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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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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3-08-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88669 公司简称:聚石化学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详见“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风险因素”中相应内容。

1.3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1.7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669 证券简称:聚石化学 公告编号:2023-059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3年8月25日,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的原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公司依照自身实际治理情况,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司内部治理结构,拟对《公司章程》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二、《公司章程》主要修订情况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安排相关人员办理工商登记备案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88669 证券简称:聚石化学 公告编号:2023-054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8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于2023年8月14日以通讯形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袁瑞建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报告期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均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要求,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亦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针对公司截至2023年6月30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司编制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并由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以上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进行了调整,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票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公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管理办法》、《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同意为符合归属条件的28名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手续,本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56.16万股(调整后)。

《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此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

《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确定本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以及《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本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属于公司《激励计划》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监事会同意公司以2023年8月25日为预留授予日,以10.69元人民币/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2名激励对象授予53.3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

《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修订后的《监事会议事规则》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88669 证券简称:聚石化学 公告编号:2023-057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和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11.44万股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失效处理。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2年8月1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2年8月16日至2022年8月26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2年9月15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2-084)。

3、2022年9月16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4、2022年9月2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公司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2年9月21日,并同意以授予价格人民币14.00元/股向符合条件的29名激励对象授予164万股限制性股票。

5、2023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和《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1、因激励对象离职作废限制性股票

鉴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1名已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其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5.20万股(调整后)作废失效。

2、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作废限制性股票

根据《激励计划》和《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需满足2022年度净利润不低于15000万元或2022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40亿元。若两项指标的业绩完成率均未达到100%,但任一项指标的业绩完成率达到90%以上,则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90%。根据《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22年营业收入为3,957,415,541.72元,营业收入指标的业绩完成率达到90%以上,因此,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90%,对应归属比例10%即6.24万股的限制性股票应由公司作废失效。

综上,本次作废失效处理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11.44万股。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管理办法》和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此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管理办法》和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我们同意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

六、律师结论性意见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本次作废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

特此公告。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88669 证券简称:聚石化学 公告编号:2023-061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9月1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9月13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广东省清远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雄兴工业城B6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9月13日

至2023年9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2、议案4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4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有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企业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如有)办理登记手续;企业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加盖公章)、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如有)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如有)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如有)办理登记。

3、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

4、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信函方式进行登记,在来信上须写明股东名称/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第1或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须在登记时间2023年9月12日下午17:00前送达登记地点。

(二)登记时间及地点

登记时间:2023年9月1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登记地点:广东省清远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雄兴工业城B6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包伟

联系电话:0763-3125887

联系地址:广东省清远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雄兴工业城B6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传真:86-763-3125901

邮政编码:511540

特此公告。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9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669 证券简称:聚石化学 公告编号:2023-053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3年8月2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于2023年8月14日以邮件、通讯形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陈钢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编制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内容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状况和经营成果,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储与使用情况,公司编写了《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针对公司截至2023年6月30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司编制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并由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以上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2023年6月1日,公司披露了《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本次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93,333,334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3股。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董事会拟对《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授予价格由14.00元/股调整为10.69元/股,授予数量由205.00万股调整为266.50万股。其中,首次授予数量由164.00万股调整为213.20万股;预留股份数量由41.00万股调整为53.30万股。

根据公司2022年第三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上述调整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公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陈钢、杨正高、刘鹏辉、周侃、伍洋回避表决。

5、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和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同意为符合归属条件的28名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手续,本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56.16万股(调整后)。

《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陈钢、杨正高、刘鹏辉、周侃、伍洋回避表决。

6、审议通过《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有1名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5.20万股作废失效。同时因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90%,作废对应归属比例10%即6.24万股的限制性股票。本次作废失效处理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11.44万股。

《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陈钢、杨正高、刘鹏辉、周侃、伍洋回避表决。

7、审议通过《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2023年8月25日为授予日,拟授予12名激励对象共53.30万股限制性股票。

《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刘鹏辉、周侃、伍洋回避表决。

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公司对《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进行了修订。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同意聘任朱红芳女士为公司聚石研究院院长。鉴于本次董事会修订《公司章程》第十一条规定:“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聚石研究院院长。”,朱红芳女士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为股东大会同意修订《公司章程》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朱红芳女士的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部分公司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规范公司运作,公司对《总经理工作细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制定了《董事长工作细则》,同时作废《重大投资决策制度》。

《董事长工作细则》《总经理工作细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后生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公司董事会拟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为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以及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或等值外币),授权期限自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办理抵押担保、质押担保和保证等相关一切事务并签署有关合同、协议等各项法律文件。

《关于增加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3年9月13日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9日

(下转31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