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3026 公司简称:胜华新材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
■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026 证券简称:胜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3-079
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
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9月14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9月14日 14 点 00分
召开地点: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区同兴路198号胜华新材办公楼A402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9月14日
至2023年9月1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年8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披露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关于补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23 年9月6日上午 9:00-12:00,13:30-17:00
(二)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授权委托代理人出
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
人身份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
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但是出席现场会议时应当持上
述证件资料的原件,以备查验。邮编:257053,(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三)登记地点:
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区同兴路198号胜华新材办公楼A301室
(四)登记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46-2169536
传 真:0546-2169539
六、其他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2、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参会股东交通和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9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026 证券简称:胜华新材 公告编号:临2023-078
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启动东营富华达远新材料
有限公司1万吨/年
高端氟材料项目(二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1万吨/年高端氟材料项目(二期)(以下简称 “本项目”)
● 投资金额:42,826万元人民币
● 特别风险提示:
1. 政策和市场变化风险
本项目是公司基于当前市场形势和行业前景,综合考虑公司现有业务协同效应和战略定位做出的判断,后续如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市场环境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存在项目的实际经营状况及盈利能力不及预期的风险。
2.资金风险
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自有货币资金余额110,222.05万元,应收款项融资37,115.97万元,当前公司的在建项目较多,资金投入较大,本项目为自有或者自筹资金建设项目,项目投资可能会提高公司资产负债率,可能存在因资金筹措带来的项目建设放缓的风险。
3.项目建设期延长的风险
化工项目报批报建(立项、环评、安评、消防验收等)、试生产申请、竣工验收等环节涉及的部门和审批程序较多,该项目存在因项目审批未达预期导致项目建设期延长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公司控股孙公司东营富华达远新材料有限公司启动1万吨/年高端氟材料项目(二期),拟建设氟苯2,000吨/年,邻氟甲苯2,000吨/年,对氟甲苯2,000吨/年,包括生产装置及厂房建设和其他配套公辅设施的扩建与升级。项目预计总投资42,826万元人民币,项目建设地为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区同兴路198号东营富华达远新材料有限公司厂区内,占地面积为14,832.5㎡,建设周期为8个月,预计2024年4月投产。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关于启动东营富华达远新材料有限公司1万吨/年高端氟材料项目(二期)的议案》,该议案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
(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审批权限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主体的基本情况
1. 投资主体:东营富华达远新材料有限公司
2. 统一代码:91370521MA7DX0319A
3. 成立日期:2021-12-22
4.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5. 法人代表:钱学一
6. 住所: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区同兴路198号
7.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8.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9. 经营情况:截至2022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30,303.72万元,负债25,472.22万元;2022年累计实现营业收入5,870.95万元,实现净利润-89.42万元(经审计)。
截至2023年3月31日,资产总额31,032.30万元,负债总额25,669.35万元;2023年一季度累计实现营业收入4,911.77万元,实现净利润506.97万元(未经审计)。
三、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1万吨/年高端氟材料项目(二期)(以下简称“本项目”)
2.项目实施单位:东营富华达远新材料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区同兴路198号
4.项目建设内容:1万吨/年高端氟材料装置(二期)及配套工程,建设内容为:氟苯2,000吨/年,邻氟甲苯2,000吨/年,对氟甲苯2,000吨/年,包括生产装置及厂房建设和其他配套公辅设施的扩建与升级。
5.项目投资预算:42,826万元
6.项目用地面积:14,832.5㎡
7.项目建设期: 8个月
8.项目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9.项目投产后的营业数据预测:本项目建成达产后,预计年实现净利润:7,117.75万元。
(1)营业收入预测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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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根据上述收入预测及各项运营费用预测,本项目利润预测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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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高端氟材料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可延伸企业现有的产业链,利于企业做大做强,充分发挥公司资源优势,提高产品附加值,增加利润增长点,提升公司的影响力,促进企业的核心竞争力的提升。
五、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1. 政策和市场变化风险
本项目是公司基于当前市场形势和行业前景,综合考虑公司现有业务协同效应和战略定位做出的判断,后续如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市场环境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存在项目的实际经营状况及盈利能力不及预期的风险。
2.资金风险
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自有货币资金余额110,222.05万元,应收款项融资37,115.97万元,当前公司的在建项目较多,资金投入较大,本项目为自有或者自筹资金建设项目,项目投资可能会提高公司资产负债率,可能存在因资金筹措带来的项目建设放缓的风险。
3.项目建设期延长的风险
化工项目报批报建(立项、环评、安评、消防验收等)、试生产申请、竣工验收等环节涉及的部门和审批程序较多,该项目存在因项目审批未达预期导致项目建设期延长的风险。
4.市场扩展风险
客户对新装置投产的产品需要一定的认证周期且公司能否进入其供应商序列存在不确定,新建项目存在效益不及预期的风险。
针对上述项目风险,公司已经制定了相应的风险应对策略。
特此公告。
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3026 证券简称:胜华新材 公告编号:临2023-076
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八号一化工》《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将公司2023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不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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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产销量差距部分为内部自用。
二、主要产品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单位:人民币元/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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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单位:人民币元/吨
■
四、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3年半年度未发生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以上生产经营数据来自本公司内部统计,且部分数据未经审计,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本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也并未有对本公司未来经营情况作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预测或保证,敬请投资者审慎使用。
特此公告。
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3026 证券简称:胜华新材 公告编号:临2023-075
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23年8月18日以邮件、电话方式向公司监事会全体监事发出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和材料。
(三)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23年8月2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在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区同兴路 198 号胜华新材办公楼 A326室召开。
(四)本次监事会应出席的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的监事3人。
(五)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高建宏先生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对2023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认为:
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公司监事会成员没有发现参与2023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公司监事会成员保证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情况: 3 票赞成, 0 票弃权, 0 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3026 证券简称:胜华新材 公告编号:临2023-074
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3年8月18日以邮件、电话方式向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发出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知和材料。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3年8月29日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在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区同兴路198号胜华新材办公楼A402室召开。
(四)本次董事会应出席的董事8人,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8人。
(五)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郭天明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与会董事一致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 8 票赞成, 0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补选李蓉蓉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 8 票赞成, 0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通过《关于启动东营富华达远新材料有限公司1万吨/年高端氟材料项目(二期)的议案》
表决情况: 8 票赞成, 0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四、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23年9月14日14:00,在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区同兴路198号胜华新材办公楼A402室召开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情况: 8 票赞成, 0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3026 证券简称:胜华新材 公告编号:临2023-077
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辞职情况说明
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张金楼先生因个人原因已向公司董事会提出辞去董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详见公司2023年7月2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胜华新材关于公司董事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1)。
二、关于补选董事的情况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股东青岛中石大控股有限公司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提名李蓉蓉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补选董事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程序
2023 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补选相关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经审阅董事候选人李蓉蓉女士的个人简历,并对其工作经历情况进行了解,未发现董事候选人有《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认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董事候选人李蓉蓉女士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能够胜任董事工作。同意将《关于补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0日
附:董事候选人简历
李蓉蓉,女,汉族,1979年2月出生,硕士,2012年6月至2017年12月任青岛西海岸职教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市场研发部经理、总经理助理;2017年12月至2018年2月任青岛科创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18年3月至2023年3月任青岛军民融合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2023年3月至今任青岛军民融合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