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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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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3-08-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10 证券简称:传化智联 公告编号:2023-044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等相关规定,公司对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上年期末余额(2022年12月31日)做了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不构成重大影响,具体详见2023年半年度报告第十节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三十二、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相关内容。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上半年,在经济低迷的外部形势下,公司积极应对全局谋划,抓经营、控风险,有序推进各项经营工作,主营业务保持稳健发展。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68.35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84亿元,实现基本每股收益0.1328元/股。

传化智联-智能物流业务:

报告期内,传化智能物流服务平台扎实经营,深耕主业,以稳健务实的态度推动传化货运网建设及物流数字化转型,经营发展稳中向好。线上打造传化货运网平台提供整车运输、零担运输、智能港仓等服务的数字化产品;线下以智能公路港为基础,提供运力、仓储等履约交付保障服务,港网融合成效显现。

1、数字化运输服务

数字化运输服务以“运”为核心,围绕运单的端到端管理,整合整车和零担,为制造企业提供一键发货的运输服务。

(1)数字化运输服务-整车服务

整车服务依托网络货运持续叠加服务功能,调优业务结构,面向制造企业的融易运产品增势强劲。运营客户结构及业务数据质量向好,新增服务中投集团、山东华巨钢铁等客户246家。

报告期内,整车数字货运业务实现营业收入97.18亿元,同比增长3.21%,交易额105.94亿元,同比增长3.64%,运单量265万单,同比增长15.51%,运营车辆137万辆。其中,融易运业务占比持续提升,交易额31.61亿元,同比增长136.97%。

(2)数字化运输服务-零担服务

围绕产业带制造企业小批量多批次的物流需求,公司港网融合业务以零担平台为切入口,以线下公路港优势专线资源和线上数字化平台技术相结合,试点淄博、南昌、杭州三城,跑通基本链路。

2、智能云仓服务

智能云仓服务通过整合公路港及外部仓储资源、运力资源,为大型制造与流通企业提供涵盖仓储服务、运输服务、金融服务的数智供应链解决方案,为中小型企业提供标准化统仓共配服务。通过横向拓展客户,纵向渗透市场,以项目交付运营能力提升履约能力,并重点聚焦新能源、高科技行业,向行业产业链全链条服务深度迈进。上半年,公司扩大宁德时代服务规模,并拓展理士电池、卧龙灯塔电源等客户。

报告期内,累计实现营收2.06亿元,毛利率7.20%,较去年提升1.76个百分点。截止报告期末,运营仓储面积47万平米,其中港内仓面积23万平方米,发货件数1.56亿件,累计服务客户262家。

3、智能公路港服务

上半年,公司持续加强智能公路港的经营管理,以数字化转型为核心,公路港园区租赁业务、企业服务业务和平台生态业务实现全场景在线,推动数字赋能客户经营发展。上半年智能公路港服务实现营业收入6.16亿元,毛利率75.28%,同比上升8.72个百分点。

智能公路港作为传化货运网使能物流、服务制造的载体,持续汇聚下线运力、仓服等核心资源,提升线下服务履约交付能力。同时,持续探索智能仓储、新能源、车后业务等创新业务,并重点探索与实践绿色园区,逐步形成公路港园区智能绿色低碳发展路径。

截至报告期末,全国公路港城市物流中心已布局公路港75个,其中投入运营63个,在建及筹建公路港12个,已获取土地权证面积1,414.7万平方米,经营面积580.5万平方米。上半年港内平台营业额实现290.15亿元,出租率提升至86%,进出车流量达2,566万辆。

4、金融服务

报告期内,金融服务业务调结构、控风险,加强蚂蚁集团合作,探索产业金融与数字化赋能的有机结合。支付业务强化合规体系建设,商业保理与融资租赁深挖业务场景积极拓客,并主动控制业务规模防范潜在风险,保险经纪拓展聚焦车后保险加快业务推进。

截至报告期末,传化支付交易规模实现682.28亿元;商业保理与融资租赁业务合计资产总额9.82亿元,放款总额3.55亿元;保险经纪业务保费规模3.88亿元,成交笔数12.01万笔。

传化智联-化学业务:

化学业务围绕经营突破、科技驱动、空间布局、智能制造、安全环保等方面能力的打造和提升,坚定内涵式发展模式,着力提升市场份额。

1、经营突破:积极推动业务结构优化,着力提升市场份额

传化化学秉承高质量发展要求,坚定走内涵式发展道路,围绕区域结构、客户结构和产品结构调整加快推进,不断提升市场占有率:纺织印染助剂业务基于战略客户以及区域策略的资源协同,形成敏捷反应的一线作战单元,推动销量高位持续上升,实现利润同比增长;纤维化学品业务灵活运用价格策略,稳住业务基本盘,后纺油剂市场份额稳步提升,前纺油剂实现实质性突破;合成橡胶业务大力推进稀土顺丁橡胶扩面上量,突破欧洲长约订单,上半年实现发货吨位同比大幅增长。

2、科技驱动:持续推进“3344”工程,不断提升科技创新能力

传化化学持续构建“3344”工程(深化三层次研发体系,落实“登峰、尖兵、远航”三大攻坚计划,构建四大技术平台,建设四大研发基地),深入推进优势行业登顶,突破卡脖子技术,夯实核心竞争优势,推进传化化学向行业领先者转型,“面向医用防护服三抗功能化助剂的设计、开发与应用示范”项目成功入选下达2023年度浙江省“尖兵”“领雁”研发攻关计划项目;加快新领域研究与科研成果转化,推动前沿领域研究和新领域产品落地,强化与浙大等高校研究机构链接;深化基础与模块化研究,提炼技术通用模块,加强各业务间协同,打造技术平台优势;聚焦重点产品开展“效率、质量、本质安全”课题攻关,实现工艺技术成果产出,全面提升对工程工艺平台的认识,推动工艺技术能力提升;推进研发全球布局,加大科研软硬件投入,新增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2家、浙江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1家。

3、空间布局:加强供应链网络建设,持续推进新产能空间布局

传化化学深耕细作中国市场,强化资源配置,以贴近客户、贴近市场、贴近资源的合规的化工园区为空间布局的考量原则,布局新一轮战略周期国内生产基地。已完成在华东地区新的发展基地布局,其中浙江平湖基地已正式投产,其余基地正有序推进实质性建设。

传化化学着眼国际,大力拓展国际业务,坚持“本土、本色、本业”的发展原则,聚焦突破核心区域,并加快推进东南亚、中东、拉美等区域的生产基地布局。

4、智能制造:强化智能制造应用,深化数字化供应链交付平台

传化化学深化数字化应用,全面提升智能制造核心能力,持续推进已建基地智能制造提质扩面,推进MES平台升级、LIMS系统升级、批控推广、5G应用等;新建成基地智能制造完成主数据接口开发调试,生产交接班、安环特殊作业、双重预防等5个子功能上线试运行。

5、安全环保:HSE管理优化,推进安全风险防控和环保降本增效

传化化学进一步夯实基础管理,建立健全管理体系,深化风控与安全体系,强化组织保障和运行监督管理,起草并发布《传化化学HSE督查管理制度》,组织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工业废水处理工艺及操作要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主体责任落实、危险化学品仓库储存通则等专题培训,积极开展外部HSE经验交流学习,持续推进固废危废等环保降本增效。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010 证券简称:传化智联 公告编号:2023-042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8月15日通过邮件及电话方式向各董事发出,会议于2023年8月25日以现场加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周家海先生主持,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有效。

本次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002010 证券简称:传化智联 公告编号:2023-043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15日通过邮件及电话方式向各监事发出,会议于2023年8月25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子道先生主持,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有效。

本次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002010 证券简称:传化智联 公告编号:2023-045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2023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397号文核准,并经深圳交易所同意,本公司向传化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传化集团公司)、长安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长城嘉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安未来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杭州中阳融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陆家嘴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凯石益正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投资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232,288.0368万股购买其拥有的传化物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传化物流集团)100%股权,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确定为2,000,000万元。同时,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发票股票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46,954,310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9.85元,共计募集资金440,250.00万元,坐扣承销费用5,022.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435,228.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11月23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审计费、验资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433.03万元(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432,794.97万元。公司前次发行股份收购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合计募集资金2,432,794.9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5〕433号、天健验〔2015〕473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 2022年12月23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计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8,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公司董事会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独立财务顾问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核查后出具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同意子公司传化物流集团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2023年1月31日,传化物流集团使用募集资金8,0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注2] 2021年11月26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对“沧州公路港项目”“O2O物流网络平台升级项目”及“杭州众成物流供应链管理项目”进行结项,为更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将以上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5,497.07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并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等,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公司独立财务顾问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核查后出具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同意子公司传化物流集团使用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累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5,467.52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2022〕1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独立财务顾问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12月11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营业部、浙江萧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城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本公司、传化物流集团,并连同独立财务顾问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3月28日与浙江萧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围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浙江传化公路港物流发展有限公司、泉州传化公路港物流有限公司、衢州传化公路港物流有限公司、南充传化公路港物流有限公司、重庆传化公路港物流有限公司、长沙传化公路港物流有限公司、淮安传化公路港物流有限公司、青岛传化公路港物流有限公司分别与本公司、传化物流集团,并连同独立财务顾问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7月1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营业部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五方监管协议》。浙江传化陆鲸科技有限公司、传化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传化公路港物流有限公司、浙江数链科技有限公司、传化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传化保险经纪有限公司、传化支付有限公司、天津传化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杭州传金所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分别与本公司、传化物流集团,并连同独立财务顾问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2月17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营业部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五方监管协议》。本公司、传化物流集团,并连同独立财务顾问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7月28日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金华传化公路港物流有限公司、荆门传化公路港物流有限公司、沧州传化公路港物流有限公司、商丘传化公路港物流有限公司、温州传化公路港物流有限公司、郑州传化公路港物流有限公司、包头传化交投公路港物流有限公司、合肥传化信实公路港物流有限公司、怀化传化公路港物流有限公司分别与本公司、传化物流集团,并连同独立财务顾问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9月29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营业部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五方监管协议》。杭州众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与本公司、传化物流集团,并连同独立财务顾问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9月21日与浙江萧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五方监管协议》。杭州传化旺载供应链发展有限公司与本公司、传化物流集团,并连同独立财务顾问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2020年3月9日与浙江萧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围支行、浙江萧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城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五方监管协议》。濮阳传化公路港物流有限公司、临邑传化公路港物流有限公司、梅河口传化公路港物流有限公司与本公司、传化物流集团,并连同独立财务顾问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8月4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濮阳华龙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邑支行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河口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五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已累计注销 31个募集资金专户,期末尚有6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半年度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9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1-6月

编制单位: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 1] 含发行股份购买传化物流集团100%股权2,000,000万元

[注2] 衢州传化公路港项目、南充传化公路港项目、重庆沙坪坝传化公路港项目、长沙传化公路港项目、淮安传化公路港项目、金华公路港项目、荆门公路港项目、沧州公路港项目、商丘公路港项目、温州公路港项目、郑州公路港项目、包头公路港项目、合肥公路港项目、怀化公路港项目,由于运营环境发生变化等原因,暂未实现盈利或暂未达到预期效益。O2O 物流网络平台升级项目、杭州众成物流供应链管理项目因市场环境变化,业务毛利低于预期,因此未实现预期收益

[注3] 梅河口公路港项目、临邑公路港项目、濮阳公路港项目尚处于建设期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3年1-6月

编制单位: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002010 证券简称:传化智联 公告编号:2023-046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销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397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向传化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传化集团公司”)、长安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长城嘉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安未来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杭州中阳融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陆家嘴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凯石益正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投资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232,288.0368万股购买其拥有的传化物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传化物流集团)100%股权,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确定为2,000,000万元。同时,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发票股票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46,954,310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9.85元,共计募集资金440,250.00万元,扣除承销费用5,022.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435,228.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11月23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审计费、验资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433.03万元(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432,794.97万元。公司前次发行股份收购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合计募集资金2,432,794.9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5〕433号、天健验〔2015〕473号)。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与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独立财务顾问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12月11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营业部、浙江萧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城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本公司、传化物流集团,并连同独立财务顾问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3月28日与浙江萧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围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浙江传化公路港物流发展有限公司、泉州传化公路港物流有限公司、衢州传化公路港物流有限公司、南充传化公路港物流有限公司、重庆传化公路港物流有限公司、长沙传化公路港物流有限公司、淮安传化公路港物流有限公司、青岛传化公路港物流有限公司分别与本公司、传化物流集团,并连同独立财务顾问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7月1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营业部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五方监管协议》。

浙江传化陆鲸科技有限公司、传化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传化公路港物流有限公司、浙江数链科技有限公司、传化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传化保险经纪有限公司、传化支付有限公司、天津传化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杭州传金所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分别与本公司、传化物流集团,并连同独立财务顾问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2月17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营业部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五方监管协议》。

本公司、传化物流集团,并连同独立财务顾问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7月28日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金华传化公路港物流有限公司、荆门传化公路港物流有限公司、沧州传化公路港物流有限公司、商丘传化公路港物流有限公司、温州传化公路港物流有限公司、郑州传化公路港物流有限公司、包头传化交投公路港物流有限公司、合肥传化信实公路港物流有限公司、怀化传化公路港物流有限公司分别与本公司、传化物流集团,并连同独立财务顾问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9月29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营业部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五方监管协议》。

杭州众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与本公司、传化物流集团,并连同独立财务顾问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9月21日与浙江萧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五方监管协议》。

杭州传化旺载供应链发展有限公司与本公司、传化物流集团,并连同独立财务顾问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3月9日与浙江萧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围支行、浙江萧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城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五方监管协议》。

濮阳传化公路港物流有限公司、临邑传化公路港物流有限公司、梅河口传化公路港物流有限公司与本公司、传化物流集团,并连同独立财务顾问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8月4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濮阳华龙支行(以下简称“工行濮阳华龙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邑支行(以下简称“工行临邑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河口支行(以下简称“工行梅河口支行”) 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五方监管协议》。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2023年8月25日,本公司及相关子公司已累计注销31个募集资金专户,其中本次注销2个募集资金专户,剩余6个募集资金专户,具体情况如下:

三、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鉴于传化物流集团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专户、包头传化交投公路港物流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营业部专户已按规定使用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不再使用。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现已办理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对应的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四、备查文件

1、银行销户证明。

特此公告。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002010 证券简称:传化智联 公告编号:2022-047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传化智联”)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2023年5月31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为满足子公司日常运营和项目建设资金需要,保证公司业务顺利开展,同意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总计不超过136,800万元人民币+3,400万元欧元的担保额度。本次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3年度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

二、担保进展情况

2023年8月28日,公司与浙江萧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围支行(以下简称“农商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为子公司浙江传化涂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传化涂料”)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额度为7,000万元。

本次担保前公司为传化涂料的担保余额为1,105.08万元,本次担保后公司为传化涂料的累计担保余额为8,105.08万元,为传化涂料提供担保可用额度为4,000万元。上述担保在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浙江传化涂料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1年3月12日

注册资本:5,000万元

注册地址: 萧山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鸿达路125号

法定代表人:周家海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保温材料销售;隔热和隔音材料销售;隔热和隔音材料制造;塑料制品销售;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轻质建筑材料制造;轻质建筑材料销售;生产:工业涂料(仅限聚氨酯树脂漆类,环氧树脂漆类,醇酸树脂漆类,氨基树脂漆类,涂料用辅助材料(稀释剂、固化剂))(上述经营范围中涉及前置审批项目的,在许可证有效期内方可经营);生产、销售:建筑涂料,防水剂,外墙保温涂料(以上除化学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销售:建筑材料;航天、航空专用涂层材料的研发、制造、销售及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成果转让;(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与公司关系:传化涂料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浙江萧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围支行

2、保证人: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

3、被担保人:浙江传化涂料有限公司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范围:

本合同项下所产生的债权人的所有债权,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包括罚息、复利、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等)。融资过程中发生的垫资款、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应付费用和实现债权及担保权利的费用等。实现债权及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诉讼费、律师代理费、催讨差旅费、破产管理人报酬和其他合理费用。

如因为主合同所涉及的基础合同和基础交易存在虚假或欺诈等情况而导致债权人受到损失的或因债务人操作不当,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属于本合同担保的范围。

6、保证责任期间:

本合同保证期间根据各笔融资分别确定,即各笔融资的保证期间自该笔融资债务清偿期限届满之日期三年。

五、董事会意见

传化涂料向银行申请项目授信额度,主要是为了满足其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其筹措资金,顺利开展经营业务。传化智联为其提供担保,符合公司战略发展的要求,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等有关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3年8月25日,除本次新增担保,公司(含控股子公司)的累计担保总额为249,996.24万元(其中,开展资产池业务发生互保总额为0万元),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6.08%,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4.4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的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与浙江萧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围支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