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319 证券简称:乐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8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重大资产重组项目
2020年10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深圳市大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晟资产”)、以及郭虎等7名自然人(以下合称“交易对方”)持有的浙江启臣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以下简称“标的公司”);以及购买湖南南华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戈玉华等 27 名自然人(以下合称“交易对方”)所持湖南核三力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45%股权(以下简称 “标的公司”)100%股权,同时公司拟向控股股东大晟资产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持有湖南核三力技术工程有限公司100%股权。
2022年9月16日,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召开2022年第15次并购重组委工作会议,审核公司本次交易事项,根据会议审核结果,本次交易未获得审核通过。
公司于2022年10月11日公告了《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不予核准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决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8)。
2023年1月20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决定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相关事项。
2023年4月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本次交易相关内幕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等公告。
2、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
2023年3月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公司拟向特定对象控股股东大晟资产的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优悦美晟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悦美晟”)发行股票,优悦美晟以现金认购方式参与股票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将用于偿还债务及补充流动资金。
2023年5月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公司于2023年6月28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3〕513号)。深交所对公司提交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申请文件齐备,决定予以受理。
2023年7月6日,公司收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以下简称“问询函”)。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形成审核问询问题。
2023年7月27日,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落实,同时对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进行了补充和更新,具体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等公告。
2023年8月1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第二次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第二次修订稿)》等公告。
3、对外投资事项
公司与浙江安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吉经开区”)于2023年7月14号签署了《产业投资合作框架协议》,公司拟通过自有及自筹资金在安吉经开区与其他合作方共同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建设高效异质结电池和组件智能制造项目,具体详见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提示性公告》。
2023年8月1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披露《关于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暨继续对外投资事项的议案》,决定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继续对外投资事项,并与安吉经开区、控股股东大晟资产签订了《产业投资合作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具体详见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继续推进对外投资事项的公告》。
公司将继续推进对外投资的事项,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相关审议及披露程序。
4、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公司于2015年4月30日与北京轩翔思悦传媒广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轩翔思悦”)的股东樟树市拓美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拓美投资”)及樟树市云昊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云昊投资”)、崔佳、肖诗强签署《关于北京轩翔思悦传媒广告有限公司资产重组的投资协议书》(以下简称“投资协议”),公司以现金27,300万元人民币收购轩翔思悦75%股权,轩翔思悦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2016年7月25日,公司与轩翔思悦的少数股东拓美投资、云昊投资、崔佳、肖诗强再次签订《关于北京轩翔思悦传媒广告有限公司资产重组的投资协议书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以现金9,100万元人民币收购轩翔思悦25%股权。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直接持有轩翔思悦100%的股权,轩翔思悦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2018年12月14日,公司与拓美投资、云昊投资、崔佳、肖诗强签订《关于北京轩翔思悦传媒广告有限公司资产重组的投资协议书补充协议之二》(以下简称“补充协议二”),协议约定公司需于2019年4月30日前完成全部款项支付(含剩余股权投资款及利息)。
2019年2月26日,公司与拓美投资、云昊投资、崔佳、肖诗强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同意拓美投资将其在《补充协议二》项下的全部债权的70%转让给崔佳,30%转让给肖诗强;云昊投资将其在《补充协议二》项下的全部债权的70%转让给崔佳,30%转让给肖诗强,以明确公司与交易各方的债权债务关系,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2019年4月25日,公司与上述各方签订《关于北京轩翔思悦传媒广告有限公司资产重组的投资协议书补充协议之三》(以下简称“补充协议三”),协议约定公司需于2020年4月30日前完成全部款项支付(含剩余股权投资款及利息)。
2020年4月23日,公司与拓美投资、云昊投资、崔佳、肖诗强进行友好协商后,各方签订《关于北京轩翔思悦传媒广告有限公司资产重组的投资协议书补充协议之四》(以下简称“补充协议四”),协议约定未支付的股权收购款及利息、付款时限延期至2020年7月31日。
后公司未能于协议到期日支付相关本金及利息,分别于2020年8月11日、2020年12月3日、2021年8月30日、2022年6月1日与崔佳、肖诗强签订了《还款延期协议》、《还款延期协议之二》、《还款延期协议之三》、《还款延期协议之四》,具体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0-045;2020-082;2021-061;2022-034)
2022年11月3日,公司与崔佳、肖诗强签订《还款延期协议之五》,双方约定将有关本金及利息延期至2022年12月31日前支付。具体可见公司于2022年11月4日披露的《关于签订〈还款延期协议之五〉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2023年3月7日,公司与崔佳、肖诗强签订《还款延期协议之六》,双方约定将有关本金及利息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前支付。具体可见公司于2023年3月8日披露的《关于签订〈还款延期协议之六〉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2319 证券简称:乐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0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8月18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3年8月28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际参加审议及表决的董事7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周宇斌召集及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向珠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支行(以下简称“珠海农商银行高新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5,500万元,并由全资子公司珠海乐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通新材料”)及全资子公司湖州乐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州乐通”)提供土地及房屋抵押;控股股东深圳市大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周镇科先生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全资子公司乐通新材料向珠海农商银行高新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14,000万元,并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全资子公司乐通新材料及全资子公司湖州乐通提供土地及厂房抵押担保;控股股东深圳市大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周镇科先生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上述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总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9,500万元, 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具体担保期限以公司与相关银行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办理上述授信额度内(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的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全资子公司乐通新材料向珠海农商银行高新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14,000万元,并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需要,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最终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具体担保金额、期限以公司与相关银行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批准的额度内与银行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等法律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是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能够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融资要求,有助于公司生产经营,缓解资金周转压力。全资子公司作为被担保方,其经营保持稳定,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且无不良贷款记录,财务风险在可控范围内。本次担保符合监管机构关于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担保事项。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申请政府转贷平台资金的议案》。
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及资金规划,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乐通新材料拟向珠海华金普惠金融发展有限公司申请珠海市民营及中小微企业转贷引导平台资金共计人民币12,2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于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同日披露的《关于申请政府转贷平台资金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23年9月20日下午14:30在公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已刊登于公司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特此公告。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002319 证券简称:乐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1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8月18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3年8月28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际参加审议及表决的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肖丽召集及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及《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特此公告。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002319 证券简称:乐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2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担保总额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除对合并报表内单位进行担保外,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事项,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乐通股份”)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珠海乐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通新材料”)向珠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支行(以下简称“珠海农商银行高新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14,000万元,并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全资子公司乐通新材料及全资子公司湖州乐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州乐通”)提供土地及厂房抵押担保;控股股东深圳市大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周镇科先生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最终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条件等以后续与银行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具体情况如下:
■
备注:上述表格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另一家全资子公司同一笔融资提供担保,每家公司担保额度均为主债权总金额,但各担保方合计实际承担担保责任金额之和不超过主债权总金额。
担保对象资产负债率等数据以2023年6月30日财务数据计算,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珠海乐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753665189U
成立日期:2003年8月29日
注册资本:4886.56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刘明
注册地址:珠海市斗门区乾务镇珠峰大道3199号
经营范围:油墨、涂料及相关配套产品、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技术咨询服务;不动产租赁;检测分析;国内外贸易。
股权结构:乐通新材料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全资子公司乐通新材料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全资子公司乐通新材料向珠海农商银行高新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14,000万元,并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全资子公司乐通新材料及全资子公司湖州乐通提供土地及厂房抵押担保;控股股东深圳市大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周镇科先生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上述担保范围为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担保的期限和金额将以与银行最终签署的贷款合同为准,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前述担保额度内容签署担保合同并办理相关法律程序。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是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能够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融资要求,有助于公司生产经营,缓解资金周转压力。全资子公司作为被担保方,其经营保持稳定,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且无不良贷款记录,财务风险在可控范围内。本次担保符合监管机构关于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担保事项。
五、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我们对公司担保事项进行了解,认为本次担保主要为满足全资子公司资金需求及生产经营,符合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情况及根本利益,符合监管机构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担保事项,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额及逾期担保的数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除对全资子公司乐通新材料进行担保外,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事项,也不存在以前发生并延续到目前的其他担保事项。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总额为人民币0元;公司对全资子公司以及全资子公司对公司的担保总额为19,500万元;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担保额度为人民币14,00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184.21%。逾期担保金额为零,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事项。
公司不存在为股东、股东的控股子公司、股东的附属企业及其他关联方等提供担保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002319 证券简称:乐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3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政府转贷平台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事项概述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珠海乐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通新材料”)将向珠海华金普惠金融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金普惠”)申请珠海市民营及中小微企业转贷引导平台资金(以下简称“转贷资金”)共计人民币12,200万元。
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政府转贷平台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乐通新材料向华金普惠申请转贷资金12,200万元,本次申请融资平台转贷资金的款项、利息、期限最终以双方签订的协议为准,同时将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办理上述转贷事项的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华金普惠与公司及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管均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所规定的关联关系。本次申请政府转贷平台资金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珠海市民营及中小微企业转贷引导平台资金是根据《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快速发展的若干措施》(珠府〔2014〕65号)和《珠海市中小微企业“四位一体”融资平台工作方案》的要求所设立,主要是解决珠海市民营及中小微企业转贷难、转贷成本高等问题,促进珠海市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2 、珠海华金普惠金融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MA4WL5Y83J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公司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华金街58号横琴国际金融中心大厦第27层01单元2726
法定代表人:吴克友
注册资本:80,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7年5月24日
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融资咨询服务;票据信息咨询服务;财务咨询;非融资担保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动产质押物管理服务;不动产登记代理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咨询策划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查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华金普惠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主要内容
公司向华金普惠申请转贷资金5,500万元,全资子公司乐通新材料向华金普惠申请转贷资金6,700万元,共计申请转贷资金12,200万元。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乐通新材料本次向华金普惠申请转贷金额、利息、期限最终以双方签订的协议为准,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办理上述转贷事项的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上述转贷资金不提供任何抵押或担保。
四、本次申请融资平台转贷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本次申请转贷资金主要用于偿还银行贷款,有助于缓解资金周转压力,满足实际经营需求,符合公司根本利益,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完整性及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002319 证券简称:乐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4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9月20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9月20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9月20日上午 9:15一9:25,9:30一11:30 和下午13:00一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9月20日上午 9:15 至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表决方式中的一种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3年9月14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3年9月14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广东省珠海市唐家湾镇金鼎官塘乐通工业园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
以上议案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23年8月30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第2个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应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含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2/3以上通过。公司将就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票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披露。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3年9月18日 8:30-11:30,13:00-17:00。
2、登记地点:广东省珠海市唐家湾镇金鼎官塘乐通工业园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股东账户卡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3年9月18日17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部),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
(一)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郭蒙
联系部门: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756-6886888、3383338
传真号码:0756-6886000、3383339
联系地址:广东省珠海市唐家湾镇金鼎官塘乐通工业园
邮编: 520085
(二)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需出示登记手续中所列明的文件。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0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319
2、投票简称:乐通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9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9月20日上午9:15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致: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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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议案表决时请在“表决意见”栏目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 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受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签字: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