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1215 证券简称:千味央厨 公告编号:2023-049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和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拟向不超过35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对象发行股票,发行股票的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不超过25,992,730股(含本数),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9,000.00万元(含本数),并以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注册批复文件和实际发行情况为准。2023年7月26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证券代码:001215 证券简称:千味央厨 公告编号:2023-047
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3年8月18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公司全体董事。会议于2023年8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孙剑先生主持。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并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以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49)。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2、《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50)。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001215 证券简称:千味央厨 公告编号:2023-048
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18日以电话、短信、邮件方式送达了全体监事,会议于2023年8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朱泓冰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以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49)。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2、《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的《2023年半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50)。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001215 证券简称:千味央厨 公告编号:2023-050
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千味央厨”)董事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编制了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现将截至2023年6月30日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669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128万股,发行价格为15.7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34,308,800.00元,扣除各项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52,186,648.71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82,122,151.29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德师报(验)字(21)第00451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1、2021年度,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0.00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283,400,584.06元(其中包含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合计人民币1,278,432.77元)。
2、2022年度,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07,334,706.52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180,363,784.70元(其中包含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合计人民币5,576,339.93元)。
3、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58,297,381.94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130,494,818.61元(其中包含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合计6,670,049.26元和已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33,000,000.00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制定的《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与焦作中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黄河路支行(2022年5月26日被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并,并更名为“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黄河水利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园田路支行、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象湖支行、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明路支行及保荐机构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2021年11月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49,756,051.29元及利息1,139,083.27元对全资子公司新乡千味央厨食品有限公司(简称“新乡千味”)进行增资,用以实施募投项目“新乡千味央厨食品有限公司食品加工建设项目(三期)”。新乡千味与焦作中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黄河路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园田路支行及保荐机构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公司于2023年3月23日、2023年4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相关议案。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聘请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德证券”)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因此,前任保荐机构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由中德证券承接。2023年5月,公司和新乡千味分别与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象湖支行、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园田路支行及中德证券重新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严格遵照执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公司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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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58,297,381.94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3 年 1-6 月,公司未发生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3年1月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公司已于2023年1月28日使用人民币3,3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四)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结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五)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不存在超募资金。
(六)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3年6月30日,除已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3,300万元外,其他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内。
(七)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情况
2023年1月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总部基地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期限进行调整,即将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2023年9月30日延期至2024年9月30日。
以上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月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3)。
2、变更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建设内容
2023年3月,为更好地顺应速冻面米制品生产设施自动化、智能化的发展趋势,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公司变更了首发项目新乡千味央厨食品有限公司食品加工建设项目(三期)部分建设内容:第一、食品加工车间由双层调整为主体单层、局部四层,建筑面积由30,000平方米调整为18,758平方米,达产年标准产能由8万吨/年调整为6万吨/年;第二、立体冷库由双层调整为单层(层高由双层38米调整为单层28.70米),建筑面积由23,760平方米调整为9,953平方米,规划库容由22.80万立方米调整为20万立方米;第三、采用更加先进的生产系统和冷库专用设备,如全自动供配粉连续和面系统、全自动包装装箱码垛系统以及进口高速堆垛机,并根据实际生产经营需要调整部分产线布局。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仅对新乡千味央厨食品有限公司食品加工建设项目(三期)部分建设内容进行变更,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方向,不涉及关联交易。该项目总投资额由37,682.39万元调整为30,741.22万元,其中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仍为24,975.61万元。
2023年3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并于2023年4月10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建设内容的议案》。
以上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3月2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1-6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3年1-6月,公司已经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存放情况。
附件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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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经2023年1月4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在不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实施主体及实施方式的情况下,拟将“总部基地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期限进行调整,即将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2023年9月30日延期至202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