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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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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08-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05版)

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上海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88217 证券简称: 睿昂基因 公告编号:2023-076

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规定,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本公司”)编制了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以下简称“截止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126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390.00万股,本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8.4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5,603.8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增值税)6,124.10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479.70万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5月11日全部到位,并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1年5月11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1]4141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止2023年6月30日,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1,255.17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8,883.99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进行了规定,制定了《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公司已于2023年3月与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奉贤支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2023年8月,公司及子公司上海源奇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苏州云泰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及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五方监管协议》。前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1年6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315.81万元及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3,054.4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募投项目金额调整及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5)。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315.81万元及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3,054.40万元,前述置换事项已完成。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21年6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实施、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满足保本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范围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2022年6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投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2023年6月9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使用期限自上一次授权期限到期日(2023年6月26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均已到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0.00元。

(五)前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1年6月30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关于募投项目金额调整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同意公司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情况对本次募投项目金额进行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投项目金额调整及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5)。

2022年9月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同意公司在不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前提下,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8)。

2023年4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公司新增全资子公司上海源奇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和苏州云泰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作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国内营销网络升级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的实施主体。公司与本次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之间将通过内部往来等方式具体划转募投项目实施所需募集资金,募投项目的其他内容均不发生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0)。

公司于2023年6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肿瘤精准诊断试剂产业化项目-试剂研发中心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延期至2024年5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1)。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说明

截至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肿瘤精准诊断试剂研发中心项目、国内营销网络升级建设项目作为公司研发和营销能力建设,不直接产生效益,无法单独核算效益。项目主要是为了进一步增强公司的资金实力,改善公司的财务状况,提高公司研发和营销能力,增强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市场整体竞争力,故不单独核算效益。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与承诺累计收益的差异情况说明

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20%(含20%)以上的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9日

附表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2023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 “募集资金总额”系扣除券商承销佣金及保荐费、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金额和支付不含税发行费用的金额后的净额。

[注2]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和“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包含了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3] “肿瘤精准诊断试剂产业化项目”累计投入金额大于承诺投入金额部分主要系公司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后取得的收益所得。

附件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止2023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截止日投资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是指投资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至截止日期间,投资项目的实际产量与设计产能之比。

[注2]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承诺肿瘤精准诊断试剂产业化项目投资内部收益率为27.55%(所得税前),动态投资回收期为5.51年(所得税前)。根据上述指标所依据的经营数据,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产后第一年的净利润为1,469.39万元。

[注3]2023年1-6月实际效益指投资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至截止日期间实现的净利润。

[注4]项目运营时间较短,本期不适用预期效益评价。

证券代码:688217 证券简称:睿昂基因 公告编号:2023-069

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3年8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已于2023年8月14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云航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相关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真实、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及其他重要事项;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编制过程中,相关人员严格保密,未发现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管理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内部制度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存放及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如实地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70)。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并进行了逐项自查,认为公司各项条件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科创板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具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修订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1、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未偿还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金并支付最后一年利息。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发行规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本次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5,000.00万元(含45,000.00万元),具体规模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债券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的确定方式及每一计息年度的最终利率水平,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国家政策、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在发行完成前如遇银行存款利率调整,则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对票面利率作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未偿还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金并支付最后一年利息。

6.1 年利息计算

计息年度的利息(以下简称“年利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6.2付息方式

(1)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

(2) 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3)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个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4)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可转债持有人负担。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自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8.1 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均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具体初始转股价格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市场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量;

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量。

8.2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公式

在本次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公司将按上述条件出现的先后顺序,依次对转股价格进行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具体的转股价格调整公式如下: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或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其他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票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届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

9.1 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A股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9.2 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或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其他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等有关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起,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且为转换股票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转股股数确定方式以及转股时不足一股金额的处理方法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转股价格,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为整数股。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经申请转股后,转股时不足转换为一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余额,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余额及该余额所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赎回条款

11.1 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赎回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赎回价格将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在本次发行前根据发行时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11.2 有条件赎回条款

转股期内,当下述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以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1)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A股股票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除权、除息等引起公司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回售条款

12.1 有条件回售条款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A股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70%时,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方式参见“11、赎回条款”的相关内容。

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每个计息年度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能再行使回售权,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12.2附加回售条款

若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相比出现重大变化,且该变化被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享有一次以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向公司回售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权利,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方式参见“11、赎回条款” 的相关内容。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满足附加回售条件后,可以在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在该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不应再行使附加回售权。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公司股票享有与现有A股股票同等的权益,在股利发放的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所有普通股股东(含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形成的股东)均参与当期利润分配,享有同等权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4、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式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5、向现有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公司现有股东实行优先配售,现有股东有权放弃配售权。向现有股东优先配售的具体配售比例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在本次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并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公告中予以披露。

公司现有股东享有优先配售之外的余额和现有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的具体发行方式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发行前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6、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16.1债券持有人的权利

(1)依照其所持有的本次可转债数额享有约定利息;

(2)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条件将所持有的本次可转债转为公司股票;

(3)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条件行使回售权(如有);

(4)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本次可转债;

(5)依照法律、《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

(6)按《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期限和方式要求公司偿付本次可转债本息;

(7)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等相关规定参与或者委托代理人参与债券持有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8)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作为公司债权人的其他权利。

16.2债券持有人的义务

(1)遵守公司所发行的本次可转债条款的相关规定;

(2)依其所认购的本次可转债数额缴纳认购资金;

(3)遵守债券持有人会议形成的有效决议;

(4)除法律、法规规定及募集说明书约定之外,不得要求公司提前偿付本次可转债的本金和利息;

(5)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承担的其他义务。

16.3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开情形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及期满赎回期限内,当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应当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

(1)公司拟变更《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2)拟修改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3)拟变更债券受托管理人或受托管理协议的主要内容;

(4)公司不能按期支付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息;

(5)公司发生减资(因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或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回购股份导致的减资除外)、合并等可能导致偿债能力发生重大不利变化,需要决定或者授权采取相应措施;

(6)公司分立、被托管、解散、申请破产或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

(7)保证人、担保物或者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发生重大变化;

(8)公司、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期债券总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债券持有人书面提议召开;

(9)公司提出债务重组方案的;

(10)公司管理层不能正常履行职责,导致公司债务清偿能力面临严重不确定性,需要依法采取行动的;

(11)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12)根据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应当由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并决定的其他事项。

下列机构或人士可以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1)公司董事会;

(2)债券受托管理人;

(3)单独或合计持有当期未偿还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面值总额 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

(4)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机构或人士。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7、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5,000.00万元(含45,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实际情况通过自有或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如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拟投入本次募集资金总额,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募集资金用途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安排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不足部分将以自有资金或自筹方式解决。在不改变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8、募集资金管理及存放账户

公司已经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相关制度,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公司董事会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具体开户事宜将在发行前由公司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确定,并在发行公告中披露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相关信息。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9、担保事项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不设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评级事项

资信评级机构将为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出具资信评级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1、本次发行方案的有效期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有效期为十二个月,自发行方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监事会认为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以及具体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条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就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编制了《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监事会认为该报告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能产生良好的经济效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具有良好的可行性,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就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编制了《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监事会认为该报告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能产生良好的经济效益,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和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的相关要求,公司就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对普通股股东权益和即期回报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分析,并提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切实履行做出了承诺。监事会认为该议案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政策的要求,保障了中小投资者知情权,切实维护了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4)。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一发行类第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截至2023年6月30日的《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前述报告进行了专项鉴证,并出具了《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中汇会鉴[2023]8911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76)及《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中汇会鉴[2023]8911号)。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修订稿)的议案》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修订稿)》。监事会认为该规则规范了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的组织和行为,界定了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利与义务,切实保障了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修订稿)》。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截至2023年6月30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并编制了《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的议案》

公司基于截止2023年6月30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编制了《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并由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前述报告进行鉴证并出具了《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中汇会鉴[2023]8910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中汇会鉴[2023]8910号)。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对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及2023年1-6月的非经常性损益情况编制的《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并由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鉴证报告》(中汇会鉴[2023]8909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鉴证报告》(中汇会鉴[2023]8909号)。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决议有效期,有利于加快推进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工作进度,确保高效、有序地完成发行工作,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88217 证券简称:睿昂基因 公告编号:2023-071

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9月6日(星期三)15:00-16:00

●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 会议问题征集:投资者可于2023年9月6日(星期三)12:00前访问网址https://eseb.cn/17bWv37cLII进行会前提问,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一、说明会类型

公司已于2023年8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3年半年度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定于2023年9月6日(星期三)15:00-16:00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召开公司2023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9月6日(星期三)15:00-16:00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兼总经理:熊慧女士

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李彦先生

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资者可于2023年9月6日(星期三)15:00-16:00通过网址https://eseb.cn/17bWv37cLII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投资者可于2023年9月6日(星期三)12:00前通过上述途径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李彦

电话:021-33282601

传真:021-37199015

邮箱:zqswb@rightongene.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88217 证券简称:睿昂基因 公告编号:2023-077

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9月1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9月13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奉贤区汇丰西路1817弄147号睿昂基因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9月13日

至2023年9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公司将在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睿昂基因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至议案5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至议案5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3年9月8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二)登记地点:上海市奉贤区汇丰西路1817弄147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三)登记方式: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异地股东可以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电子邮件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出席会议时需携带证明材料原件。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件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彦

电话:+86-21-33282601

传真:021-37199015

电子邮箱:zqswb@rightongene.com

联系地址:上海市奉贤区汇丰西路1817弄147号

(二)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请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及交通费用。(三)参会股东请携带前述登记材料中证件原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特此公告。

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9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