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0061 证券简称:农 产 品 公告编号:2023-037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长黄伟先生因公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委托董事、副总裁徐宁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独立董事王丽娜女士、刘科先生因公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委托独立董事梅月欣女士代为出席并表决,其他董事均以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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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注:1、报告期,营业收入同比增加,主要系下属深农厨房等产业链业务收入、上海市场和天津海吉星等批发市场经营性收入以及广西新柳邕公司商铺销售收入同比增加所致;
2、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基本每股收益以及稀释每股收益同比增加,主要系下属广西新柳邕公司商铺销售利润、上海市场和天津海吉星等批发市场经营性收入以及公司对参股企业投资收益同比增加所致。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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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报告期后,公司控股股东名称由“深圳市食品物资集团有限公司”变更为“深圳农业与食品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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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伟
2023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000061 证券简称:农产品 公告编号:2023-035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3年8月25日(星期五)上午11:30在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28号时代科技大厦13楼海吉星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22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4名,古成先生因公未能出席,委托彭伯安先生出席并代为表决,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曹宇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逐项表决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同意票数5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2、审议通过《关于按出资比例向参股公司信祥公司提供借款展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票数5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上述议案二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经与会监事签字并盖监事会印章)。
特此公告。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061 证券简称:农产品 公告编号:2023-034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3年8月25日(星期五)上午10:00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15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12名,实到董事9名。董事长黄伟先生因公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委托董事、副总裁徐宁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独立董事王丽娜女士、刘科先生因公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委托独立董事梅月欣女士代为出席并表决;独立董事郑水园先生、董事李强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过半数董事推举董事、副总裁徐宁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和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36)以及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37)。
同意票数12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二)关于按出资比例向参股公司信祥公司提供借款展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8)。
同意票数12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相关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函和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三)关于成立合规法务部的议案
为建立健全集团合规管理体系,提升集团及下属各级企业合规经营、规范管理水平,同意成立“合规法务部”。
同意票数12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四)经理层成员、董事会秘书《2023年度经营业绩责任书》和专职党委副书记《2023年度考核责任书》
同意票数12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39)。
同意票数12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三、备查文件
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经与会董事签字并盖董事会印章)。
特此公告。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061 证券简称:农产品 公告编号:2023-039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
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定于2023年9月13日(星期三)下午15:00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9月13日(星期三)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9月13日上午9:15-9:25和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9月13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9月6日(星期三)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3年9月6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28号时代科技大厦东座13楼农产品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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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该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该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包括其股东代理人)应当回避表决。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3年9月1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和9月13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5:00)。
2、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须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原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则无需提供)、证券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证券账户卡原件;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原件、身份证复印件、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时间为准)。传真登记请发送传真后电话确认。
3、登记地点: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28号时代科技大厦东座13楼董事会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1)邮政编码:518040
(2)联系人:江疆、裴欣
(3)联系电话:0755-82589021
(4)指定传真:0755-82589099
5、其他事项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九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061”,投票简称为“农产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本次股东大会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9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一9:25和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9月13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9月13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代表我个人(单位)出席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9月13日召开的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单位)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若本人(单位)没有对表决意见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赞成或反对某议案或弃权。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本人(单位)对下述议案的投票意见如下:(请在相应表决意见栏目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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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有股数: 股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图片列表:
证券代码:000061 证券简称:农产品 公告编号:2023-038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继续与参股公司深圳市信祥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祥公司”)其他三名股东按出资比例向信祥公司提供借款2,000万元,展期期限2年;其中,公司为信祥公司提供借款800万元,借款展期至2025年7月26日止,按照公司银行融资成本及公司有关规定计算资金占用相关成本,按季度收取,到期一次性归还本金。
2、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全票通过。信祥公司系公司关联法人,本事项涉及关联交易,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3、公司对信祥公司的经营和财务状况、资信情况等进行了核查,本次财务资助风险可控,但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该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关联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1、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上午10:00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按出资比例向参股公司信祥公司提供借款展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为支持信祥公司运营,拟同意继续与信祥公司其他三名股东按出资比例向信祥公司提供借款2,000万元,展期期限2年;其中,公司为信祥公司提供借款800万元,借款展期至2025年7月26日止,按照公司银行融资成本及公司有关规定计算资金占用相关成本,按季度收取,到期一次性归还本金。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管担任其他公司(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董事、高管,则该公司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鉴于公司副总裁薛彤先生兼任信祥公司董事长职务,根据上述规定,信祥公司系公司的关联法人,本事项属关联交易。本事项不涉及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情形。
3、本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且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按出资比例向参股公司信祥公司提供借款展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4、本事项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本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的情形;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二、借款对象暨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一)企业名称:深圳市信祥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二)公司地址:深圳市罗湖区东晓街道布吉路1021号天乐大厦19楼1912室
(三)法定代表人:薛彤
(四)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五)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六)成立时间:2011年11月16日
(七)经营范围: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信息咨询(不含人才中介服务和其它限制项目)
(八)股东方及出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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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其他股东方的基本情况
1、深圳市华龙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1)公司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天安社区深南大道深铁置业大厦二十三层2308
(2)法定代表人:齐翌博
(3)注册资本:人民币4,500万元
(4)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5)成立时间:1998年11月3日
(6)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物业管理;物业租赁;商业管理咨询,企业管理咨询;清洁服务;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贸易(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须取得行政许可文件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是:机动车停放服务;养老服务。
(7)股东情况:芜湖信蒙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信达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分别持有深圳市华龙物业发展有限公司99%、1%股权。
(8)公司与深圳市华龙物业发展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
2、深圳市祥盛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1)公司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天安社区深南大道深铁置业大厦二十三层2308
(2)法定代表人:齐翌博
(3)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
(4)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5)成立时间:2006年9月26日
(6)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经济信息咨询和投资咨询(不含限制项目)。
(7)股东情况:芜湖信蒙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信达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分别持有深圳市祥盛信息咨询有限公司99%、1%股权。
(8)公司与深圳市祥盛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
3、深圳市和兴宏实业有限公司
(1)公司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天安社区深南大道深铁置业大厦二十三层2308
(2)法定代表人:齐翌博
(3)注册资本:人民币680万元
(4)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5)成立时间:2017年8月31日
(6)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男士服装、女士服装、童装的销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7)股东情况:芜湖信蒙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信达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分别持有深圳市和兴宏实业有限公司99%、1%股权。
(8)公司与深圳市和兴宏实业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
(十)股权穿透图
(续下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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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财务状况
经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信祥公司资产总额为25,052.77万元,负债总额为14,284.38万元,净资产为10,768.39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7.02%。2022年度,信祥公司营业收入为54.57万元,净利润为-99.22万元。
未经审计,截至2023年7月31日,信祥公司资产总额为26,303.72万元,负债总额为15,590.20万元,净资产为10,713.53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9.27%。2023年1-7月,信祥公司营业收入为21.34万元,净利润为-54.86万元。
(十二)历史沿革及主要业务:2011年,公司与合作方合资成立了信祥公司合作布吉市场城市更新项目,注册资本2,400万元,公司持有40%股权,深圳市华龙物业发展有限公司持有38%股权,深圳市祥盛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持有17%股权,深圳市友邻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5%股权。2013年,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信祥公司各股东同比例增资至10,000万元,公司仍持有信祥公司40%股权。2018年1月,信祥公司股东“深圳市友邻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变更为“深圳市和兴宏实业有限公司”,持有信祥公司5%股权。其中,布吉市场城市更新项目列入“2016年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罗湖区第三批计划”。截至目前,项目规划审批等工作尚在推进中。
(十三)信祥公司不存在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等或有事项;无银行贷款,资信情况良好。信祥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本次借款展期的情况
为支持参股公司信祥公司运营,拟同意继续与信祥公司其他三名股东按出资比例向信祥公司提供借款2,000万元,展期期限2年;其中,公司为信祥公司提供借款800万元,借款展期至2025年7月26日止,按照公司银行融资成本及公司有关规定计算资金占用相关成本,按季度收取,到期一次性归还本金。
四、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的相关情况暨公司上一年度对该借款对象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
(一)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继续与信祥公司其他三名股东共同向信祥公司提供借款2,000万元,借款期限展期2年,其中公司提供借款800万元,按照公司银行融资成本及公司有关规定计算资金占用相关成本,按季度收取,到期一次性归还本金(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2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公告)。截至目前,该笔借款已到期。
(二)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与信祥公司其他三名股东按出资比例向信祥公司提供借款3,000万元,其中公司提供借款1,200万元,借款期限2年;按照公司银行融资成本及公司有关规定计算资金占用相关成本,按季度收取,到期一次性归还本金。(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3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公告)。截至目前,该笔借款尚未到期。
五、本次借款暨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影响、董事会意见及风险防控
信祥公司所负责项目尚在前期推动当中,暂无充足现金流偿还股东借款。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对信祥公司借款展期有助于支持信祥公司运营。公司和信祥公司其他三名股东分别按出资比例共同为其提供借款,并收取了资金占用相关成本,风险共担;公司对信祥公司的经营和财务状况、资信情况等进行了核查,风险可控。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本事项已获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相关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和信祥公司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共同为信祥公司提供借款展期,有助于支持信祥公司运营,风险基本可控;该借款按照公司银行融资成本及公司有关规定计算资金占用相关成本,定价公允。信祥公司系公司的关联法人,本事项属关联交易但不涉及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情形。公司董事会审议该事项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按出资比例向参股公司信祥公司提供借款展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其他
1、公司上一年对信祥公司提供借款金额为2,000万元。
2、截至目前,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为376,713.68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65.60%。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财务资助共计29,268.56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5.10%,其中,逾期未收回提供财务资助金额为21,716.56万元。
3、截至目前,公司按出资比例为参股公司天津海吉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投资公司”)提供的借款本金7,799.40万元及资金占用成本已逾期。根据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的评估结果,公司对天津投资公司借款及相关资金占用成本余额按15%计提坏账准备。(历史情况详见公司于2019年1月30日、12月3日、2021年9月2日、2022年4月26日、8月30日和2023年4月27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4、截至目前,公司控股子公司南昌深圳农产品中心批发市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昌公司”)按出资比例为其参股公司南昌深农冷链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昌冷链公司”)提供的借款本金844.872万元及资金占用成本已逾期。根据会计政策,南昌公司对南昌冷链公司借款及相关资金占用成本按0.5%计提坏账准备。(历史情况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14日、2021年9月2日、2022年4月26日、8月30日和2023年4月27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5、截至目前,公司为参股公司武汉城市圈海吉星农产品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海吉星公司”)提供的借款本金12,837万元及资金占用成本已逾期。根据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的评估结果,公司对武汉海吉星公司借款及相关资金占用成本和债权按20%计提坏账准备。(历史情况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14日、9月3日、2021年4月29日、9月2日、2022年4月26日、8月30日和2023年4月27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6、截至目前,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海吉星国际食品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为参股公司深圳市绿膳谷农业创新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膳谷公司”)提供的借款本金235.29万元及资金占用成本已逾期,根据绿膳谷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对绿膳谷公司借款及资金占用成本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历史情况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7日、2021年9月2日、2022年4月26、8月30日和2023年4月27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7、公司为参股公司合肥周谷堆农产品批发市场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借款本金4,500万元及资金占用成本已全部偿还。(历史情况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30日、2022年4月26日、8月30和2023年4月27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八、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外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函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外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