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300648 证券简称:星云股份 公告编号:2023-077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是 √否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2023年4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计划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数量不超过44,335,168股,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20,000.00万元(含本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的特定投资者,采用竞价方式,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17)、《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公告编号:2023-020)。
2、2023年8月18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受理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3〕624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受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2)。
公司名称(盖章):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李有财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300648 证券简称:星云股份 公告编号:2023-076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年8月28日,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于2023年8月29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300648 证券简称:星云股份 公告编号:2023-079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一一公告格式第21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相关规定,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编制了2023年半年度(以下简称“报告期”)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642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2,383,896股,每股面值为1.00元(人民币,币种下同),发行价格为32.3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39,999.98万元,扣除与发行相关的费用(不含税)1,159.98万元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8,840.00万元。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1月6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致同验字(2021)第351C000006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22,367.71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17,248.65万元(其中:募集资金16,476.53万元,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后净额772.12万元)。
(2)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本报告期内,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16,192.96万元。
综上,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38,840.00万元。募集资金累计直接投入募投项目38,560.67万元,其中包括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为4,384.22万元,结余募集资金1,247.63万元(其中:募集资金283.57万元,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后净额964.06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根据《管理办法》并结合经营需要,公司自2021年1月起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公司及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五一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闽都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营业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的时候,严格履行相应的申请和审批手续,同时及时知会保荐机构,随时接受保荐代表人的监督。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营业部专户存放募集资金余额构成情况如下:项目尚未达到相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尾款和质保金等款项1,819.07万元;尚未转出的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节余募集资金1,247.63万元。
注2: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闽都支行专户存放募集资金余额构成情况如下:项目尚未达到相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尾款和质保金等款项283.15万元。
注3: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五一支行专户存放募集资金余额构成情况如下:项目尚未达到相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尾款和质保金等款项363.10万元。
注4:上述存款余额中,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964.81万元(其中2023年上半年度利息收入192.14万元),已扣除手续费0.75万元(其中2023年上半年度手续费0.21万元)。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1。
(二)募投项目实际投资进度与投资计划存在差异的原因。
2022年4月1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部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延期,主要原因为:
公司募投项目“新能源汽车电池智能制造装备及智能电站变流控制系统产业化项目”、“锂电池电芯化成分容设备及小动力电池包组装自动线设备生产线项目”虽然已在前期经过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是受外部宏观环境、具体方案设计、施工建设等影响,项目建设进度较原计划有所滞后;此外,由于“锂电池电芯化成分容设备及小动力电池包组装自动线设备生产线项目”涉及对公司部分现有生产线的改进,2021年度公司订单和产量增长幅度较大,厂区空间利用较为饱和,公司在保障正常生产的情况下适当放缓了对该募投项目的投资建设进度。为了使募集资金投入所获得的效益最大化,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结合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及资金使用情况,决定将募投项目“新能源汽车电池智能制造装备及智能电站变流控制系统产业化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2年5月31日延期至2023年6月30日;将“锂电池电芯化成分容设备及小动力电池包组装自动线设备生产线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1年12月31日延期至2023年6月30日。
由于公司业务对信息化系统的需求在不断升级和持续优化中,为增强项目的前瞻性及对公司经营的促进作用,公司在积极推进募投项目建设的同时,不断优化系统方案,结合公司前期的项目实践情况,为保证实施效果和优化投资建设节奏,经公司审慎论证后,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效果,合理有效地配置资源,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权益,决定将“信息化系统升级建设项目”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由2022年6月30日延期至2023年6月30日。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1年2月5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人民币43,842,162.05元。该事项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致同专字(2021)第351A000406号《关于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2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8)。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六)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2023年6月2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节余的募集资金1,247.63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将转入自有资金账户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6)。
(七)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除上述已披露的情况外,公司报告期内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本报告期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二)本报告期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附表1-1:《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3年1-6月)》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九日
附表1-1: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1-6月)
编制单位: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证券代码:300648 证券简称:星云股份 公告编号:2023-080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半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和
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半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和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和资产减值损失情况概述
(一)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和资产减值损失的原因
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和资产减值损失是依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3年6月30日的各类应收款项、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及减值测试,对各类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应收款项回收的可能性,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的可变现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本着谨慎性原则,对相关资产计提减值损失。
(二)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和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范围和总金额
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3年6月30日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范围包括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商业承兑汇票、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存货、合同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计提2023年半年度信用减值和资产减值损失共计10,064,324.76元,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比例为112.51%。详情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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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和资产减值损失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本次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为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商业承兑汇票、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坏账准备,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损失为存货跌价准备、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一)2023年半年度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情况说明
2023年半年度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2,396,165.30元。其中应收账款坏账准备2,372,767.17元;应收票据-商业承兑汇票坏账准备-3,016.00元;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4,096.19元;长期应收款坏账准备30,510.32元。
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公司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公司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金融工具整个预计存续期内所有可能发生的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负债表日后12个月内(若金融工具的预计存续期少于12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可能发生的金融工具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是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一部分。
在计量预期信用损失时,公司需考虑的最长期限为企业面临信用风险的最长合同期限(包括考虑续约选择权)。
公司对于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以及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按照其未扣除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后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合同资产、长期应收款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对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划分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A、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组合1:银行承兑汇票
应收票据组合2:商业承兑汇票
B、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组合1:战略及重要客户
应收账款组合2:一般客户
应收账款组合3:其他客户
应收账款组合4:合并范围内关联方
C、合同资产
合同资产组合1:战略及重要客户
合同资产组合2:一般客户
合同资产组合3:其他客户
合同资产组合4:合并范围内关联方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合同资产,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D、其他应收款
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其他应收款组合1:应收政府机关款项
其他应收款组合2:应收押金
其他应收款组合3:应收保证金
其他应收款组合4:备用金及其他
其他应收款组合5:合并范围内关联方
对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公司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E、长期应收款
本公司的长期应收款包括应收融资租赁款等款项。
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融资租赁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融资租赁款
融资租赁款组合1:应收关联方
融资租赁款组合2:应收其他客户
除应收融资租赁款之外的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和长期应收款,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二)2023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损失情况说明
2023年半年度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7,514,686.02元,计提合同资产减值准备153,473.44元,核销存货跌价准备10,570,741.73元。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为: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公司通常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资产负债表日,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存货跌价准备在原已计提的金额内转回。
存货可变现净值是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三、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和资产减值损失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和资产减值损失,将减少公司2023年半年度利润总额10,064,324.76元,真实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和资产减值损失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
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和资产减值损失依据充分,充分考虑了市场因素,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计提减值后,财务报表能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基于谨慎性原则计提信用减值和资产减值损失的事项依据充分,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计提信用减值和资产减值损失后,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同意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和资产减值损失的事项。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和资产减值损失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会计处理的方法依据公允、合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计提后的财务数据能够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和资产减值损失的事项。
七、备查文件
1、《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300648 证券简称:星云股份 公告编号:2023-081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自愿
承诺不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有财先生、刘作斌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有财先生、刘作斌先生出具的《关于未来十二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承诺主体持股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有财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2,124,19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4.97%;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作斌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6,782,152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1.36%。
二、承诺的主要内容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及价值判断,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有财先生、刘作斌先生承诺:自承诺书签署之日起十二个月(自2023年8月28日起至2024年8月27日)内不以任何方式减持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包括承诺期间前述股份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配股、增发等事项新增的公司股份。在上述承诺期间,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减持公司股份,减持股份所得收益全部归公司所有。
三、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公司董事会将督促上述承诺人严格遵守承诺,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李有财先生、刘作斌先生出具的《关于未来十二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函》。
特此公告。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300648 证券简称:星云股份 公告编号:2023-074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3年8月21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出,本次会议于2023年8月28日在福州市马尾区石狮路6号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有财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有关人员均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过与会董事的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2023年8月29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内容。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3年上半年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均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要求,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亦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及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2023年8月29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内容。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和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于2023年半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和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及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2023年8月29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备查文件
1、《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300648 证券简称:星云股份 公告编号:2023-075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3年8月21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于2023年8月28日在福州市马尾区石狮路6号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郭金鸿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公司监事均亲自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的经营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在对2023年半年度报告审核过程中,监事会未发现参与2023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工作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2023年8月29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内容。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监事会经过认真审核,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及运作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制订的《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施专户存储、规范使用、严格管理,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违规的情形。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如实反映了公司2023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违规的情形,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2023年8月29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内容。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和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和资产减值损失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会计处理的方法依据公允、合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计提后的财务数据能够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和资产减值损失的事项。
《关于2023年半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和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详见2023年8月29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备查文件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