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88733 公司简称:壹石通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重大风险提示
报告期内,不存在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实质性影响的特别重大风险。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风险因素”部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3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1.7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733 证券简称:壹石通 公告编号:2023-032
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3年8月28日在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和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17日以书面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陈炳龙先生提议召开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监事对本次监事会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与使用,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33)。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为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中不超过人民币9,0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该事项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4)。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人民币8,000.00万元首次公开发行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首次公开发行超募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且相关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5)。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特此公告。
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88733 证券简称:壹石通 公告编号:2023-033
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现将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壹石通”)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1.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2021年7月12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362号文同意注册,公司2021年8月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5,541,085.00股,发行价为15.4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05,431,406.65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56,434,512.53元,余额为人民币648,996,894.12元,另外扣除中介机构费和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9,484,570.43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29,512,323.69元。
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21年8月12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1年8月12日出具天职业字[2021]37515号验资报告。
2.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2022年7月26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641号)同意,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7,610,850.00股,发行价为54.0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50,985,9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19,700,000.00元,余额为人民币931,285,900.00元,另扣除中介机构费和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481,198.79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29,804,701.21元。
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22年9月22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2年9月23日出具天职业字[2022]41314号验资报告。
(二)2023年半年度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1.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71,018,238.37元,其中:以前年度使用456,733,351.17元,报告期使用14,284,887.20元,均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累计使用金额人民币471,018,238.37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42,948,785.13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为人民币128,000,000.00元,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629,512,323.69元的差异金额为人民币12,454,699.81元,系公司购买理财产品取得的收益、协定存款结息以及活期存款账户结息。
2.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11,979,433.68元,其中:以前年度使用287,624,135.72元,报告期使用124,355,297.96元,均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累计使用金额人民币411,979,433.68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167,453,875.26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为人民币360,000,000.00元,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929,804,701.21元的差异金额为人民币9,628,607.73元,系公司购买理财产品取得的收益、协定存款结息以及活期存款账户结息。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该管理制度修订版经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管理制度》要求,本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了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分行营业部52120180807779529(已注销)、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怀远支行181262812773、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怀远支行520735145841000043、安徽马鞍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怀远支行20000315613866600000081(已注销)、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科技支行3401040160001033928、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创新大道支行755946566410816(已注销)、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分行营业部52120180803116857、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怀远支行175268567467、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怀远支行188771005485、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怀远支行175271082386、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怀远县支行12290001040021476、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分行营业部8112301011600862632(已注销),共计十二个专项账户,仅用于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
(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情况
1.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并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2021年8月30日,本公司及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分行营业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怀远支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怀远支行、安徽马鞍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怀远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科技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2.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并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监管协议的议案》,2022年9月28日,本公司及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为规范上述募投项目变更后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与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授权,公司及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重庆壹石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壹石通”)均已开立募集资金项目专项账户。
为规范本次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与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蚌埠壹石通电子通信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蚌埠壹石通”)、安徽壹石通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壹石通新能源”)作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均已开立募集资金项目专项账户。2022年10月11日,本公司、蚌埠壹石通及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本公司、壹石通新能源及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本公司及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怀远县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及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截至2023年4月27日,本公司及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重庆壹石通及中金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前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
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将128,000,000.00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截至2023年6月30日存在128,000,000.00元的理财产品尚未到期。
2.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
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将360,000,000.00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截至2023年6月30日存在360,000,000.00元的理财产品尚未到期。
三、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报告期内不存在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先期投入的自有资金事项。
2.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壹石通于2022年10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用募集资金人民币8,623.24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同意公司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38.91万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截至本报告期末,上述置换已全部完成。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1.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壹石通于2022年8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前提下,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由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后自2022年8月30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额度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的理财如下:
单位:万元
■
2.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壹石通于2022年10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前提下,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8,0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由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后自2022年10月10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额度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的理财如下:
单位:万元
■
(五)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1.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相关情况。
2.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无。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无。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无。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其他使用情况
无。
2.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其他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3年2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增加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年产15,000吨电子功能粉体材料建设项目”中的“年产9,800吨导热用球形氧化铝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变更至重庆市长寿经开区,并增加全资子公司重庆壹石通作为对应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5,452.00万元向重庆壹石通提供借款用于该项募投项目建设。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已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六、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在2023年半年度分别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具体情况详见附件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件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30日
附件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1
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日期:2023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公司“动力电池涂覆隔膜用勃姆石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累计投入进度大于100%原因系使用了募投资金账户中的利息收入。
[注2]上表中的数值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形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附件2
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日期:2023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
[注1]上表中的数值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形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证券代码:688733 证券简称:壹石通 公告编号:2023-034
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募集的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0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低风险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使用期限由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自2023年8月30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有效期内资金额度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根据实际情况行使与上述现金管理事项相关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1年7月12日出具《关于同意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362号),同意公司采用向社会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5,541,085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5.49元,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1】37515号),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05,431,406.65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75,919,082.96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29,512,323.69元。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公司按规定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保证募集资金监管的有效实施,同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33)。
三、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二)现金管理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低风险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上述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不得用于其他投资行为。
(三)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本次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募集的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0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由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自2023年8月30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有效期内资金额度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四)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根据实际情况行使与上述现金管理事项相关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六)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本次现金管理收益归公司所有,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的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合理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现金管理效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的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理财产品进行相应会计核算。
五、现金管理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现金管理的风险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现金管理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波动、国际局势动荡等内外部环境的影响较大,本次现金管理事项仍不排除会受到金融市场波动的不利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本次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
2、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审计部负责对上述现金管理产品进行定期监督和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现金管理产品可能存在的风险与收益,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4、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上述现金管理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优质合作方、明确现金管理金额及期限、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和具体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存在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现金管理风险。
5、公司将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募集的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0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由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自2023年8月30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有效期内资金额度可以循环滚动使用。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使用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中不超过人民币9,0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通过董事会审议,审议议案内容及表决情况符合相关制度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为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中不超过人民币9,0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该事项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金公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由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本次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88733 证券简称:壹石通 公告编号:2023-035
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8,00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1年7月12日出具《关于同意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362号),同意公司采用向社会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5,541,085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5.49元,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1】37515号),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05,431,406.65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75,919,082.96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29,512,323.69元。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公司按规定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保证募集资金监管的有效实施,同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按轻重缓急顺序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本次发行上市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度,以自筹资金支付项目所需的部分款项;本次发行上市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已严格按照有关制度使用募集资金,部分募集资金已用于置换前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以及支付项目剩余款项。
(二)根据公司2021年8月3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及2021年9月16日召开的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8,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公司不存在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三)根据公司2022年8月2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及2022年9月16日召开的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8,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公司不存在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三、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为满足日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超募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拟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8,0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超募资金总额(含利息收入)为人民币26,692.73万元,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人民币8,000.00万元,占首次公开发行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97%。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未超过首次公开发行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相关承诺及说明
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
公司承诺: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将不超过对应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8,00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独立董事对于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超募资金总额(含利息收入)为人民币26,692.73万元,本次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人民币8,000.00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97%,有效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人民币8,000.00万元首次公开发行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首次公开发行超募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且相关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金公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由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88733 证券简称:壹石通 公告编号:2023-036
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9月14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9月14日 15点00分
召开地点:安徽省蚌埠市怀远经济开发区金河路10号 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9月14日
至2023年9月1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30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公司将在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3年9月1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7:00),上述时间段之后,将不再办理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登记。
(二)现场登记地点:安徽省蚌埠市怀远经济开发区金河路10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方式: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有相关有效证明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办理登记,均须在登记时间2023年9月11日下午17:00之前送达,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上请注明“壹石通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留有有效联系方式。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等持股证明;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等持股证明;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等持股证明;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股票账户卡原件等持股证明;
(5)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注: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如通过传真方式办理登记,请提供必要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视为登记成功。
(四)特别注意事项:
股东或代理人在参加现场会议时需携带上述证明文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现场参会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会议预计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并请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帅
联系电话:0552-822 0958 传真:0552-859 9966
联系地址:安徽省蚌埠市怀远经济开发区金河路10号
电子邮箱;IR@estonegroup.com
邮编:233400
特此公告。
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9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