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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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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3-08-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3716 公司简称:塞力医疗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716 证券简称:塞力医疗 公告编号:2023-091

债券代码:113601 债券简称:塞力转债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归还前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暨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经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塞力医疗”)2022年9月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4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2022年9月7日至2023年9月6日。截至2023年8月29日,公司已将此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银行短期借款,降低财务成本,公司拟使用不超过3.9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即2023年8月29日起至2024年8月28日止。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核准武汉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322号)核准,公司于2018年6月5日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26,853,709股,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607,608,016.80元。上述资金已于2018年6月5日全部到位,并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8年6月5日出具的众环验字(2018)010040号验资报告审验。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033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扣除承销保荐费用及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直接相关的其他发行费用(含增值税)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32,698,000.00元。上述资金已于2020年8月27日全部到位,并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8月27日出具的众环验字(2020)010054号验资报告审验。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开户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1、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具体使用进展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2020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具体使用进展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公司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2年9月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意公司将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3年8月29日,公司已将此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2023年1月1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将不超过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笔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到期。

2023年7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将不超过9,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笔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到期。

四、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的建设进度,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银行短期借款,降低财务成本,公司拟使用不超过3.9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

五、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审议程序

2023年8月2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相关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六、专项意见说明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此事项发表了专项意见,公司保荐机构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也出具了核查意见。

(一)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履行了相应的法定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2、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3、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投向,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无异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利于解决公司经营发展过程中的资金需求,降低财务费用,优化财务指标,更好地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本次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该等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同意公司本次将不超过3.9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投向,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3.9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12个月。

特此公告。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3716 证券简称:塞力医疗 公告编号:2023-092

债券代码:113601 债券简称:塞力转债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且公司

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塞力医

疗”)全资子公司塞力斯(上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塞力斯”)根据日常经营发展需要,与银行及融资机构开展融资、授信业务,拟申请不超过3,000万元的融资授信。

● 被担保方名称:塞力斯(上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额度为人民币3,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前期为上海塞

力斯提供的担保余额为500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存在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融资及担保情况概述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塞力斯(上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根据公司战略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发展需要,与银行及融资机构开展融资、授信业务,拟申请新增不超过3,000万元的融资授信。

为提高公司决策效率,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开展具体业务,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年,可在授信额度范围内循环使用。

本次融资授信由公司对塞力斯(上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本次担保金额预计新增3,000万元,实际担保金额以公司最终签署并执行的协议为准。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被担保方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海塞力斯股权结构如下:

(一)上海塞力斯

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根据企业信用报告显示,上海塞力斯目前存在500万元中国银行贷款,不存在不良违约负债。上海塞力斯目前经营状况良好,尚不存在影响上海塞力斯债务清偿的事项。

被担保方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海塞力斯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前次担保情况:

经公司2022年3月1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部分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为上海塞力斯提供总额度不超过1,000万元的担保。2023年1月1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且公司为其提供的议案》,公司为上海塞力斯提供总额度不超过6,000万元的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前期为上海塞力斯提供的担保余额为500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目前公司尚未签署正式的担保协议。为便于上海塞力斯办理授信借款申请事宜,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本次《关于全资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且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以下简称“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在本议案规定的范围内负责具体组织实施,代表公司签署相关担保协议等文件。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是基于全资子公司的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保障其业务持续、稳健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公司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履约能力、财务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及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意见:本次对外担保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满足了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目前,上海塞力斯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本次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及上海塞力斯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对下属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累计提供担保总额16,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1.40%,本次新增担保事项审批通过后,对控股子公司累计提供担保总额为19,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3.54%。公司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3716 证券简称:塞力医疗 公告编号:2023-088

债券代码:113601 债券简称:塞力转债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全体董事均亲自出席本次董事会;

● 无董事对本次董事会议案投反对/弃权票;

● 本次董事会全部议案已获通过。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3年8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会议由董事长温伟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董事会经过了适当的通知程序,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共8票,其中同意票为8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90)。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共8票,其中同意票为8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授权子公司设立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存放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2020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为规范控股子公司实施SPD业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要求各控股子公司在实施本项目前,需根据业务开展需求在指定银行开立专户存储管理并签署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开户事宜,以及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等具体事宜。未来因募投项目实际开展需要,需以实施项目的子公司为主体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本次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上述子公司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事宜。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共8票,其中同意票为8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归还前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暨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1)。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共8票,其中同意票为8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且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全资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且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2)。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共8票,其中同意票为8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特此公告。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3716 证券简称:塞力医疗 公告编号:2023-089

债券代码:113601 债券简称:塞力转债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全体监事均亲自出席本次监事会;

● 无监事对本次监事会议案投反对/弃权票;

● 本次监事会全部议案已获通过。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3年8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德先生主持,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各项法律、法规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准确地反映出公司本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分析、战略布局等;

3、2023年半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公司严格实行内幕信息知情人报备流程,避免公司信息泄露。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共3票,其中同意票为3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2023年上半年度公司存在部分募集资金使用不规范的情形,公司已作出整改,除此之外,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90)。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共3票,其中同意票为3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等情形。相关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3.9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归还前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暨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1)。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共3票,其中同意票为3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特此公告。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3716 证券简称:塞力医疗 公告编号:2023-090

债券代码:113601 债券简称:塞力转债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塞力医疗”)将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的募集资金2023年半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8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核准武汉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322号)核准,公司于2018年6月5日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26,853,709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3.3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625,959,956.79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607,608,016.80元。上述资金已于2018年6月5日全部到位,并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8年6月5日出具的众环验字(2018)010040号验资报告审验。

2、募集资金存放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非公开募集资金人民币376,620,399.53元,尚未使用的非公开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240,526,289.01元(含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2.22亿元、募集资金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并扣除手续费的支出)。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非公开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注:1、2023年1月1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设立新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管理2018年非公开募投项目-扩大医疗检验集约化营销及服务业务规模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并将原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西湖支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银行账号:127905615310913)内的募集资金本息余额全部对应转入新设立的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洪山支行专项账户(9550880075890400764)。2023年2月7日,公司与保荐机构及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洪山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9)、《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7)、《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

2、2023年3月1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中国银行湖北自贸试验区武汉片区分行设立新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管理2018年非公开募投项目-医用耗材集约化运营服务(SPD)业务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并将原中国民生银行武汉分行营业部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银行账号:678588882)内的募集资金本息余额全部对应转入新设立的中国银行湖北自贸试验区武汉片区分行专项账户(554783737343)。2023年4月,公司与保荐机构及中国银行湖北自贸试验区武汉片区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4)、《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9)、《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0)。

(二)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核准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033号)核准,公司于2020年8月21日公开发行面值总额54,331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43,310,000.00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用及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直接相关的其他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33,298,679.25元。上述资金已于2020年8月27日全部到位,并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8月27日出具的众环验字(2020)010054号验资报告审验,扣除承销保荐费用及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直接相关的其他发行费用(含增值税)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32,698,000.00元。

2、募集资金存放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93,798,619.24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342,763,957.13元(含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3.38亿元、募集资金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并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可转债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注:1、2023年1月16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设立新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管理2020年可转债募投项目-研发办公大楼及仓储建设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并将原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西湖支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银行账号: 127905615310515)内的募集资金本息余额全部对应转入新设立的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洪山支行专项账户(9550880075890400674)。2023年2月7日,公司与保荐机构及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洪山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9)、《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7)、《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

2、2023年3月10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中国银行湖北自贸试验区武汉片区分行设立新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管理2020年可转债募投项目-医用耗材集约化运营业务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并将原中国民生银行武汉分行营业部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银行账号: 632278594)内的募集资金本息余额全部对应转入新设立的中国银行湖北自贸试验区武汉片区分行(570383727668)。2023年4月,公司与保荐机构及中国银行湖北自贸试验区武汉片区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4)、《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9)、《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0)。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根据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开设了专门的银行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所有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的支出,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或公司预算范围内,由项目管理部门提出申请,财务部门核实、总经理审核、董事长签批,项目实施单位执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财务部门定期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报告董事会、监事会。

(一)2018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西湖支行(账号127905615310913)、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账号678588882)银行开设了2个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

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在招商银行哈尔滨分行平房支行(账号451905199010901),招商银行呼和浩特成吉思汗大街支行(账号471901347710202),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解放支行(账号571913263410701),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友好北路支行(账号991904874010301),华夏银行银川分行营业部(账号1805000000052727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马驹桥支行(账号11050171750000000718)开设了6个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公司与子公司及中信证券及各银行分别陆续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和/或《募集资金专户储存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开设了专门的银行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存储,并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6月12日,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西湖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19年10月25日,公司与子公司黑龙江塞力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哈尔滨分行平房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储存四方监管协议》。

2019年12月11日,公司与子公司内蒙古塞力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呼和浩特成吉思汗大街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储存四方监管协议》。

2019年10月25日,公司与子公司杭州韵文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解放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储存四方监管协议》。

2019年10月25日,公司与子公司塞力斯(宁夏)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华夏银行银川分行营业部,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储存四方监管协议》。

2019年12月30日,公司与子公司塞力斯医疗供应链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马驹桥支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储存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分别于2019年4月25日、2019年5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根据可转换债券发行工作的需要,公司聘请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证券”)担任公司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的保荐机构,并与信达证券、民生银行及招商银行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控股子公司内蒙古塞力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蒙古塞力斯”)、黑龙江塞力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黑龙江塞力斯”)、新疆塞力斯通达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塞力斯通达”)、塞力斯(宁夏)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塞力斯”)、塞力斯医疗供应链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供应链”)、浙江塞力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杭州韵文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塞力斯”)分别于2020年6月29日、2020年6月30日与公司、保荐机构信达证券以及相对应的各家银行分别签署了《四方监管协议》。

2021年4月8日,公司与子公司大连塞力斯、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西岗支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储存四方监管协议》。

2022年1月21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同意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大连塞力斯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设立新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将原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西岗支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1250162006300001514)内的募集资金本息余额全部转入新设立的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专项账户(411909001310501),并注销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西岗支行的专项账户。截至2022年3月18日,大连塞力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已完成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变更,并与公司、保荐机构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2年10月12日,因公司控股子公司黑龙江塞力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黑龙江塞力斯”)募集资金使用完毕,为便于公司资金账户管理,减少管理成本,将黑龙江塞力斯在招商银行哈尔滨分行平房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账户:451905199010901)予以注销,剩余募集资金转入黑龙江塞力斯一般户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友协大街支行(账号:172746339643)。该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黑龙江塞力斯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平房支行及保荐机构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2023年1月16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设立新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管理2018年非公开募投项目-扩大医疗检验集约化营销及服务业务规模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并将原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西湖支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银行账号:127905615310913)内的募集资金本息余额全部对应转入新设立的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洪山支行专项账户(9550880075890400764)。2023年2月7日,公司与保荐机构及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洪山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23年3月10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中国银行湖北自贸试验区武汉片区分行设立新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管理2018年非公开募投项目-医用耗材集约化运营服务(SPD)业务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并将原中国民生银行武汉分行营业部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银行账号:678588882)内的募集资金本息余额全部对应转入新设立的中国银行湖北自贸试验区武汉片区分行专项账户(554783737343)。2023年4月,公司与保荐机构及中国银行湖北自贸试验区武汉片区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保荐机构信达证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西湖支行(账号127905615310515)、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账号632278594)、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分行(账号558678905094)分别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

2022年3月11日,鉴于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分行(银行账号:558678905094)存放的募集资金用途已完成,为便于公司资金账户管理,减少管理成本,将该募集资金专户予以注销,剩余募集资金转入民生银行武汉分行营业部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632278594)。该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分行及保荐机构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2023年1月16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设立新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管理2020年可转债募投项目-研发办公大楼及仓储建设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并将原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西湖支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银行账号: 127905615310515)内的募集资金本息余额全部对应转入新设立的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洪山支行专项账户(9550880075890400674)。2023年2月7日,公司与保荐机构及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洪山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23年3月10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中国银行湖北自贸试验区武汉片区分行设立新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管理2020年可转债募投项目-医用耗材集约化运营业务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并将原中国民生银行武汉分行营业部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银行账号:632278594)内的募集资金本息余额全部对应转入新设立的中国银行湖北自贸试验区武汉片区分行(570383727668)。2023年4月,公司与保荐机构及中国银行湖北自贸试验区武汉片区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三、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2)。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2018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

在2018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为不影响项目建设进度,公司已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投资项目,截至2018年5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合计39,996,162.87元,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已于2018年7月13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由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众环专字(2018)011447号验证。

2、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在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到位之前,为不影响项目建设进度,公司已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投资项目,截至2020年9月15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合计2,362.47万元。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已于2020年9月15日召开第三届第二十七次董事会、第三届第十六次监事会分别审议通过,并经由众环专字(2020)011307号《关于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验证。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2年1月2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不超过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即2022年1月21日起至2023年1月20日止,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研发办公大楼及仓储建设项目”5,000万)。截至2023年1月13日,公司已将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5,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2年8月1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将不超过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2023年7月27日,公司已将此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2022年9月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意公司将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笔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到期。

2023年1月1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将不超过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笔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到期。

2023年5月2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将不超过6,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2023年7月27日,公司已将此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无。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无。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无。

(七)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无。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无。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无。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3年6月2日,公司将2020年可转债募投项目-医用耗材集约化运营服务项目(SPD)的募集资金20万元从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中国银行湖北自贸试验区武汉片区分行营业部,银行账号:570383727668)转入2018年非公开募投项目-医用耗材集约化运营服务项目(SPD)实施主体浙江塞力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招商银行杭州分行解放支行,银行账号:571913263410701)中用于支付相关募投支出。前述操作造成公司两次再融资募集资金存在混用,即存在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不规范的情形。2023年7月21日,浙江塞力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已将20万元原路返还至2020年可转债募投项目-医用耗材集约化运营服务项目(SPD)的募集资金专户中。

针对本次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不规范的情形,公司已及时对不规范行为进行整改。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已落实组织相关人员加强学习、加强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方式的规范、加强内部控制等整改措施。未来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信息披露要求及相关募集资金管理规则对募集资金进行谨慎规范的使用和管理。

特此公告。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0日

附件1:

2018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元

注:1、“募集资金总额”为扣除发行费用后的金额,计算公式为:“发行股数26,853,709*每股发行价格23.31-发行费用18,351,939.99元=607,608,016.80元”。

2、2023 年 4月 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 2018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扩大医疗检验集约化营销及服务业务规模项目” 预计建设期为三年,运营期为五年,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因医疗行业市场政策及医疗机构设备采购方式的变化,为审慎起见,根据目前经济环境、市场情况及实际建设需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决定对募投项目的投资节奏进行适当调整,延长本次募投项目建设期至2024年12月31日。

附件2:

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元

注:1、“募集资金总额”为扣除承销保荐费用及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直接相关的其他发行费用(含增值税)后的净额。

2、2023 年 1 月 16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 2020 年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办公大楼及仓储建设项目”预计两年建设完成。项目地块已于 2020 年 5 月交易完成,已于2020 年底开工建设。由于市场因素影响、政策影响,该地块“三通一平”等基本建设条件尚未实现,导致本项目目前 尚处于建设准备阶段。因此,公司决定对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