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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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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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浆纸O2O供应链服务升级改造项目2023年上半年补充流动资金金额572,789.16元,为募集资金利息。)
(供应链云平台建设项目2023年上半年补充流动资金金额79,611,661.01元,其中19,453,588.69元为募集资金利息。)
(汇鸿冷链物流基地建设项目(含溯源管理系统)账户2023年上半年补充流动资金金额817,741.69元,为募集资金利息。)
(现代医药物流中心、营销网络建设项目2023年上半年补充流动资金金额695,440.41元,为募集资金利息。)
(汇鸿冷链物流基地建设项目(含溯源管理系统)账户2023年上半年利息净收入为-179.78元,其中包含银行账户管理费支出180元。)
(汇鸿冷链物流基地建设项目(含溯源管理系统)账户2023年上半年补充流动资金金额85.87元,为募集资金利息。)
证券代码:600981证券简称:汇鸿集团 公告编号:2023-047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15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通知,召开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于2023年8月25日下午在汇鸿大厦26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王林女士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有关规定;
2.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3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公司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中有关保密的规定,未发现参与2023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监事会保证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会议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编制完成了《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48)。
会议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九日
(上接289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