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公告
(上接185版)
证券代码:688606 证券简称:奥泰生物 公告编号:2023-041
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51.0000元/股调整为28.0067元/股
● 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由77.0000万股调整为113.2516万股。其中,首次授予数量由72.0000万股调整为105.8976万股;预留授予数量由5.0000万股调整为7.3540万股。
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同意董事会根据《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对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授予价格(含预留部分)由51.0000元/股调整为28.0067元/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数量由77.0000万股调整为113.2516万股。其中,首次授予数量由72.0000万股调整为105.8976万股;预留授予数量由5.0000万股调整为7.3540万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2年6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查〈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2年6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二)2022年6月28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7),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裘娟萍女士作为征集人就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三)2022年6月28日至2022年7月7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无反馈记录。2022年7月9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2-039)。
(四)2022年7月14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于2022年7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40)。
(五)2022年7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六)2023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七)2023年4月29日至2023年5月8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无反馈记录。2023年5月9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3-024)。
(八)2023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调整的主要内容
(一)调整事由
公司于2023年5月19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于2023年6月3日披露了《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3-027)。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本次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53,904,145股为基数,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1,036,000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1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8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528,681,450.00元(含税),转增25,376,710股,本次转增后总股本为79,280,855股。因存在差异化分红,调整后每股现金红利为9.8078元/股(含税),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0.4708。
鉴于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若在本次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若在本次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二)调整方法及结果
1、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
(1)派息: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2)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P=P0/(1+n)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根据以上公式,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后的授予价格(含预留部分)=(P0-V)/(1+n)=(51.0000-9.8078)/(1+0.4708)=28.0067元/股。
2、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授予数量的调整方法如下: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Q=Q0×(1+n)
其中:Q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数量;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根据以上公式,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数量=Q0×(1+n)=77.0000×(1+0.4708)=113.2516万股。其中,首次授予数量由72.0000万股调整为105.8976万股;预留授予数量由5.0000万股调整为7.3540万股。
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本次激励计划继续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事项是基于公司已实施的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进行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事项在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已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在审议本次调整事项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调整事项。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公司董事会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律师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已就本次调整的相关事项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和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和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调整尚需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二)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调整、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88606 证券简称:奥泰生物 公告编号:2023-043
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2年6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查〈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2年6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二)2022年6月28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7),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裘娟萍女士作为征集人就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三)2022年6月28日至2022年7月7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无反馈记录。2022年7月9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2-039)。
(四)2022年7月14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于2022年7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40)。
(五)2022年7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六)2023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七)2023年4月29日至2023年5月8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无反馈记录。2023年5月9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3-024)。
(八)2023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和《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具体原因如下:
由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有3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作废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9,120股。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不会影响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决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由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有3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作废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9,120股。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律师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已就本次作废的相关事项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和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作废符合《管理办法》和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作废尚需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二)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调整、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88606 证券简称:奥泰生物 公告编号:2023-045
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3年 8月17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3年 8月28日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小英女士主持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到出席监事3名。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 3 票,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39)。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一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我们监事会全体成员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后认为:
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40)。
3、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公司董事会根据《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1)。
4、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本次符合条件的97名激励对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311,957股。本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一一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为前述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登记相关事宜。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2)。
5、审议通过《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由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有3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作废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9,120股。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3)。
6、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规定,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本次回购以集中竞价方式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及/或股权激励,有利于建立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利于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事项。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4)。
特此公告。
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88606 证券简称:奥泰生物 公告编号:2023-046
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3年8月17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28日上午11: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高飞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5名,实到出席董事5名,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和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5票,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5票,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拟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授予价格(含预留部分)由51.0000元/股调整为28.0067元/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数量由77.0000万股调整为113.2516万股。其中,首次授予数量由72.0000万股调整为105.8976万股;预留授予数量由5.0000万股调整为7.3540万股。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4票,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陆维克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条件的97名激励对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311,957股。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按照《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4票,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陆维克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和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拟作废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具体情况如下:
由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有3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作废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9,120股。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5票,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高飞先生《关于提议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函》,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及/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6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4,2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5票,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