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301057 证券简称:汇隆新材 公告编号:2023-087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17,450,438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是 √否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
德清政隆原系德清县民政化工厂(以下简称“民政化工”)全资子公司。2022年11月28日,公司与民政化工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双方约定民政化工以0元对价将其持有的德清政隆认缴出资权转让给公司,由公司实缴注册资本。2022年12月2日,德清政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
2022年12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议案》。为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降低管理成本,提高运营效率,公司拟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德清政隆。吸收合并完成后,德清政隆依法注销,其所拥有的全部资产、债权、债务、业务和人员等均由公司依法承继。2023年1月13日,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议案》。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规定时间内分别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刊登了吸收合并、通知债权人等相关公告,同时在地方报刊《湖州日报》刊登了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2023年3月15日,公司已完成德清政隆的注销,并取得了德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注销手续完成后,公司吸收合并德清政隆的相关工作已全部办理完毕。
(二)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
2023年2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公司战略规划和经营发展需要,为进一步完善公司产业布局,开拓下游业务领域,公司与德清晴游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晴游投资”)共同投资设立晴禾休闲,主要开展户外休闲用品相关业务。晴禾休闲注册资本为4,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认缴出资2,800万元人民币,持股比例为70%。关联董事沈顺华先生、朱国英女士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晴禾休闲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家具制造;户外用品销售;家具销售;专业设计服务;五金产品研发;五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产业用纺织制成品制造;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箱包销售;服装服饰批发;服装服饰零售;针纺织品销售;露营地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三)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
2023年3月3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日为2023年3月30日,预留授予价格为7.80元/股,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名激励对象预留授予共计5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2023年4月3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F10311号)。2023年4月11日,公司完成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登记工作,向1名激励对象授予5万股限制性股票,并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本次限制性股票上市日为2023年4月13日。
2023年4月21日,公司已依照相关规定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四)2022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2023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竞价结果的议案》《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议案。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96号)同意,公司2022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348,438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9,999,992.54元。
2023年5月30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10935号)。2023年5月30日,公司完成了新增股份登记托管工作,并于2023年6月7日披露了《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等相关文件。新增股份于2023年6月8日上市。
2023年6月20日,公司已依照相关规定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五)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
2023年6月1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调整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3年7月6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的1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条件,及公司2022年度业绩未达到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条件,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回购注销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1名已离职激励对象10万股限制性股票及15名激励对象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56.80万股,合计66.80万股。
公司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分别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刊登了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司将按照规定及时办理回购注销相关手续及工商变更手续。
股票代码:301057 股票简称:汇隆新材 公告编号:2023-088
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为使投资者全面了解公司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86)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87)于2023年8月29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