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463 公司简称:空港股份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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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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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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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经营性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年度经营计划,积极推动公司各项业务稳步、有序开展。实现营业收入24,025.72万元,同比下降45.81%;实现利润总额-6,084.94万元,同比下降215.2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803.90万元,同比下降254.67%。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253,692.75万元,比年初下降1.05%;归属于上市公司的股东权益113,972.88万元,比年初下降4.04%。
3.1 贯彻落实内控体系,确保内控体系有效运行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公司以内控成果实施为重心,严格按照内控规范制度及流程要求,对工作流程及工作方式进行梳理、优化,促进内控体系行之有效。公司采用不定期抽查的方式,对公司各部门及各分子公司,内控体系执行情况进行测试。通过测试,公司在实施重大事项前决策、审批手续的办理,关联交易的管理,报批事项的审批效率都有了很大提高,内控成果的实施,确实起到了指导工作、理顺关系、提高效率、防范风险的作用。
3.2 扎实推进主营业务开展
3.2.1 房地产开发业务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本部开发建设的原MAX空港研发创新园A区项目(建筑面积约5.1万平方米)正在重新制定营销方案并立项;MAX空港研发创新园B区项目(建筑面积约2.39万平方米)代征道路的接收手续已完成顺义区城管委及顺义区规自分局审批,计划于下半年完成顺义区规自分局验收、工程竣工四方验收及消防验收,其余建安工程均已全部完成。
截至报告期末,天瑞置业出租空港融慧园内楼宇10栋,共计32,189.64平方米。其名下顺义区大孙各庄镇大孙各庄村村南土地、房产项目正在寻求意向合作方。公司控股孙公司北京诺丁山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计算机软件产业园项目一期(建筑面积约1.78万平方米)已完成主体结构封顶,结合产业地产政策和资金情况研讨下一步开发方案。
公司参股公司金隅空港开发建设的北京市顺义区天竺镇第22街区SY00-0022-6015R2二类居住、SY00-0022-6016A33基础教育用地项目(建筑面积约17.4万平方米)其中1,300套共有产权房全部售罄,住户已经入住,公服配套设施已经全部移交完毕,目前金隅空港正通过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告挂牌出租等方式加紧配套商业、库房和车位的租售运营。
公司参股公司电子城空港参与建设“电子城(北京)电子信息创新产业园”项目,项目一期(建筑面积约3.2万平方米)已完工并完成销售。正在加快推进项目二期建设手续办理,计划于2024年进入实施阶段;项目原旧厂房根据客户需求进行改造施工。
报告期内,天瑞置业实现营业收入1,049.36万元,较上年同期降低约19,226.71万元,净利润-773.36万元,较上年同期降低约4,226.61万元。净利润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本期收入仅为房产出租业务,且收入规模未覆盖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期间费用导致亏损,而上期中包含了4栋楼宇的产权转让业务,致使2023年1-6月净利润大幅度降低。
3.2.2 建筑施工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源建筑实现新开工程、复工工程及竣工工程总面积约74.97万平方米。对于建筑工程业务,公司不断优化业务模式,严把质量和安全关,推行项目承包经营责任制,各建筑分公司成本、财务独立核算,从工程承建到工程款催缴均各负其责,使得经营决策效率不断提高。此外,天源建筑推广使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如铝模板支撑系统、FS 现浇混凝土免拆保温模板系统等、筑粒混凝土技术、快刻石膏粉刷技术、绿色装配式。已申请研发实用新型专利共计26项,并申报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天源建筑依托主营业务多元化发展,在主营业务建筑施工的基础上成立专业分公司,包括:装饰分公司、消防智能运维科技分公司、供热与制冷智能运维科技分公司、新材料与环保科技分公司。
报告期内,天源建筑实现营业收入17,803.1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约1,307.86万元,净利润-6,458.2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亏损约4,851.90万元,营业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在施工程在保证施工质量的情况下抓紧施工进度,所以收入较去年同期增加;本期亏损的主要原因:成本受市场、属地政府产业政策调整等因素影响,工程材料供应商外迁,导致采购成本增加,叠加建筑工人用工成本增加,再加上职工工资、保险、财务费用等固定开支,所以造成2023年1-6月亏损。
3.2.3 物业租赁与管理业务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自持物业可出租面积约21.43万平方米(不含天瑞置业开发的空港融慧园项目),出租率约86%。全资子公司天地物业物业管理面积约为21万平方米。
报告期内,公司不断探索新的市场营销渠道,加强对区域投资性房地产租售情况的调研、分析,根据公司投资性房地产不同类型及所在区域,研究制定符合市场的招商方案,坚持“摸清-盘活-激活”三步棋,实施“资产运营+招商合作”双轮驱动策略,为意向合作企业精准选址。
报告期内,公司与北京奥运城市发展促进中心、北京奥运博物馆多次深入沟通,实施“一物一策”差异化盘活举措并达成签约;通过与航济物流签约,促成韩美药品扩租库房,实现综保区标厂全部出租;同时,以MAX空港研发创新园B区项目、MAX空港研发创新园A区项目、天晟地块为重点,积极进行项目招商。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综保区三区海关监管库加固提升工程,目前正在进行海关监管库消防提升工程;同时正在开展对A、B区标厂电力增容改造工程,以及B区标厂室内公共区域提升工程及室外小游园及健身场工程的建设工作;在不断提升自持物业硬实力的同时,通过打造“服务中心”、“北京云智空港”智慧园区平台,优化营商软环境,为区域产业升级赋能。在临空经济区产业规划的整体框架下,分析行业、了解需求、优化运营,实现产业合作链条延伸,园区活力提升。
报告期内,公司自持物业的出租和物业管理业务实现收入5,634.86万元,较去年同期减少约 583.13万元,营业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2023年1-6月,公司落实2022年度为服务业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减免租金的政策,为承租公司自持物业的中小微企业减免租金约508.50万元。
3.3 以主业为中心,拓展投资业务
公司新的发展战略定位为“现代临空产业地产综合运营开发商,科技创新企业投资服务商”,在继续做好现代临空产业地产综合运营开发商原有业务的同时,公司通过参与投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等方式积极拓展投资业务,旨在了解、获得新的产-业、项目资源,逐渐形成原有传统业务的有力补充,发挥协同效应,加快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公司已参与投资包括云鼎基金、潍坊高精尖基金等私募股权投资项目及伟光汇通旅游产业、哈工大研究院等股权投资项目,公司积极行使出资人权利,定期、全面做好投资项目的投后管理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业务实现投资收益约307.42万元,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约-580.80万元。
第四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韩 剑
2023年8月29日
证券简称:空港股份 证券代码:600463 公告编号:临2023-038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2023年第二季度
新签合同情况及
重大项目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1年3季度上市公司行业分类结果》,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被归为土木工程建筑业,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指引第3号一一行业信息披露》中第八号一一建筑的规定及《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重要提醒》的要求,现将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天源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源建筑)2023年4-6月主要经营情况公布如下,供各位投资者参阅。
一、2023年第二季度新签项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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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23年1-6月累计签订项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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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023年已签订尚未执行的重大项目进展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源建筑无已签订尚未执行的重大项目。
特此公告。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9日
证券简称:空港股份 证券代码:600463 编号:临2023-039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法院已立案受理,尚未开庭审理;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空港股份)控股子公司北京天源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源建筑或原告)为本案原告。
● 涉案金额:涉及天源建筑已履行票据责任9,632,151.37元及所产生的利息等。
● 案件尚处于立案受理阶段,暂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后期利润的影响。
一、本次重大诉讼起诉申请的基本情况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盛地产或被告)因支付天源建筑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款向天源建筑签发数张商业承兑汇票,其后天源建筑作为背书人将被告签发的商业承兑汇票背书转让支付案外人合同款。持票人因票据到期被拒绝付款向天源建筑行使追索权,天源建筑向持票人履行票据责任已清偿的金额累计达到9,632,151.37元,根据法律规定,天源建筑履行票据责任后,有权向出票人行使再追索权。基于以上事实,天源建筑向河北省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近日,天源建筑收到本案的《受理案件通知书》([2023]冀1091民初3106号)。截至本公告日,本案已立案受理,尚未开庭审理。
二、有关案件的基本情况
(一)诉讼机构
诉讼机构名称:河北省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诉讼机构所在地: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汇源道与华祥路交叉口西北侧200米
(二)诉讼各方当事人
原告:北京天源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治国
被告: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邹家立
(三)事实与理由
被告因支付原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款向原告签发数张商业承兑汇票,其后原告作为背书人将被告签发的商业承兑汇票背书转让支付案外人合同款。持票人因票据到期被拒绝付款向原告行使追索权。原告已清偿的金额累计达到9,632,151.37元。根据法律规定,原告履行票据责任后,有权向出票人行使再追索权。
基于以上事实,原告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起诉至河北省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请求法院依法支持原告全部诉讼请求。
(四)诉讼请求
1.请求依法判令被告支付原告因履行票据责任已清偿的9,632,151.37元。
2.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按照前项金额自2023年4月12日起至清偿日止,按照3.55%的年利率支付利息。
3.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上述案件目前尚未开庭审理,诉讼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尚不能确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本次诉讼是公司加强天源建筑应收款项回收的重要措施之一,公司后续将密切关注诉讼事项进展,并持续加强天源建筑应收账款回款事宜,积极做好诉讼相关工作,严格跟踪项目建设及回款进展,继续坚持“应诉尽诉”的原则,合理利用法律手段,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分阶段原则持续披露本次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公司是否还存在尚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五、报备文件
(一)《民事起诉状》
(二)《案件受理通知书》
特此公告。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