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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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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3-08-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5336 公司简称:帅丰电器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5336 证券简称:帅丰电器 公告编号:2023-026

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现将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8月31日以证监许可[2020]2017号文《关于核准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公开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520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4.2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55,008,000.00元,扣减应承担的上市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63,759,811.74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计人民币791,248,188.26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0年9月30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安永华明(2020)验字第61444050_B01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72,523,135.24元,2023年上半年度,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71,140,234.11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443,663,369.35元。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和理财收益合计6,023,437.24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未到期保本型理财产品330,000,000.00元,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具体如下:

注:公司于2022年12月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50,000,000.00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不超过12个月的商业银行发行的保本型约定存款或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决议自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9)。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本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现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及使用情况的监督和管理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2022年5月27日,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修订前述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本公司一直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募集资金。

根据上述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于2020年9月18日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嵊州支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于2020年9月21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嵊州支行、国信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截至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在各银行专户的存储情况如下表所示: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18年7月1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于2018年7月26日召开的2018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公司于2021年1月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2,775.08万元。对此,保荐机构国信证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该次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安永华明(2021)专字第61444050_B01号专项鉴证报告鉴证。该次募集资金置换金额已包括在本公司2021年度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中。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公司拟暂时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股东和公司的投资收益。公司于2021年12月1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2年12月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50,000,000.00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不超过12个月的商业银行发行的保本型约定存款或理财产品)。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并授权董事长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由董事长或授权代表签署相关合同的权利。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保荐机构国信证券出具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2023年上半年度,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因募投项目尚未实施完毕,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经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情况,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5336 证券简称:帅丰电器 公告编号:2023-025

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3年8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和材料已于2023年8月18日通过专人送达。本次监事会应到监事3人,实际到会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波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监事会会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为切实保障股东利益,真实反映公司2023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公司现编制了《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截止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编制《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26)。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5336 证券简称:帅丰电器 公告编号:2023-024

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8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18日发出,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通过专人送达。本次董事会应参加会议表决的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商若云女士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秘书、监事会全体成员列席本次董事会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为切实保障股东利益,真实反映公司2023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公司现编制了《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截止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编制《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26)。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