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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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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3-08-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88072 公司简称:拓荆科技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了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风险因素”部分内容。

1.3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1.6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8股。以公司截至2023年6月30日的总股本126,478,797股为基数测算,合计转增60,709,823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187,188,62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数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最终登记结果为准)。公司2023年半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

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1.7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072 证券简称:拓荆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6

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以下简称“报告期”)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的金额及资金到账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3月1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424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1,619,800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本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71.8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27,283.12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4,523.40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12,759.73万元。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4月14日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139号)。公司已依照规定对上述募集资金实施专户存储管理,并与公司相关子公司、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报告期内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144,043.92万元。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与结存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募投项目的实施管理情况的审批及监督等进行了规定,以保证募集资金专款专用、合规使用。

(二)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情况

2022年4月1日,公司及招商证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城内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与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全资子公司拓荆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拓荆上海”)、招商证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2022年11月9日,公司与超募项目实施主体全资子公司拓荆上海、招商证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2023年5月8日,公司与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拓荆创益(沈阳)半导体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拓荆创益”)、招商证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城内支行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及相关子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尚未使用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五)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经公司2022年9月30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经公司2022年10月27日召开的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和《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新建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约93,000.00万元用于半导体先进工艺装备研发与产业化项目建设。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半导体先进工艺装备研发与产业化项目”已完成项目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土地证的办理,并开始施工建设。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3年4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出资以共同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增加全资子公司拓荆创益(沈阳)半导体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拓荆创益”)作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与公司共同实施“高端半导体设备扩产项目”及“先进半导体设备的技术研发与改进项目”,并以募集资金人民币33,000.00万元及前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于募投项目“高端半导体设备扩产项目”及“先进半导体设备的技术研发与改进项目”形成的部分非货币性资产659.42万元(截至评估基准日2022年12月31日的账面价值)向拓荆创益出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以及向全资子公司出资以共同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公司已与全资子公司拓荆创益、招商证券和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关于募集资金的使用及管理等应披露的信息,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9日

附表1: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本项目主要在原有半导体薄膜设备研发和生产基地基础上进行二期洁净厂房建设,效益反映在公司的整体经济效益中,因此不单独进行项目效益分析。

注2:本项目主要在原有产品和技术的基础上,进行技术改进与研发,效益反映在公司的整体经济效益中,因此不单独进行项目效益分析。

注3:本项目主要通过拓荆上海实施ALD产品研发及产业化基地建设,效益反映在公司的整体经济效益中,因此不单独进行项目效益分析。

注4:本项目为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使用的流动资金,效应反映在公司的整体经济效益中,因此不单独进行项目效益分析。

注5:本项目主要通过拓荆上海建设新的研发及产业化基地,实施先进薄膜沉积设备及工艺的研发与产业化,该项目尚未产生效益。

注6: 公司于2023年7月31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公司首发募投项目“高端半导体设备扩产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以实际转出金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将上述募投项目的实际节余募集资金合计3,470.02万元全部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并完成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销户。

证券代码:688072 证券简称:拓荆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7

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半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转增比例:拟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8股;

● 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转增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一、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资本公积为人民币3,209,343,009.15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并拟定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8股。以公司截至2023年6月30日的总股本126,478,797股为基数测算,合计转增60,709,823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187,188,62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数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最终登记结果为准)。公司2023年半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将维持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转增总额,并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3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具体执行上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并授权董事会根据实施结果适时变更注册资本、修订《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并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议案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2023年半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并由董事会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长期发展规划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2023年半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权益分派对公司每股收益、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事项综合考虑了公司的股本结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等因素,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事项对公司股东享有的净资产权益及持股比例不会产生实质性影响。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预计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指标将相应摊薄。

(二)其他风险说明

公司2023年半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88072 证券简称:拓荆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8

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3年8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8月17日以电子邮件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6人,实际出席监事6人,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叶五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和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编制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内容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未发现公司参与2023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3年上半年度,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和要求管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合法合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46)。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长期发展规划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2023年半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3年半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7)。

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88072 证券简称:拓荆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9

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9月1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9月13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水家900号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9月13日

至2023年9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3年8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经济参考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现场出席会议的预约登记

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2023年9月11日16:30之前将登记文件扫描件(详见登记手续所需文件)发送至公司邮箱(ir@piotech.cn)进行预约登记,并在邮件中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二)登记手续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3、合伙企业股东应由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者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委派代表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委派代表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合伙企业股东单位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三)注意事项

参会人员须于会议预定开始时间之前办理完毕参会登记手续,公司将于2023年9月13日13:00至14:30为参会人员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现场登记手续。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联系人:刘锡婷

电话:024-24188000-8089

传真:024-24188000-8080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水家900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二)会议费用情况: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有费用自理。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特此公告。

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9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