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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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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3-08-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131 证券简称:利欧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0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相荣

二〇二三年八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131 证券简称:利欧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8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3年8月18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通知,并通过电话进行确认,于2023年8月2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7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由董事长王相荣先生主持召开。与会董事就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代表的100%。

有关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8月30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50)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代表的100%。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有关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8月30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变更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1)。

特此公告。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002131 证券简称:利欧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9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8月2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到3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林仁勇先生主持,与会监事就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代表的100%。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002131 证券简称:利欧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1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秘书辞职的情况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周利明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周利明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副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职务,辞职后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其辞职申请自辞职报告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周利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其辞职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周利明先生自任职以来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周利明先生在任职期间对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聘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况

2023年8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张旭波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张旭波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张旭波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三、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2900号东方国际元中大厦A栋13楼

电话:021-60158601

传真:021-60158602

电子邮箱:sec@leogroup.cn

特此公告。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0日

附件:

张旭波先生简历

张旭波,男,中国国籍,获匈牙利永久居留权,1969年9月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职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及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张旭波先生持有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旭波先生持有公司股份7,662,98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1%。张旭波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提名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最近三年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查询,张旭波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任职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