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3777 公司简称:来伊份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4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2年半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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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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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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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777 证券简称:来伊份 公告编号:2023-047
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3年08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08月09日以邮件、电话等的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姜振多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1)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3年上半年度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2023-048)。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此议案仍需提请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关联方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新增关联方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3-051)。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08月30日
证券代码:603777 证券简称:来伊份 公告编号:2023-048
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上海来伊份食品连锁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来伊份连锁”)、江苏来伊份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来伊份”)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来伊份连锁、江苏来伊份提供人民币20,000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担保前公司未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被担保人来伊份连锁2022年末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公司本次为来伊份连锁、江苏来伊份提供的担保金额为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本次担保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本次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在确保运作规范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2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或外币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子公司运营资金及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来确定,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业务合作方认可的保证、抵押、质押等。
为保证公司及子公司向业务合作方申请授信或其他经营业务的顺利开展,公司为子公司及子公司之间就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融资提供合计不超过2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担保期限自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在上述授权期限内,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
2、本担保事项的内部决策程序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于2023年08月30日披露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046)。
本次担保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情况
(一)上海来伊份食品连锁经营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上海来伊份食品连锁经营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松江区九亭镇沪松公路1399弄68号16层
法定代表人:施辉
经营范围:食品流通,花卉、盆栽的销售,酒类商品批发(凭许可经营),企业管理,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餐饮服务,食品流通,酒类商品零售(凭许可经营),室内儿童游乐场(无游艺类、赌博类、电子类等项目),花卉、盆栽的销售,电子产品、电脑及配件(除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通讯器材、通信设备及相关产品、玩具、饰品、餐具、文教用品、日用百货、服装、鞋帽、汽摩配件、工艺礼品、食用农产品(不含生猪产品)、化妆品、金银首饰、珠宝饰品的销售;医疗器械经营,设计制作各类广告,烟草专卖零售(取得许可证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商务咨询,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票务代理,通信设备领域内的技术服务,自有房屋租赁,产品包装服务,代销代售计算机配件及相关智能卡,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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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江苏来伊份食品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江苏来伊份食品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金陵园31号
法定代表人:施辉
经营范围: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乳制品的零售。电子产品、计算机及配件、通讯器材(卫星地面接收设备除外)、文化用品、百货、汽车及摩托车配件、工艺美术品、化妆品、珠宝首饰、文具用品、水果、花卉、初级农产品的销售,企业管理咨询,销售储值卡,票务代理服务,柜台租赁,产品包装服务,通信技术服务,餐饮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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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及子公司目前尚未与银行签订担保协议,具体担保金额及期限等条款将在上述范围内,以有关主体与银行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被担保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组织机构健全,管理制度较完善,经营状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公司本次对子公司办理银行授信提供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能够确保其生产经营中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子公司经营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发展需要,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上述担保公平、对等,符合有关政策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因此,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有助于满足子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其业务的持续开展;担保事项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亦不存在侵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事项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一致同意本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不包括本次担保在内,公司及子公司暂未对外担保。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无逾期担保。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事前认可的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特此公告。
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08月30日
证券代码:603777 证券简称:来伊份 公告编号:2023-051
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关联方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交易内容: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永瑞天诚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瑞天诚”)持股10%股东上海全湃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全湃合伙”)拟进行股东变更,即全湃合伙出资人郑平珊拟将其在全湃合伙已认缴未实缴的3465.00万元出资权以0元的价格转让予公司副总裁支瑞琪。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新增关联方暨关联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过去12个月内,除日常关联交易之外,公司未发生过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
● 其他需要提醒投资者重点关注的风险事项:本次新增关联方暨关联交易未损害公司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未损害本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如后续发生交易,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一、关联交易概述
1、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上海永瑞天诚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23年04月13日登记成立,其中公司出资1,800万元,全湃合伙出资200万元,永瑞天诚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永瑞天诚成立至本次交易完成前,全湃合伙的合伙人与公司无关联关系。
近日,公司收到控股子公司永瑞天诚持股10%股东全湃合伙通知,全湃合伙拟与支瑞琪签订《上海全湃企业管理咨询合伙入伙协议》,约定支瑞琪受让原合伙人郑平珊持有的全湃合伙99.00%的财产份额(出资权)并作为有限合伙人入伙。鉴于支瑞琪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交易完成后,全湃合伙为公司的关联方。
2、本次交易的原因
本次交易系全湃合伙的合伙人郑平珊个人资金原因出让其已认缴未实缴的99.00%财产份额。
3、本次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3年08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关联方暨关联交易的议案》,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过去12个月内的关联交易情况
过去12个月内,除日常关联交易之外,公司未发生过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
关联方名称:上海全湃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段远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MA1H3KB3XW
注册资本:3,50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1年02月26日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云汉路979号2楼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市场营销策划;从事信息科技领域内的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三、关联方股权结构变化
全湃合伙合伙人变更前,股权结构关系如下图所示:
■
全湃合伙合伙人变更后,股权结构关系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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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前述新增关联方暨关联交易事项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变化导致形成关联方,本次新增关联方不会导致合并报表范围发生改变。如后续发生交易,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如下:
公司新增关联方暨关联交易为全湃合伙自然人股东转让其已认缴未实缴的财产份额,导致全湃合伙形成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认可该等事项,并一致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08月30日
证券代码:603777 证券简称:来伊份 公告编号:2023-052
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9月14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9月14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松江区九新公路855号来伊份零食博物馆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9月14日
至2023年9月1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3年08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3年08月30日刊载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适用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① 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②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有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③股东可用传真、信函或邮件方式进行登记,须在登记时间2023年09月13日下午16:00前送达,传真、信函或邮件登记需附上上述①、②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传真、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以便联系。
④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单位的,还应持有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二)登记时间:本公司股东可于2023年09月08日至2023年09月13日工作时间(9:00-16:00)内办理。
(三)登记地点:上海市东诸安浜路165弄29号4楼 (上海立信维一软件有限公司) 邮编:200050 联系电话:021-52383315 传真:021-52383305。
六、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出席现场表决的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3、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会议登记工作,并届时准时参会。
4、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遵照当日通知。
5、公司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林云 电话:021-51760952 邮箱:corporate@laiyifen.com
特此公告。
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9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777 证券简称:来伊份 公告编号:2023-046
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3年08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并表决。会议通知于2023年08月09日以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1名,实际出席董事11名,会议由董事长施永雷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我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与会董事一致认为公司编制的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2023-048)。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此议案仍需提请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相关条款的议案》;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并结合经营实际情况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此议案仍需提请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为提高专门委员会的专业性与独立性,充分发挥委员会效能,保障中小股东权益,促进公司实现可持续发展,现调整审计委员会,调整情况如下:
■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5、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方案具体内容及表决情况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根据当前宏观环境、行业政策及资本市场等多重因素考虑,结合公司内在价值和生产经营状况。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同时增强投资者信心并增强员工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在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的盈利能力的情况下,依据相关规定,公司拟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回购股份,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拟回购股份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回购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回购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上限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10个交易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上市公司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本次回购股份将作为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以上限20.0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人民币3,500万元(含)、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7,000万元(含)进行测算,具体情况如下:
■
若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的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如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36个月内未能实施上述用途,或所回购的股份未全部用于上述用途,未使用的部分将依法予以注销,公司将启动另行处置的程序。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本次回购的价格
结合近期公司股价,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20.00元/股(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不高于本次董事会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根据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资金状况确定。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日起,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及来源
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含),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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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生的影响的分析
截至2023年06月30日,公司总资产为330,643.61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86,057.46万元,流动资产为167,393.27万元,资产负债率43.71%。按本次最高回购金额7,000万元,约占公司总资产的2.12%、净资产的3.76%、流动资产的4.18%。
根据公司目前经营、财务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回购金额不低于3,5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含)不会对公司经营、盈利能力、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等产生重大影响,股份回购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上市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是否买卖本公司股份,是否与本次回购方案存在利益冲突、是否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及其在回购期间是否存在增减持计划的情况说明
经自查,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2023年05月04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上海爱屋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屋企管”)拟通过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来源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持有的股份及其权益分派转增股)合计不超过10,096,797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05月05日披露的《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3-026)。
2023年05月22日,公司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66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6%。具体内容详见来伊份于2023年05月23日披露的《股东减持股份进展暨减持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29)。本次减持系公司股东资金需求,与本次回购方案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内幕交易,不存在市场操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回购期间暂无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其中控股股东的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同时控股股东承诺在回购期间不减持所持有本公司股份。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上市公司向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问询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等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的具体情况
经问询,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未来 3个月、未来 6个月暂无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以上主体均承诺在回购期间不减持所持有本公司股份,如上述主体未来拟实施股票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将在披露回购股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完成转让。
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之后36个月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具体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关联方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本项议案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新增关联方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1)。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2023年09月14日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52)。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事前认可的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08月30日
股票代码:603777 证券简称:来伊份 公告编号:2023-049
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回购金额:本次回购金额不低于3,5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含);
● 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0.00元/股(含);
● 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 回购的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6个月内;
● 回购用途: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作为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公司如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36个月内未能实施上述用途,或所回购的股份未全部用于上述用途,未使用的部分将依法予以注销,公司将启动另行处置的程序。
●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回购期间暂无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其中控股股东的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同时控股股东承诺在回购期间不减持所持有本公司股份。
● 相关风险提示:
1、若本次回购股份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回购价格上限,则会导致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2、如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或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等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3、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未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则存在启动未转让部分股份注销程序的风险;
4、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回购预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一)公司于2023年08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本次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11人,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项议案,独立董事就回购事宜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股份预案需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同意,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根据当前宏观环境、行业政策及资本市场等多重因素考虑,结合公司内在价值和生产经营状况。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同时增强投资者信心并增强员工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在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的盈利能力的情况下,依据相关规定,公司拟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回购股份,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三)拟回购股份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四)回购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回购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上限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10个交易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上市公司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本次回购股份将作为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以上限20.0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人民币3,500万元(含)、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7,000万元(含)进行测算,具体情况如下:
■
若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的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如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36个月内未能实施上述用途,或所回购的股份未全部用于上述用途,未使用的部分将依法予以注销,公司将启动另行处置的程序。
(六)本次回购的价格
结合近期公司股价,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20.00元/股(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不高于本次董事会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根据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资金状况确定。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日起,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七)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及来源
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含),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八)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
(九)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生的影响的分析
截至2023年06月30日,公司总资产为330,643.61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86,057.46万元,流动资产为167,393.27万元,资产负债率43.71%。按本次最高回购金额7,000万元,约占公司总资产的2.12%、净资产的3.76%、流动资产的4.18%。
根据公司目前经营、财务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回购金额不低于3,5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含)不会对公司经营、盈利能力、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等产生重大影响,股份回购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十)上市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是否买卖本公司股份,是否与本次回购方案存在利益冲突、是否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及其在回购期间是否存在增减持计划的情况说明
经自查,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2023年05月04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上海爱屋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屋企管”)拟通过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来源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持有的股份及其权益分派转增股)合计不超过10,096,797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05月05日披露的《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3-026)。
2023年05月22日,公司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66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6%。具体内容详见来伊份于2023年05月23日披露的《股东减持股份进展暨减持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29)。本次减持系公司股东资金需求,与本次回购方案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内幕交易,不存在市场操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回购期间暂无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其中控股股东的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同时控股股东承诺在回购期间不减持所持有本公司股份。
(十一)上市公司向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问询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等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的具体情况
经问询,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未来 3个月、未来 6个月暂无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以上主体均承诺在回购期间不减持所持有本公司股份,如上述主体未来拟实施股票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二)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将在披露回购股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完成转让。
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之后36个月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具体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
(十三)公司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发生资不抵债的情况。如果后续股份注销,公司将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通知债权人,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十四)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授权相关事宜
为顺利、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相关工作,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决定回购股份的具体用途,包括但不限于用作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注销以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等;
2、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办理其他相关事务;
3、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的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4、根据实际回购的情况,对公司章程中涉及注册资本、股本总额等相关条款进行相应修改,并办理工商登记备案;
5、依据有关规定(即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调整具体实施方案,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事宜;
6、决定聘请相关中介机构;
7、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停牌的,决定回购顺延相关事项;
8、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及注销事项所必需的内容。
本次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事项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回购方案的不确定性风险
1、若本次回购股份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回购价格上限,则会导致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2、如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或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等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3、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未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则存在启动未转让部分股份注销程序的风险;
4、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如出现上述风险导致公司本次回购方案无法实施,公司将根据风险影响程度择机修订回购方案或终止实施,并依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重新履行审议程序。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08月30日
股票代码:603777 证券简称:来伊份 公告编号:2023-050
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
回购报告书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回购的相关议案已经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08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 拟回购金额:本次回购金额不低于3,5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含);
● 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0.00元/股(含);
● 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 回购的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6个月内;
● 回购用途: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作为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公司如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36个月内未能实施上述用途,或所回购的股份未全部用于上述用途,未使用的部分将依法予以注销,公司将启动另行处置的程序。
●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回购期间暂无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其中控股股东的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同时控股股东承诺在回购期间不减持所持有本公司股份。
● 相关风险提示:
1、若本次回购股份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回购价格上限,则会导致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2、如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或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等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3、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未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则存在启动未转让部分股份注销程序的风险;
4、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5、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尚处于筹划阶段,公司将对该计划的可行性进行充分讨论,并征求员工意见。本次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从推出到实施尚需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能否实施存在不确定性风险。
6、本次回购股份及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将对公司未来的研发、经营和盈利情况产生一定影响,二级市场的股票价格可能会因此发生波动,另外,公司股票的价格受到国家宏观经济状况、行业景气程度、投资者心理预期等多种因素影响,可能出现股价波动在一定程度上背离公司基本面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回购预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一)公司于2023年08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本次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11人,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项议案,独立董事就回购事宜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股份预案需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同意,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根据当前宏观环境、行业政策及资本市场等多重因素考虑,结合公司内在价值和生产经营状况。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同时增强投资者信心并增强员工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在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的盈利能力的情况下,依据相关规定,公司拟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回购股份,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三)拟回购股份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四)回购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回购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上限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10个交易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上市公司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本次回购股份将作为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以上限20.0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人民币3,500万元(含)、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7,000万元(含)进行测算,具体情况如下:
■
若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的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如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36个月内未能实施上述用途,或所回购的股份未全部用于上述用途,未使用的部分将依法予以注销,公司将启动另行处置的程序。
(六)本次回购的价格
结合近期公司股价,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20.00元/股(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不高于本次董事会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根据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资金状况确定。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日起,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七)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及来源
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含),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八)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
(九)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生的影响的分析
截至2023年06月30日,公司总资产为330,643.61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86,057.46万元,流动资产为167,393.27万元,资产负债率43.71%。按本次最高回购金额7,000万元,约占公司总资产的2.12%、净资产的3.76%、流动资产的4.18%。
根据公司目前经营、财务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回购金额不低于3,5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含)不会对公司经营、盈利能力、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等产生重大影响,股份回购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十)上市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是否买卖本公司股份,是否与本次回购方案存在利益冲突、是否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及其在回购期间是否存在增减持计划的情况说明
经自查,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2023年05月04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上海爱屋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屋企管”)拟通过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来源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持有的股份及其权益分派转增股)合计不超过10,096,797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05月05日披露的《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3-026)。
2023年05月22日,公司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66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6%。具体内容详见来伊份于2023年05月23日披露的《股东减持股份进展暨减持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29)。本次减持系公司股东资金需求,与本次回购方案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内幕交易,不存在市场操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回购期间暂无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其中控股股东的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同时控股股东承诺在回购期间不减持所持有本公司股份。
(十一)上市公司向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问询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等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的具体情况
经问询,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未来 3个月、未来 6个月暂无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以上主体均承诺在回购期间不减持所持有本公司股份,如上述主体未来拟实施股票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二)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将在披露回购股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完成转让。
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之后36个月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具体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
(十三)公司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发生资不抵债的情况。如果后续股份注销,公司将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通知债权人,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十四)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授权相关事宜
为顺利、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相关工作,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决定回购股份的具体用途,包括但不限于用作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注销以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等;
2、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办理其他相关事务;
3、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的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4、根据实际回购的情况,对公司章程中涉及注册资本、股本总额等相关条款进行相应修改,并办理工商登记备案;
5、依据有关规定(即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调整具体实施方案,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事宜;
6、决定聘请相关中介机构;
7、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停牌的,决定回购顺延相关事项;
8、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及注销事项所必需的内容。
本次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事项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回购方案的不确定性风险
1、若本次回购股份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回购价格上限,则会导致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2、如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或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等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3、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未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则存在启动未转让部分股份注销程序的风险;
4、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5、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尚处于筹划阶段,公司将对该计划的可行性进行充分讨论,并征求员工意见。本次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从推出到实施尚需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能否实施存在不确定性风险。
6、本次回购股份及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将对公司未来的研发、经营和盈利情况产生一定影响,二级市场的股票价格可能会因此发生波动,另外,公司股票的价格受到国家宏观经济状况、行业景气程度、投资者心理预期等多种因素影响,可能出现股价波动在一定程度上背离公司基本面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事项说明
(一)前10 大股东以及前10 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情况
关于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即2023年08月25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名称、持股数量、占股本总数比例情况,届时请查看公司于回购报告书披露后5个交易日内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回购专户开立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了股份回购专用账户,具体情况如下:
账户名称: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证券账户号码:B883900965
该账户仅用于回购公司股份。
(三)公司不得在以下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交易申报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
公司回购股份的申报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四)回购期间信息披露安排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将在以下时间及时披露回购进展情况,并将在各定期报告中公布回购进展情况:
1、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日予以披露;
2、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三日内予以披露;
3、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
4、公司在回购股份方案规定的回购实施期限过半时,仍未实施回购的,董事会将公告未能实施回购的原因和后续回购安排;
5、回购期限届满或者回购股份已实施完毕后,公司将停止回购行为,并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包括实际回购股份数量、比例、购买的最高价和最低价以及支付的总金额等内容。
特此公告。
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0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