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江航飞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88586 公司简称:江航装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描述公司面临的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风险因素”相关内容,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1.3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1.7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586 证券简称:江航装备 公告编号:2023-020
合肥江航飞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合肥江航飞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编制了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的《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合肥江航飞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344号文)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0,093.61万股,每股面值为1元,本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0.2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3,661.39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增值税)9,568.06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4,093.34万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7月28日全部到位,并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0年7月28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众环验字〔2020〕020027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2023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情况: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未到期现金管理余额552,674,305.53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为42,847,776.21元。报告期内,募投项目投入47,286,246.82元,募集资金未到期现金管理金额400,000,000.00元,截至2023年6月30日,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160,281,891.77元(含募集资金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并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合肥江航飞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已经公司2019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制度对募集资金存放、使用、投向变更以及管理和监督作了详细规定,并得到严格执行。
(二)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和四方监管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并结合经营需要,公司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证券”)于2020年7月28日分别与交通银行合肥北京路支行、招商银行合肥政务区支行、浦发银行合肥瑶海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为了便于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公司与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合肥天鹅制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鹅制冷”)、中信证券、中航证券、交通银行合肥北京路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已经严格遵照制度及协议的约定执行。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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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本公司拟将本次发行所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投资于技术研究与科研能力建设项目、产品研制与生产能力建设项目、环境控制集成系统研制及产业化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及置换募集资金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2年8月26日召开了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8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含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同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不超过5.8亿元(含本数)人民币购买中航证券有限公司理财产品,上述额度在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额度内,可滚动循环使用,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期限届满时止。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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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为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政务区支行签订协定存款合同,约定账号:551903304910618内资金分为活期存款资金和协定存款资金两部分,其中活期存款资金部分为50万元,超过额度的资金按协定存款利率计息。有效期为12个月,自2023年3月16日起至2024年3月15日止,到期后需重新签订合同。截至2023年6月30日协定存款为74,867,710.72元。
公司为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瑶海区支行签订协定存款合同,约定账号:58040078801100000828、58040078801000000829内资金分为活期存款资金和协定存款资金两部分,其中活期存款资金部分为10万元,超过额度的资金按协定存款利率计息。有效期为12个月,自2023年5月12日起至2023年12月20日止,有效期自届满日起自动延期,延期次数不限。截至2023年6月30日协定存款为15,267,457.27元及16,276,371.33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在实施过程中,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为了保障“环境控制集成系统研制及产业化项目”募投项目的实施和管理,2020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以部分募集资金向天鹅制冷提供总额不超过7,036万元无息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在该募投项目规定的实施周期内,上述借款总额范围内一次或分期向天鹅制冷提供借款,借款期限为实际借款之日起3年,可以滚动使用,也可以提前偿还,到期后双方无异议,该笔借款可自动续期。截至2023年6月30日累计向天鹅制冷提供借款2,400万元,其中报告期内向天鹅制冷提供借款500万元,专项用于环境控制集成系统硏制及产业化项目的实施建设。
为了提高运营管理效率和降低采购成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部分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后续按季度统计以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的款项金额,再由募集资金专户等额转至公司基本存款账户。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合肥江航飞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9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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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586 证券简称:江航装备 公告编号:2023-021
合肥江航飞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种类:合肥江航飞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投资金额: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6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证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由于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并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利用公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地实现公司募集资金的保值增值,增加公司收益,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金额
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6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公司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7月6日下发《关于同意合肥江航飞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344号文),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0,093.61万股,每股面值为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10.2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03,661.39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9,568.06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4,093.34万元。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0年7月28日出具“众环验字(2020)020027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公司、保荐机构与募集资金开户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2020年7月3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合肥江航飞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按照《合肥江航飞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有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存在部分暂时闲置的情况。
(四)投资方式
1、投资产品额度及期限
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6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2、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3、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公司财务部工作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4、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中航证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公司与提供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由于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并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风险。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将严格筛选合作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
3、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盈利能力发生不利变化、投资产品出现与购买时情况不符的损失等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财务部门建立台账管理,对资金运用情况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5、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可以根据谨慎性原则对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进行评价。
6、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进度、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保证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公司相关内控程序健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可以有效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股东的利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事项时,审议程序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6亿元(含本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6亿元(含本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该事项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六、上网公告文件
(一)合肥江航飞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合肥江航飞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合肥江航飞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88586 证券简称:江航装备 公告编号:2023-023
合肥江航飞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合肥江航飞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总法律顾问的议案》《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一、变更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
因工作安排原因,王永骞先生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仍继续担任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职务;刘义友先生辞去公司总法律顾问职务,仍继续担任公司专务。
王永骞先生、刘义友先生分别在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公司总法律顾问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对王永骞先生、刘义友先生在任期间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总法律顾问的议案》《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沈宏先生为公司总法律顾问(简历见附件),袁乃国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简历见附件),任期均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沈宏先生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袁乃国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且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袁乃国先生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就聘任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航装备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变更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因工作安排原因,袁乃国先生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袁乃国先生在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对袁乃国先生在任期间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朱强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简历见附件),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朱强先生尚未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相关资格证书,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期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任前培训并取得相关培训证书。
朱强先生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不得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
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551-63499001
邮箱:hkgy@jianghang.com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工业区延安路35号
特此公告。
合肥江航飞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9日
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沈宏先生简历
沈宏,男,汉族,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5年11月出生,中共江苏省委党校经济管理专业,本科学历。1994年8月至2009年2月,历任南京宏光空降装备厂303分厂工艺员、工艺室主任、副厂长、厂长;2009年3月至2011年11月,历任南京宏光空降装备厂基建房产办主任、副总工程师、副厂长;2011年11月至2021年2月,历任宏光空降装备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工会主席。2021年2月至今,担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沈宏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袁乃国先生简历
袁乃国,男,汉族,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2年8月出生,安徽财经大学会计专业,本科学历。2005年至今就职于合肥江航飞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历任审计部部长助理、子公司财务负责人、财务部部长助理、规划发展部副部长,2020年8月至今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19年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证书,任职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通过。
袁乃国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朱强先生简历
朱强,男,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1年12月出生,武汉科技大学工业工程专业,研究生学历。2021年4月至今就职于合肥江航飞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历任证券事务专员、经营计划员。
朱强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不得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
证券代码:688586 证券简称:江航装备 公告编号:2023-025
合肥江航飞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09月06日(星期三)上午 09:00-10: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3年08月30日(星期三) 至09月05日(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hkgy@jianghang.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合肥江航飞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3年8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3年半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3年09月06日(星期三)上午 09:00-10:00举行2023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业绩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3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09月06日(星期三)上午 09:00-10: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总经理:邓长权
总会计师:孙 军
董事会秘书:袁乃国
独立董事:卢贤榕
(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3年09月06日(星期三)上午09:00-10: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3年08月30日(星期三) 至09月05日(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hkgy@jianghang.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51-63499001
联系邮箱:hkgy@jianghang.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合肥江航飞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88586 证券简称:江航装备 公告编号:2023-019
合肥江航飞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合肥江航飞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3年8月28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8月18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伟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合肥江航飞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逐项表决,做出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监事保证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航装备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江航装备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6亿元(含本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综上,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6亿元(含本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航装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储存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航装备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20)。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合肥江航飞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与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严格按照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原则,发生业务往来,根据公司对财务公司风险管理的了解和评价,以及对存放于财务公司的资金风险状况的评估和监督,目前未发现财务公司的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本公司与财务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风险可控。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1票回避,0票弃权。
关联监事王伟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航装备关于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合肥江航飞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88586 证券简称:江航装备 公告编号:2023-022
合肥江航飞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合肥江航飞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原因
2023年4月14日,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565,242,254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股,合计转增226,096,902股。该权益分派已于2023年5月18日实施完成,公司注册资本由565,242,254元变更为791,339,156元,公司股份总数由565,242,254股变更为791,339,156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上述注册资本和股份总数变化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合肥江航飞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条款进行修订。
二、《公司章程》本次修订前后对照情况
■
除上述修订的条款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保持不变。以上内容最终以市场监督登记管理部门核准内容为准。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上述变更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手续。修订后形成的《公司章程》全文将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合肥江航飞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88586 证券简称:江航装备 公告编号:2023-024
合肥江航飞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9月14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9月14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工业区延安路35号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9月14日
至2023年9月1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3年8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3年9月8日9:00-17:00,以信函或者传真方式办理登记的,须在2023年9月8日17:00 前送达。
(二)登记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工业区延安路35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3、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到达邮戳和传真到达日应不迟于2023年9月8日17:00,信函、传真中需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现场会议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工业区延安路35号
邮编:230051
电话:0551-63499001
传真:0551-63499351
联系人:袁乃国 朱强
特此公告。
合肥江航飞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合肥江航飞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9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