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300876 证券简称:蒙泰高新 公告编号:2023-053
转债代码:123166 转债简称:蒙泰转债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是 √否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债券基本信息
■
(2) 截至报告期末的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三、重要事项
(一)首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展
1、年产2.3万吨聚丙烯纤维扩产项目
目前立体仓库、加弹车间、纺丝车间及空压站均已经完成主体结构封顶,公司和施工团队正加紧进行设备的安装,争取尽快投产。
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该项目已按合同约定内容及图纸设计内容施工完成,取得《广东省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结果告知书》,评定结论为:合格。公司将加快研发设备的安装调试,进一步改善公司研发环境,增强公司研发实力,为开发更多规格的丙纶长丝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全资子公司取得项目备案证
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纳塔功能纤维有限公司计划投资建设的“年产1万吨碳纤维及6万吨差别化腈纶项目”于2023年1月19日取得了《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
具体详见2023年1月2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三)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审计,公司合并报表2022年度实现净利润49,618,834.68元,母公司2022年度实现净利润48,454,530.02元,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按照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4,845,453.00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40,189,885.09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244,236,364.59 元。
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截至2022年12月31日总股本96,0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9,200,000.00元,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具体详见2023年3月2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四)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公司
基于公司战略发展及新材料产业布局的需要,通过友好协商,公司与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气风电”)共同出资新设目标公司:上海纳塔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纳塔”)。上海纳塔设立完毕后在甘肃省设立全资子公司:甘肃纳塔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甘肃纳塔”),并由上海纳塔直接收购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纳塔功能纤维有限公司100%股权。
上海纳塔注册资本为55,000万元,其中公司出资人民币44,000万元,持股80%;电气风电出资人民币11,000万元。持股20%。
其中,控股公司上海纳塔及控股孙公司甘肃纳塔均已完成注册登记。
具体详见2023年3月28日、2023年3月29及2023年4月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五)甘肃省投资项目取得信用备案证
甘肃纳塔新材料有限公司万吨级碳纤维建设项目已取得相关备案证,主要建设生产区、公用工程、辅助设施区、生活及配套区。建设年产PAN基原丝23900吨,年产碳纤维11000吨,分两建设,一期新建5500吨原丝生产线,2500吨/年PAN基碳纤维(T300-48K)碳丝生产线及新建5500吨原丝生产线,2500吨/年PAN基碳纤维 (T700-12/24K)碳丝生产线,二期规划建设年产12900吨PAN基碳纤维原丝,6000吨/年PAN基碳纤维。
2023年8月10日该项目取得新的信用备案证,建设地点变更为张掖经济技术开发区循环经济示范园;项目总投资为323300万元;建设规模及内容变更为:项目总体规划建设规模为 30000吨/年PAN碳纤维,分三期建设,其中:一期投资67938万元,新建1800吨/年T700-12K/24K PAN基碳纤维碳丝生产线及3600吨/年T300-48K/24K PAN 基碳纤维碳丝生产线。二期投资54643万元,规划新建1800吨/年T700-12K/24KPAN基碳纤维碳丝生产线及3600吨/年T300-48K/24K PAN 基碳纤维碳丝生产线。三期投资200719万元,规划新建9600吨/年T700-12K/24K PAN 基碳纤维碳丝生产线及9600吨/年T300-48K/24K PAN 基碳纤维碳丝生产线。
(六)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并提供抵押担保
公司于2023年4月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并提供抵押担保的议案》,为了顺利推进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2.3万吨聚丙烯纤维扩产项目”建设,解决该项目因投资金额调整而产生的资金问题,同意公司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本数)额度内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借款期限为7年(最终的贷款额度与贷款期限以银行实际审批为准)。公司拟提供名下相对应项目土地及项目后续建设形成的房产进行抵押担保,设定最高额抵押,具体担保事宜以签署的融资文件为准。
具体详见2023年4月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七)收购海宁广源化纤有限公司51%股权
公司于2023年4月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收购海宁广源化纤有限公司51%股权的议案》,同意收购海宁广源化纤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宁广源”或“目标公司”)51%股权,收购对价人民币3,876万元。收购完成后,公司将持有海宁广源51%的股权,海宁广源将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具体详见2023年4月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八)向金融机构申请并购贷款
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400万元(含本数)的并购贷款,用于支付公司收购海宁广源的部分股权转让款,贷款总额、期限和利率等具体事项最终以公司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合同为准。
具体详见2023年4月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公司已于2023年5月18按收购比例支付所有收购款,持有海宁广源51%的股权,海宁广源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九)对参股公司揭阳巨正源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增资
为进一步增强项目抗风险能力,新材料基地项目一阶段项目拟以揭阳巨正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揭阳巨正源”)为主体按产业园区模式进行开发投资,由多个揭阳巨正源控股或参股的实施主体分批投资实施,其中新材料基地项目土地购置和园区配套公用工程由揭阳巨正源组织实施。为保证后续资金投入效率及匹配投资进度,经协商,将揭阳巨正源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亿元增至人民币5亿元。 增资事项已完成变更登记手续,揭阳巨正源注册资本由10,000.00万元人民币增加至50,000.00万元人民币,公司按出资比例12%同比例增资。
具体详见2023年5月18日及2023年5月3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十)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2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具体成员如下:
非独立董事:郭清海、陈光明、林凯雄
独立董事:宋小保、李昇平
上述董事任期三年,自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次日(2023年6月27日)起生效。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职工代表监事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公司第三届监事会成员如下:
非职工代表监事:魏晓兵、林旭锐
职工代表监事:郑丹霞
上述监事任期三年,自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次日(2023年6月27日)起生效。
具体详见2023年6月3日及2023年6月2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十一)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
1、总经理:陈光明
2、副总经理:林凯雄、朱少芬
3、财务总监:郑小毅
4、董事会秘书:朱少芬
5、证券事务代表:林煜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任期三年,与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具体详见2023年7月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十二)现金管理
报告期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明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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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876 证券简称:蒙泰高新 公告编号:2023-051
转债代码:123166 转债简称:蒙泰转债
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3年8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已于2023年8月25日通过邮件、电话或专人送达的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魏晓兵主持召开,会议应参加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和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全体监事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情况。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违规使用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300876 证券简称:蒙泰高新 公告编号:2023-050
转债代码:123166 转债简称:蒙泰转债
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3年8月28日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已于2023年8月25日通过邮件、电话或专人送达的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郭清海先生提议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5名,实际出席董事5名,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和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董事在全面审核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后,一致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和经营成果,并确认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全体董事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反映了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情况。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等相关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资产管理效率,优化资源配置,降低管理成本,同意公司注销全资子公司广州市蒙泰纤维科技有限公司,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该公司的清算、注销等相关工作。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注销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300876 证券简称:蒙泰高新 公告编号:2023-055
转债代码:123166 转债简称:蒙泰转债
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全资子公司的议案》。为提高公司资产管理效率,优化资源配置,降低管理成本,同意公司注销全资子公司广州市蒙泰纤维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蒙泰科技”),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关注销事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注销全资子公司事项在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注销全资子公司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蒙泰科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州市蒙泰纤维科技有限公司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仟万元
住 所:广州市白云区北太路1633号广州民营科技园科盛路8号配套服务大楼5层A505-301房;
经营范围: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塑料制品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合成纤维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合成纤维制造。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蒙泰科技总资产为10,077,677.02元,总负债为11.80元,净资产为10,077,665.22元,营业收入为0.00元,净利润77,665.22元。(未经审计)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蒙泰科技总资产为10,077,786.49 元,总负债为1.60元,净资产为10,077,784.89元,营业收入为0.00元,净利润119.67元。(未经审计)
截至2023年7月31日,蒙泰科技总资产为10,077,872.78元,总负债为0.01元,净资产为10,077,872.77元,营业收入为0.00元,净利润87.88元。(未经审计)
二、注销子公司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清算注销上述子公司,是为进一步整合资源,提高公司资产的运营效率,降低经营管理成本,提升公司经营质量。
该子公司注销完成后,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合并范围,但不会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对公司整体业务发展和盈利水平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未来战略发展规划,符合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300876 证券简称:蒙泰高新 公告编号:2023-054
转债代码:123166 转债简称:蒙泰转债
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649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8月12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2,4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20.09元,募集资金计划将投入以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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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0年8月18日止,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4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482,160,000.00元,扣除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不含税费用(包含审计费、律师费、验资费、承销保荐费)人民币50,402,621.91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31,757,378.09元。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20年8月18日将扣除相关承销保荐费(不含税)人民币37,248,679.25元后的余款人民币444,911,320.75元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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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2020年8月18日,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0]000448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2年8月22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906号)同意注册,公司获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30,000.00万元(含30,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于2022年11月2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3,00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计划将投入以下项目:
■
截至2022年11月8日止,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300,000,000.00元,扣除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增值税)合计人民币4,560,972.7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5,439,027.30元。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22年11月8日将扣除承销保荐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2,830,188.68元后的余额人民币297,169,811.32元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具体情况如下:
■
截止2022年11月8日,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大华验字[2022]000808号”验证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1、截至2023年6月30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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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截至2023年6月30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已经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也经本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并于2020年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对其进行修订,已经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在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揭阳支行(以下简称“东亚揭阳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以下简称“光大汕头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揭阳分行(以下简称“交通揭阳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以下简称“兴业汕头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年产2.3万吨聚丙烯纤维扩产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超募资金项目”的资金划转、存储及使用,并于2020年8月分别与东亚揭阳支行、光大汕头分行、交通揭阳分行、兴业汕头分行和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
根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约定,本公司一次或者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按照孰低原则在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20%之间确定)的,商业银行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保荐代表人,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余额为34,801,850.71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2,501,850.71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投资理财产品余额为32,300,000.00元。
(1)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专户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2)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银行投资理财产品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中募集资金应有结余金额17,635,745.79元(募集资金净额加上使用超募资金账户中未置换发行费用13,153,942.66元以及利息收入2,019,748.26元之和扣减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与募集资金实际余额34,801,850.71元的差异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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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以下简称“兴业汕头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的资金划转、存储及使用,并于2022年11月与兴业汕头分行和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
根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约定,本公司一次或者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按照孰低原则在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20%之间确定)的,商业银行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保荐代表人,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截至2023年06月30日止,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余额为114,035,640.44 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8,440.82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投资理财产品余额为 114,027,199.62 元。
(1)截至2023年06月30日止,募集资金专户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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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截至2023年06月30日止,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银行投资理财产品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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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中募集资金应有结余金额112,614,338.02元(募集资金净额扣减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与募集资金实际余额113,858,440.82元的差异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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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募投项目进展情况
(一)年产2.3万吨聚丙烯纤维扩产项目进展情况
由于变更实施地点后项目土地面积由30,478.00平方米增加至53,401.20平方米,机器设备由国产设备调整为进口设备,致使募投项目土建工程、机器设备投资金额需求相应增加,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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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3月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2022年4月29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金额调整及使用超募资金对部分募投项目增加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2.3万吨聚丙烯纤维扩产项目”的总投资额由27,486.71万元调整为38,423.18万元,并使用超募资金4,220.05万元对该项目增加投资,不足部分仍由公司自筹投资。
截止2023年6月30日,年产2.3万吨聚丙烯纤维扩产项目中立体仓库、加弹车间、及纺丝车间均主体完工 。
(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进展情况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原投资金额未发生变更。截止2023年6月30日,研发中心主体已完工,室内装修工程进行中。
(三)年产1万吨膨体连续长丝(BCF)以及0.5万吨细旦加弹长丝(DTY)技术改造项目进展情况
截止2023年6月30日,1万吨膨体连续长丝(BCF)以及0.5万吨细旦加弹长丝(DTY)技术改造项目设备已陆续到货,并开始安装。
四、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五、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或募投项目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特此公告
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9日
附表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编制单位: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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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2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编制单位: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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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876 证券简称:蒙泰高新 公告编号:2023-052
转债代码:123166 转债简称:蒙泰转债
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使投资者全面了解公司2023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和《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已于2023年8月29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