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盛泰服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
■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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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5138 证券简称:盛泰集团 公告编号:2023-054
转债代码:111009 转债简称:盛泰转债
浙江盛泰服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购买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购买资产事项概述
浙江盛泰服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资产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嵊州盛泰针织有限公司拟以7亿元人民币向姚爱君、姚颖、姜亚东、曾丽、姜雅丽、彭永康和胡建钢(以下合称“交易对方”)收购其合计持有的佛山市三水区天虹贸易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虹贸易”)42.8120%股权。本次购买资产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详见《关于购买资产的公告》(2023-048)。
二、终止购买资产原因及对公司的影响
自筹划本次股权收购事项以来,综合考虑公司经营资金的整体合理安排和公司的业务规划等因素,公司从全体股东利益出发,经反复商议和论证,认为交易条件尚不成熟。基于审慎原则,与协议相关方审慎讨论协商后,一致同意终止本次收购天虹贸易的事项,并互不追究责任。本次终止收购股权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公司对本次终止收购天虹贸易股权事项给各位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表示歉意,并对广大投资者长期以来对公司的关注和支持表示感谢。
三、终止购买资产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了《关于终止购买资产的议案》,同意终止本次收购天虹贸易股权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终止购买资产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盛泰服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5138 证券简称:盛泰集团 公告编号:2023-055
转债代码:111009 转债简称:盛泰转债
浙江盛泰服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8月21日以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董事会会议通知
(三)本次会议于2023年8月25日在嵊州市五合东路二号盛泰集团会议室以现场与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四)会议应参会董事9人,实际参会董事9人。
(五)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徐磊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浙江盛泰服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浙江盛泰服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终止购买资产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浙江盛泰服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关于终止购买资产的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盛泰服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5138 证券简称:盛泰集团 公告编号:2023-056
转债代码:111009 转债简称:盛泰转债
浙江盛泰服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公司监事会于2023年8月21日以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监事会会议通知。
(三)本次会议于2023年8月25日在嵊州市五合东路二号盛泰集团会议室以现场与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四)会议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
(五)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达先生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1、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 准确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未发现参与到《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浙江盛泰服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浙江盛泰服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终止购买资产的议案》;
公司综合考虑公司经营资金的整体合理安排和公司的业务规划等因素,从全体股东利益出发,经反复商议和论证,认为交易条件尚不成熟。基于审慎原则,与协议相关方审慎讨论协商后,一致同意终止本次收购天虹贸易的事项,并互不追究责任。本次终止收购股权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造成不利影响。监事会同意本次关于终止收购天虹贸易股权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浙江盛泰服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购买资产的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盛泰服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5138 证券简称:盛泰集团 公告编号:2023-053
转债代码:111009 转债简称:盛泰转债
浙江盛泰服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1、2021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盛泰服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978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556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9.9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553,933,200.00元,扣除各类发行费用之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462,715,868.13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10月22日对浙江盛泰服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容诚验字[2021]201Z0046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2、2022年度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盛泰服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409号)文件批复,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7,011,8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701,180,000.00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17,334,979.37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83,845,020.63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容诚验字[2022]200Z0075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1、2021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023年半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1)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25,499.01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1,620.75万元,共计人民币27,119.76万元;(2)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0万元,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0.77万元,截止2023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46,340.35万元,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扣除手续费的净额为68.76万元,募集资金专户已全部注销。
2、2022年度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3年半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1)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15,178.70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733.50万元,共计人民币15,912.20万元;(2)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3,132.86万元。截止2023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7,196.06万元,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644.17万元。截至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41,832.62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浙江盛泰服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设立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并严格履行相关审批手续,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依据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办法,公司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募集资金开户银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其项目子公司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募集资金开户银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1、2021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针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共开立10个募集资金专户,目前已全部销户,其中中国银行(香港)胡志明市分行账号100000600413470于2022年5月24日完成销户手续;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账号393580149280于2022年7月12日完成销户手续;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明州支行账号39416001040016954于2022年7月12日完成销户手续;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账号354580155454已于2022年7月29日完成销户手续;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镇海支行账号385010100100179895于2022年10月20日完成销户手续;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镇海支行账号385010100100179921于2022年10月24日完成销户手续;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镇海支行账号385010100100180059于2022年10月26日完成销户手续;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鄞州支行账号33150199503600002962于2022年11月17日完成销户手续;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账号403980167921于2023年2月10日完成销户手续;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377980165059于2023年4月4日完成销户手续。
2、2022年度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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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公司2021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46,340.35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1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公司2022年度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27,196.06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件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2年度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2021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021年11月15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25,499.01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620.75万元,共计人民币27,119.76万元,以上方案已实施完毕。上述事项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鉴证并出具“容诚专字[2021]201Z0223号”专项报告,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2、2022年度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3年3月2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51,787,040.07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7,334,979.37元,共计人民币159,122,019.44元,以上方案已实施完毕。上述事项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鉴证并出具“容诚专字[2023]200Z0267号”专项报告,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三)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公司不存在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公司实际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2021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2023年上半年度将湖南新马制衣有限公司生产线技术改造升级建设项目、河南织造及成衣生产中心建设项目子项目织造及成衣生产中心(成衣)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7,650.64元(含利息收入及手续费支出,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专户资金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相应募集资金专户,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由于上述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未超过公司募集资金净额的5%,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
2、2022年度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3年1月,因相关人员的操作失误使用嵊州盛泰22MWp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募集资金账户合计658,723.00元,其中,(1)误用商水县盛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镇海支行,账号:385010100100203052)购买用于河南周口锦胜2.2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款合计539,800.00元,该笔资金占本项目募集资金总额的0.98%,占全部募集资金的0.08%;(2)误用颍上县盛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镇海支行,账号385010100100202901)购买用于桐城市金海洋塑业0.45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款合计118,923.00元,该笔资金占本项目募集资金总额的0.22%,占全部募集资金的0.02%。经核查后发现,上述设备或项目款虽然与光伏项目相关,但非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应该以自有资金支付。
针对上述应以自有账户支付的资金,公司已于2023年2月14日由自有资金账户转回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其中,转回商水县盛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539,800.00元,转回颍上县盛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118,923.00元,合计658,723.00元。并于2023年2月14日向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分别支付利息1,043.73元及111.00元,合计支付利息1,154.73元。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情况
公司报告期内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经披露的募集资金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盛泰服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9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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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超出部分的金额为募集资金专户产生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附件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年度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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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越南十万锭纱线建设项目”和“嵊州盛泰22MWp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已经2023年8月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3年8月23日召开的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盛泰转债”2023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延长建设周期至2023年12月,故尚未测算效益。
公司代码:605138 公司简称:盛泰集团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108 证券简称:财通证券 公告编号:2023-050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根据公司2023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2023年上半年,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36,664,263.63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618,875,365.58元。截至2023年6月30日,母公司期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4,872,888,334.02元。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保障公司日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进一步回馈投资者,兼顾投资者短期收益和长期利益,与股东积极分享经营发展成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公司拟定中期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2023年中期利润分配采用现金分红方式,以截至2023年8月18日总股本4,643,738,76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232,186,938.10元。上述拟派发的现金股利总额占2023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22.40%。如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将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利润分配总额。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3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2023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在保障公司日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进一步回馈投资者,兼顾投资者短期收益和长期利益,与股东积极分享经营发展成果,公司综合考虑制定的2023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和维护股东利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2023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3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未来发展、股东利益、资金需求等因素综合考虑,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以及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待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1108 证券简称:财通证券 公告编号:2023-051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9月1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9月13日 10点 00分
召开地点: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198号财通双冠大厦西楼1102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9月13日
至2023年9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3年8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已于2023年8月29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时间 2023年9月7日至2023年9月8日,具体为每工作日的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
(二)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宜飞、何干良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198号财通双冠大厦西楼2101室
邮政编码:310011
联系电话:0571-87821312
传真:0571-87823288
(三)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 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亲自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
4.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并与上述办理登记手续所需的文件一并提交给本公司。
5.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2.通过传真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在传真上注明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3.参会代表请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及证券账户卡原件,以备律师验证。
特此公告。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9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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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1108 证券简称:财通证券 公告编号:2023-048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25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8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3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2023年中期利润分配采用现金分红方式,以截至2023年8月18日总股本4,643,738,76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232,186,938.10元。上述拟派发的现金股利总额占2023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22.40%。如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将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利润分配总额。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2023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之独立意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决定在杭州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1108 证券简称:财通证券 公告编号:2023-049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25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8月28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5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5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监督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3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