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翔(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897 公司简称:厦门空港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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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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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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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897 股票简称:厦门空港 编号:临2023-030
元翔(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暨修订《公司章程》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元翔(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3年7月14日完成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工作,以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297,810,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送红股4股。本次送股后,公司的股本总数增加至416,934,000股,注册资本由297,810,000元变更为416,934,000元。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鉴于公司注册资本发生变化,同时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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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所列条款外,原《公司章程》中的其他条款内容不变。本次修订中仅条款序号变更或所引用条款序号变更的相关条款均已相应修改,在此不列示其具体内容。
三、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进行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相关人员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元翔(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0897 股票简称:厦门空港 编号:临2023-028
元翔(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元翔(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3年8月28日上午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18日分别以专人、电子邮件或传真等形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九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九名。本次会议由汪晓林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 票,弃权 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 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已于2023年7月14日完成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工作,以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297,810,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送红股4股。本次送股后,公司的股本总数增加至416,934,000股,注册资本由297,810,000元变更为416,934,000元。鉴于公司注册资本发生变化,同时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修订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厦门空港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临2023-030)。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 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修订,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改。修订后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 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修订,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改。修订后的《董事会议事规则》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5、审议通过《关于〈厦门翔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汪晓林先生、苏玉荣先生、邱怀东先生、蒋中祥先生、黄晓玲女士回避表决。
根据相关要求,公司取得并查阅了厦门翔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相关财务及风险管理报告等资料,并出具《厦门翔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风险评估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6、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 票,弃权 0票。
公司董事会定于2023年9月14日下午14:00在厦门机场T4候机楼一楼东侧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厦门空港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23-031)。
公司独立董事对第5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元翔(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0897 股票简称:厦门空港 公告编号:临2023-029
元翔(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元翔(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3年8月28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18日分别以专人、电子邮件或传真等形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会议由监事史永飞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五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五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5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进行了审核,并提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
(1)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3年上半年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半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修订,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对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改。修订后的《监事会议事规则》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3、审议通过《关于〈厦门翔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根据相关要求,公司取得并查阅了厦门翔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相关财务及风险管理报告等资料,并出具《厦门翔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风险评估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元翔(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0897 证券简称:厦门空港 公告编号:2023-031
元翔(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9月14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9月14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厦门机场T4候机楼一楼东侧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9月14日
至2023年9月1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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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1-3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4已经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3年8月3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以上全部议案均为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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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
2023年9月11日上午9:30一11:30
2、登记地点:元翔(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直接参与股东大会投票。
(5)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3年9月11日上午11点30分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六、其他事项
1、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2、 联系人:证券事务部
电话:0592-5706078
特此公告。
元翔(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元翔(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9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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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