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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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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3-08-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754、900934 公司简称:锦江酒店、锦江B股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3年8月28日审议通过了本半年度报告。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本公司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2023年半年度财务报表,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阅,并出具了德师报(阅)字(23)第R00044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阅报告。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023年上半年,在机遇与挑战并存的经营环境下,在全球经济多种变量博弈的背景下,公司继续按照“市场化改革、国际化发展、系统化治理、数字化转型、人本化管理、加强党的建设”的工作方向,坚持稳中求进,加强统筹协调,积极推进变革整合,强化创新引领,做强做优主业,不断提升核心竞争力。公司努力实现运营中主要风险的提前预警和动态防控。同时,公司立足全球战略高度,在进一步优化整合的基础上,中国区积极推动赋能体系建设,加快实施数字化转型、精细化管理和信息化赋能,着力提升品牌、质量、效益,推动实现高质量发展。

于2023年1至6月份,公司实现合并营业收入680,60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2.1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2,31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63,917万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37,34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61,947万元。

于2023年6月30日,公司资产总额为4,977,010万元,比上年末增长2.82%;负债总额为3,267,348万元,比上年末增长6.1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638,289万元,比上年末下降2.88%。资产负债率为65.65%。

于2023年1至6月份,公司实现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流入268,25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44.11%。

报告期内,公司合并营业收入、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流入比上年同期增长,主要是公司旗下境内外有限服务型酒店运营情况较上年同期大幅回升所致。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加,主要是公司旗下境内有限服务型酒店运营情况较上年同期大幅回升,以及本期无锡肯德基、苏州肯德基与特权经营权方签订的特许经营权期限延长导致期末公允价值上升等所致。

有限服务型酒店业务

1、全球酒店业务发展概况

于2023年1至6月份,有限服务型酒店业务实现合并营业收入669,07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2.40%;实现归属于有限服务型酒店业务分部的净利润32,30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49,099万元 。

中国大陆境内实现营业收入466,11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0.48%;中国大陆境外实现营业收入202,96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7.05%。中国大陆境内营业收入占全部酒店业务的比重为69.67%,中国大陆境外营业收入占全部酒店业务的比重为30.33%。

合并营业收入中的前期加盟服务收入24,16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8.50%;持续加盟及劳务派遣服务收入221,02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5.46%。

于2023年1至6月份,新开业酒店585家,开业退出酒店204家,净增开业酒店381家,其中直营酒店减少42家,加盟酒店增加423家。截至2023年6月30日,已经开业的酒店合计达到11,941家,已经开业的酒店客房总数达到1,131,494间。

截至2023年6月30日,已经开业的有限服务型连锁酒店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已经签约的酒店规模合计达到16,141家,已经签约的酒店客房规模合计达到1,525,530间。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旗下签约有限服务型连锁酒店分布于中国大陆境内31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339个地级市及省直属管辖县市,以及中国大陆境外59个国家或地区。

2、按地区分的有限服务型连锁酒店运营情况

(1)中国大陆境内业务运营情况

2023年1月以来,休闲游及商务差旅消费需求明显释放,境内酒店市场信心逐步恢复,境内酒店经营显著复苏。

于2023年1至6月份,公司于中国大陆境内有限服务型连锁酒店业务实现合并营业收入466,11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0.48%;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5,57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1,174.27%;合并营业收入中的前期加盟服务收入23,70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8.85%;持续加盟及劳务派遣服务收入188,06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8.67%。

下表列示了公司截至2023年6月30日中国大陆境内有限服务型酒店家数和客房间数情况:

下表列示了公司2023年1至6月中国大陆境内中端酒店和经济型酒店的RevPAR情况:

注:2023年上半年中国境内中端酒店RevPAR为2019年同期的93.28%,中国境内经济型酒店RevPAR为2019年同期的93.80%,中国境内整体平均RevPAR为2019年同期的106.04%。

下表列示了公司2023年4至6月中国大陆境内中端酒店和经济型酒店的RevPAR情况:

注:2023年第二季度中国境内中端酒店RevPAR为2019年同期的96.18%,中国境内经济型酒店RevPAR为2019年同期的100.06%,中国境内整体平均RevPAR为2019年同期的109.30%。

(2)中国大陆境外业务运营情况

卢浮集团通过继续控制成本及实现资金优化,积极推进复苏计划的各项措施;财务资金方面,通过优化债务结构、债务重组以降低流动性风险及财务费用;在战略经营方面,积极打造“一中心三平台”海外延伸能力,加强卢浮的资产运营和管理,有序推进项目拓展。

于2023年1至6月份,公司于中国大陆境外有限服务型连锁酒店业务实现合并营业收入27,172万欧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9.47%。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097万欧元,比上年同期增加亏损656万欧元。

下表列示了公司截至2023年6月30日中国大陆境外有限服务型酒店家数和客房间数情况:

下表列示了公司2023年1至6月份中国大陆境外中端酒店和经济型酒店的RevPAR情况:

注:2023年上半年境外中端酒店RevPAR已恢复至2019年同期的115.90%,境外经济型酒店RevPAR已恢复至2019年同期的109.24%,境外整体平均RevPAR已恢复至2019年同期的110.62%。

下表列示了公司2023年4至6月份中国大陆境外中端酒店和经济型酒店的RevPAR情况:

注:2023年第二季度境外中端酒店RevPAR已恢复至2019年同期的112.18%,境外经济型酒店RevPAR已恢复至2019年同期的111.22%,境外整体平均RevPAR已恢复至2019年同期的111.35%。

食品及餐饮业务

于2023年1至6月份,食品及餐饮业务实现合并营业收入11,53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9.00%。归属于食品及餐饮业务分部的净利润21,82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86.22%。

第四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暑期出行需求旺盛,境内酒店7月RevPAR为2019年同期的116%,根据BI数据显示,8月1-25日RevPAR为2019年同期的117%;境外酒店7月RevPAR为2019年同期的113%。经公司测算,预计2023年第三季度境内整体平均RevPAR为2019年同期的115%-120%;境外整体平均RevPAR为2019年同期的110%-115%。

证券代码:600754/900934 证券简称:锦江酒店/锦江B股 公告编号:2023-028

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江酒店”、“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规定,编制了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现将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08号)核准,本公司于2021年3月以每股人民币44.60元的发行价格非公开发行112,107,623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款计人民币4,999,999,985.8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21,454,818.50元后,本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978,545,167.3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于2021年3月9日全部到账,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于2021年3月9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0264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73,893.84万元(其中未包含募集资金产生的银行手续费用人民币0.60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计人民币238,291.15万元(其中包含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人民币14,331.07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本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所有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

2021年3月22日,本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分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浦东分行”)、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1年5月6日,本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闸北支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闸北支行”)、申万宏源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1年5月17日,本公司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汇支行(以下简称“上海银行徐汇支行”)、申万宏源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1年6月4日,本公司与中国进出口银行上海分行(以下简称“口行上海分行”)、申万宏源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1年6月29日,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上海锦江国际旅馆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旅馆投资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外滩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外滩支行”)、申万宏源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2022年10月20日,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锦江之星旅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江之星”)与工商银行外滩支行、申万宏源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2年10月20日,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七天酒店(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七天深圳”)与工商银行外滩支行、申万宏源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2年10月20日,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七天四季酒店(广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七天四季”)与工商银行外滩支行、申万宏源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2年10月20日,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时尚之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时尚之旅”)与工商银行外滩支行、申万宏源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协议主要条款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一致,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协议各方均履行了相关职责。本公司将募集资金存放在以下专用账户: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2023年上半年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本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273,893.84万元(其中未包含募集资金产生的银行手续费用人民币0.60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的其他使用情况

2022年10月28日,本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酒店装修升级项目实施期间,以自有资金先行支付本公司下属七天深圳、七天四季、时尚之旅、锦江之星、旅馆投资公司(以下合称“5家法体公司”)支付的各项工程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费、施工材料、固定资产、与工程项目相关的招标、设计、监理、预算、造价咨询、安全鉴定等专业服务费支出等,对外支付款项包括对外支付的各个阶段的款项,如预付款、进度款、结算款、质保金等,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定期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5家法体公司基本存款账户;本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也对本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金额为合计人民币6,173.84万元。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2年11月22日召开的十届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用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拟变更募集资金85,020.00万元用于收购上海齐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WeHotel”)65%股权。

公司于2023年4月10日召开的十届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用于对外投资的议案》,公司拟变更募集资金32,700.00万元用于收购WeHotel25%股权。

上述议项已经于2023年5月26日召开的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合计收购 WeHotel90%股权,WeHotel成为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对相关信息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0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本公司募集资金合计为人民币499,999.99万元,扣除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费用人民币2,145.48万元,本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合计为人民币497,854.52万元;注2:本公司酒店装修升级项目于2022年下半年开始稳步推进。

证券代码:600754/900934 证券简称:锦江酒店/锦江B股 公告编号:2023-027

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3年8月18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和书面形式发出了关于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3年8月28日下午在锦江小礼堂锦竹厅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本次会议出席人数、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晓强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会成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锦江国际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锦江国际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经审阅公司出具的《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锦江国际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我们认为该报告是客观、公正的,充分反映了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且实际控制人锦江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相关承诺为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安全提供了充分保证;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详见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28)。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不存在违规情形,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未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关于公司ESG管控架构建设的议案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ESG管理水平,搭建公司ESG管控架构,董事会同意将董事会下设的“战略委员会”更名为“战略与ESG委员会”,委员会构成作调整。初步建立董事会及董事会战略投资与ESG委员会一一ESG工作小组一一执行层的三层管理结构,同时明确各层级权责。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关于增补战略投资与ESG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经董事会研究决定:

增补董事周维女士、董事沈莉女士为战略投资与ESG委员会委员, 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增补后的战略投资与ESG委员会由张晓强先生、陈礼明先生、周维女士、沈莉女士、张晖明先生组成,其中张晓强先生为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投资与ESG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同时提升公司环境、社会及治理(ESG)绩效,进一步保护公司相关方利益,加强公司履行社会责任的能力和意识,实现企业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修订原《董事会战略投资委员会工作细则》,并更名为《董事会战略投资与ESG委员会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修订后的《董事会战略投资与ESG委员会工作细则》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七、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董事会科学决策能力,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营层的有效监督,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修订《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修订后的《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工作细则》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八、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公司章程》及其它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修订后的《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九、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 董事会同意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修订后的《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关于修订《管理团队(首席执行官)工作细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首席执行官经营管理团队的行为,确保忠实履行职责,勤勉高效工作,承担义务,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董事会同意修订《管理团队(首席执行官)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修订后的《管理团队(首席执行官)工作细则》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一、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进一步加强对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明确办理相关事宜的程序,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董事会同意修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修订后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二、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详见公司《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9)。

独立董事意见:

1、经审阅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个人工作履历等有关资料,没有发现有违反《公司法》关于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相关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任职资格合法。

2、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聘任程序合法。

3、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没有损害股东权益的现象。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0754/900934 证券简称:锦江酒店/锦江B股 公告编号:2023-029

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首席执行官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毛啸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候选人的个人履历、教育背景、工作实绩、兼职情况等方面进行了审查,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认为:候选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任职资格合法,符合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

独立董事意见:

1、经审阅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个人工作履历等有关资料,没有发现有违反《公司法》关于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相关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任职资格合法。

2、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聘任程序合法。

3、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没有损害股东权益的现象。

特此公告。

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0日

附件:毛啸先生简历

毛啸,男,1975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会计师。曾任上海宾馆计划财务部综合会计部副经理、总监助理兼会计核算部经理、计划财务部副总监,武汉锦江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武汉锦江国际大酒店财务总监,上海扬子江万丽大酒店副总经理,上海锦江国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副总监,锦江国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总监助理、计划财务部总监、副总裁,锦江酒店资产管理公司副总裁,武汉锦江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总经理、执行董事,Keystone Lodging Holdings Limited 副总裁。现任深圳锦江酒店管理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上海锦江联采供应链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官,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证券代码:600754/900934 证券简称:锦江酒店/锦江B股 公告编号:2023-030

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3年8月18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和书面形式发出了关于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3年8月28日下午在锦江小礼堂锦玉厅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4名,实到监事4名。本次会议出席人数、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国兴先生主持,全体监事均出席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映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公司监事会在提出审核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锦江国际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有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