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88588 公司简称:凌志软件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关于风险因素的内容。
1.3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1.7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588 证券简称:凌志软件 公告编号:2023-033
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9月20日(星期三)下午14:00-15: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3年9月19日(星期二)下午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info@linkstec.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3年8月30日发布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3年半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3年9月20日下午14:00-15:00举行2023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3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9月20日下午14:00-15: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董事长兼总经理:张宝泉先生
董事兼副总经理:周颖先生
董事会秘书:陈坤先生
财务总监:王育贵先生
独立董事:林俊先生
(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3年9月20日(星期三)下午14:00-15: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3年9月19日(星期二)下午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info@linkstec.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证券投资部
联系电话:021-61659566
电子邮箱:info@linkstec.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88588 证券简称:凌志软件 公告编号:2023-031
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凌志软件”)于2023年8月2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等因素,对募投项目进行延期,独立董事对本次延期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风证券”)对本次延期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4月7日出具的《关于同意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613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0,01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11.49元,共募集资金总额为459,714,9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74,669,240.47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85,045,659.53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4月30日全部到位,并业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4月30日出具了“众会字(2020)第0183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并结合经营需要,公司和天风证券于2020年5月6日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普陀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为了便于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公司与募投项目实施主体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如皋有限公司、无锡凌志软件有限公司、天风证券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田林支行于2020年9月22日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与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宁波凌挚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南通凌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天风证券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支行于2022年9月21日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严格遵照制度及协议的约定执行。
二、募投项目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募投项目及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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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募投项目进展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30)。
三、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结合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项目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时间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
除上述变更外,公司募投项目投资预算、建设内容等未发生变化。
(二)本次募投项目的延期原因
受宏观经济环境影响,公司募投项目规划进度与实际进度存在一定差异,整体项目进度有所延迟。公司综合考虑市场环境、实际实施进度等情况的影响,基于审慎原则,将“国际高端软件开发中心扩建项目”预计完成时间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将“新一代金融IT综合应用软件解决方案研发项目” 预计完成时间延期至2024年12月31日。
四、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和投资规模,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调整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过程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影响。延期事宜仅涉及募投项目完成期限的延长,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延期的决策及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将公司未结项募投项目进行延期。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长远发展规划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进行延期。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天风证券认为: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综上,天风证券对凌志软件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88588 证券简称:凌志软件 公告编号:2023-030
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规定,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编制的2023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4月7日出具的《关于同意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613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0,01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11.49元,共募集资金总额为459,714,9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74,669,240.47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85,045,659.53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4月30日全部到位,并业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4月30日出具了“众会字(2020)第0183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2,255.38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及上市发行费用后的净额),明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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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将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公司按规定要求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并结合经营需要,公司和保荐机构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风证券”)于2020年5月6日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普陀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为了便于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公司与募投项目实施主体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如皋有限公司、无锡凌志软件有限公司、天风证券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田林支行于2020年9月22日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与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宁波凌挚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南通凌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天风证券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支行于2022年9月21日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严格遵照制度及协议的约定执行。
(二)募集资金的专户储存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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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21,586.78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0年8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435.29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上述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了《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众会字(2020)第6718号)。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无置换募投项目先期投入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使用安排,并有效控制募集资金风险的前提下,合理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理财,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智能存款等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为5,900万元,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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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超募资金3,500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该议案已经2023年4月27日召开的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10,59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2 年 4 月 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暨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并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的方式实施募投项目,专项用于推进各募投项目的建设和实施。上述借款期限为12个月,借款到期后,经总经理批准可以续借,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也可提前偿还。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30日
■
证券代码:688588 证券简称:凌志软件 公告编号:2022-032
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以及相关材料已于2023年8月2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会议于2023年8月29日以通讯的方式召开并形成本监事会决议。
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坚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通过下列议案:
一、《关于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独立董事就此已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3-030)。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2023-031)。
独立董事就此已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