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金达莱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重大风险提示
详见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风险因素”所述内容,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1.6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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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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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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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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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057 证券简称:金达莱 公告编号:2023-025
江西金达莱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金达莱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8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18日以专人送出的方式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绍芬女士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及审议程序等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2023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公允反映了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3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符合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条件的媒体上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和《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二)审议通过《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符合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条件的媒体上的《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26)。
特此公告。
江西金达莱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88057 证券简称:金达莱 公告编号:2023-026
江西金达莱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第57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西金达莱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565号),江西金达莱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90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5.84元,共计募集资金178,296.00万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用、审计及验资费用、律师费用、信息披露费用等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9,963.89万元(不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68,332.11万元。
截至2020年11月6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众环验字[2020] 060019号)。
(二)报告期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状况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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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江西金达莱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2020年11月,公司及保荐机构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港证券”)分别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青山湖支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新建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建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新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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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84,5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
三、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本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
(二)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2年11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进度和使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以及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除设置提前交易或提前赎回条款的定期存款外,使用期限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后,自上一次授权期限到期日(2022年11月30日)起12个月内有效。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公司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申港证券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未到期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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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于2023年1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并于2023年2月2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2亿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申港证券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四、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并于2023年5月18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投资总额、投资用途的前提下,对“江西金达莱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申港证券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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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是根据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经营规划及募集资金使用安排,有利于推进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本次调整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投资总额及投资用途,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江西金达莱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30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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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代码:688057 公司简称:金达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