发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亿元闲置首发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384号)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4,15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3.1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6,155.50万元,扣除与本次公开发行相关的费用(不含增值税)8,955.50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87,200.0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扣除保荐承销费后的余额已于2020年11月17日汇入公司设立的募集资金专户中,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0〕510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2018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2019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募投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募投项目“年产110万张牛皮汽车革清洁化智能化提升改造项目”已于2023年05月12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将公司“年产110万张牛皮汽车革清洁化智能化提升改造项目” 新增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新增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明新旭腾科技有限公司,新增实施地点为江苏省新沂市经济开发区。
注2:募投项目“年产50万张高档无铬鞣牛皮汽车革工业4.0建设项目”已于2021年09月30日召开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将公司“年产50万张高档无铬鞣牛皮汽车革工业4.0建设项目”实施主体由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辽宁富新新材料有限公司变更为全资子公司江苏明新旭腾科技有限公司,实施地点相应由辽宁省阜新市皮革产业开发区变更为江苏省新沂市经济开发区。
截至2023年08月15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共47,654.68万元,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余额为43,547.73万元(含利息并扣除手续费)。
三、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情况
公司于2022年07月1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3年07月13日,公司已将实际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24,700万元闲置首发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于2023年04月1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亿元闲置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从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转出2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目前,上述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到期,相关资金尚未全部归还,公司将在规定到期日之前悉数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首发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公司经营成本,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闲置首发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本次使用部分闲置首发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不会直接或间接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五、本次使用部分闲置首发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08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首发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亿元闲置首发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首发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本次使用部分闲置首发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首发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本次募集资金暂时补流行为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首发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暂时补流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2亿元闲置首发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相关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暂时补流事项提高了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促进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符合全体股东利益,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监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2亿元闲置首发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首发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首发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0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