擦亮“金名片” 浙江32条措施支持民营经济发展
◎杨烨
“集大成、浙江味、含金量”,浙江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再出实招。8月28日,浙江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浙江省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出台相关情况,全力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本次出台的政策措施共32条,围绕“提信心增预期、降门槛扩领域、真公平破隐性、拓市场促升级、优氛围增服务”五个方面。
上海证券报记者了解到,针对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预期不稳、信心不足、保障不够等问题,本次政策措施着力强化财税政策、产业基金、金融保障、用地用能用工等方面的政策保障。
在民营企业获取金融支持的机制建设方面,政策特别推出了“3个70%”的要素保障机制:浙江省“4+1”专项基金投向民间投资项目比重不低于70%;统筹新增用地和存量用地支持民间投资项目比重不低于70%;每年新增能耗支持民间投资项目的比重不低于70%。
浙江工商大学浙商研究院执行副院长杨轶清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3个“不少于70%”的量化指标,涵盖了包括政府主导的基金投资、土地资源和能耗指标等要素,这意味着,下一步各级职能部门可以依据这个标准来查漏补缺,真正解决目前制约民营企业发展的痛点难点,促使金融机构“敢贷、愿贷、能贷、会贷”。
民营经济是浙江的“金名片”。数据显示,浙江省1000万户市场经营主体中,民营经营主体达967万户,占比96.69%,其中民营企业达322万户,占企业总量92.05%。在全国工商联发布的2022中国民营企业500强榜单中,浙江省有107家企业入围,占21.4%。
今飞凯达董事长葛炳灶向记者表示,浙江出台的集成式政策能够从企业现实的痛点和难点出发,提出针对性的措施,将给民营企业发展创造更好的环境。
针对“玻璃门”“旋转门”“卷帘门”等隐性壁垒尚未完全消除、“一视同仁”尚未真正实现等问题,本次政策措施特别提出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领域专项整治、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严格实行“非禁即入”等措施,不让公平停留于“书面”,而是推动公平真正落在“实处”。
特别是在招投标领域,政策明确指出,除法律法规和国家另有规定外,不得额外对民间投资主体设置准入条件。此外,针对民营企业“不能投”“不敢投”“不愿投”等问题,政策提出了支持民营企业科技创新、创业投资、政府采购倾斜等措施,并围绕基础设施、重点产业领域,提出向民营企业推介“三张项目清单”。
厦门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孙传旺表示,本次系列政策措施针对投融资政策,招投标条件,账款回收期等民营企业家关切的重要问题提出了具体要求,有利于进一步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
包括杨轶清在内的多位专家表示,目前经济下行有结构性和周期性的多重因素,政策传导需要一定时间,民营经济企稳回暖也需要耐心。在他看来,在中央定调的同时,各地应该根据自身民营经济发展痛点难点,因地制宜出台可操作性的措施,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