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023 公司简称:浙能电力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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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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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023 证券简称:浙能电力 公告编号:2023-028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3年8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出席本次会议的人数及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选举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曹路为公司副董事长。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刘为民为公司总经理。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关于提请审议《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环境、社会责任和公司治理(ESG)信息披露制度》的议案
同意《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环境、社会责任和公司治理(ESG)信息披露制度》。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关于提请审议《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2023上半年度)》的议案
同意《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2023上半年度)》。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章勤、呂洪炳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关于淮浙煤电有限责任公司调整采矿权摊销基数并追溯调整财务报表相关事项的议案
同意淮浙煤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淮浙煤电”)调整采矿权摊销基数为有偿化的可采储量12400.16万吨,并相应追溯调整淮浙煤电采矿权摊销金额、所得税费用等财务报表相关内容;淮浙煤电完成上述追溯调整后,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对淮浙煤电股权投资相应进行追溯调整。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有关本议案的具体情况详见《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淮浙煤电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0日
附简历:
曹路,男,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经营部主任、浙江国信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浙江省国际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总裁、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刘为民,男,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嘉兴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浙江浙能乐清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浙江浙能温州发电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浙江浙能温州发电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
证券代码:600023 证券简称:浙能电力 公告编号:2023-030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淮浙煤电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及追溯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计差错更正对公司的影响: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专项审核报告,截至2022年末淮浙煤电应补提历年采矿权摊销差异242,166,026.54元,同时根据企业所得税税法相关政策调整近五年少计提矿业权摊销对应的所得税21,119,626.36元,淮浙煤电以前年度损益净减少221,046,400.18元。其中浙能电力投资期间即2013-2022年期间对应需补提的矿业权摊销金额164,010,641.76元,对应的企业所得税影响金额21,119,626.36元,淮浙煤电2013-2022年期间以前年度损益净减少142,891,015.40元,浙能电力根据投资比例对应累计调减对淮浙煤电投资余额71,388,831.58元,累计调减2022年底所有者权益71,388,831.58元。
一、概述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浙能电力”)于 2023年8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淮浙煤电有限责任公司调整采矿权摊销基数并追溯调整财务报表相关事项的议案》。
近期因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淮河能源”)拟收购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淮矿集团”)控股子公司淮河能源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淮河电力”)持有的淮浙煤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淮浙煤电”)50.43%股权和淮浙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淮浙电力”)49%股权。淮河能源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对淮浙煤电进行2021-2023年5月31日财务报表审计,审计过程中该审计机构追溯调整了淮浙煤电矿业权摊销金额,进而调整了淮浙煤电前期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淮浙煤电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对矿业权摊销追溯调整金额进行了审计并由淮浙煤电董事会进行了确认,为此公司相应对淮浙煤电的股权投资相应进行追溯调整,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专项审核报告。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二、会计差错的具体情况
(一)投资淮浙煤电历史沿革
2005年6月,淮矿集团与公司控股股东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能集团”)按照50%:50%的股比设立淮浙煤电,共同投资建设淮南煤电基地凤台项目(顾北煤矿及4×600MW凤台电厂)。2012年12月,淮矿集团和浙能集团分别将其持有的淮浙煤电50%的股权转让给淮河电力和浙能电力。浙能电力于2013年11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2020年12月,淮浙煤电以存续分立方式完成分立重组及增资工作,即分立为存续的淮浙煤电和派生设立淮浙电力,其中顾北煤矿、凤台电厂一期留存在淮浙煤电,凤台电厂二期设立淮浙电力。淮河电力和浙能电力分别持有淮浙煤电50.43%股权和49.57%股权,分别持有淮浙电力49%股权和51%股权。
(二)会计差错的原因及具体情况
2008年,淮矿集团与淮浙煤电签署《顾北矿采矿权转让合同》,淮矿集团将其持有的顾北矿采矿权按照资产评估值以9.51亿元作价出资至淮浙煤电。根据安徽省国资委委托北京中天华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淮南矿业集团公司顾北煤矿采矿权评估报告》,顾北煤矿评估可采储量为28622.83万吨,储量备用系数1.4,生产规模300万吨/年,矿井服务年限为68.15年。顾北煤矿采矿许可证有效期限为30年,评估计算服务年限29年10个月(自2007年9月1日至2037年7月9日),拟动用可采储量为12,400.16万吨,对应采矿权评估值为95,114.23万元。
2008年顾北煤矿竣工投产后,采矿权最初按照年限法摊销,2009年开始变更为产量法摊销,即采矿权摊销额=(采矿权价值/有偿化可采储量)×煤炭产量。由于历史原因,淮浙煤电将采矿权按全部可采储量2.86亿吨进行摊销,而实际上采矿权作价9.51亿元对应的有偿处置可采储量为1.24亿吨(其余1.62亿吨可采储量尚待后续由淮浙煤电依据国家有关规定依法缴纳矿业权出让收益),由此导致淮浙煤电实际执行的吨煤摊销成本为3.29元,与以有偿处置资源量1.24亿吨为基础测算的正确吨煤摊销成本7.67元相比,吨煤少摊销4.38元。
淮浙煤电2008-2022年账面产量57,628,682.00吨。经测算,截至2022年末淮浙煤电应补提历年采矿权摊销差异242,166,026.54元,同时根据企业所得税税法相关政策调整近五年少计提矿业权摊销对应的所得税21,119,626.36元,淮浙煤电以前年度损益净减少221,046,400.18元。其中浙能电力投资期间即2013-2022年期间对应需补提的矿业权摊销金额164,010,641.76元,对应的企业所得税影响金额21,119,626.36元,淮浙煤电2013-2022年期间以前年度损益净减少142,891,015.40元,浙能电力根据投资比例对应累计调减对淮浙煤电投资余额71,388,831.58元,累计调减2022年底所有者权益71,388,831.58元。
三、会计差错更正的性质及对浙能电力的影响
浙能电力对上述前期差错采用追溯重述法进行更正,相应对2013年度-2022年度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属于被动进行的会计差错更正。追溯调整后,不会导致浙能电力已披露的相关年度报表出现盈亏性质的改变,对整体财务状况不构成重大影响。追溯调整对浙能电力财务报表及财务附注具体影响如下:
(一)对合并财务报表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1、对2013年度合并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具体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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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2014年度合并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具体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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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对2015年度合并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具体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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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对2016年度合并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具体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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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对2017年度合并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具体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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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对2018年度合并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具体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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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对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具体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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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对2020年度合并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具体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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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对2021年度合并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具体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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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对2022年度合并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具体影响
■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对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表项目无影响。
(二)对合并财务报表附注披露的影响
1、对2013年度合并财务报表附注披露项目及金额具体影响
(1)长期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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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盈余公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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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未分配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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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投资收益
■
(5)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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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2014年度合并财务报表附注披露项目及金额具体影响
(1)长期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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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盈余公积
■
(3)未分配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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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投资收益
■
(5)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
(6)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
3、对2015年度合并财务报表附注披露项目及金额具体影响
(1)长期股权投资
■
(2)盈余公积
■
(3)未分配利润
■
(4)投资收益
■
(5)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
(6)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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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对2016年度合并财务报表附注披露项目及金额具体影响
(1)长期股权投资
■
(2)盈余公积
■
(3)未分配利润
■
(4)投资收益
■
(5)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
(6)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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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对2017年度合并财务报表附注披露项目及金额具体影响
(1)长期股权投资
■
(2)盈余公积
■
(3)未分配利润
■
(4)投资收益
■
(5)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
(6)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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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对2018年度合并财务报表附注披露项目及金额具体影响
(1)长期股权投资
■
(2)盈余公积
■
(3)未分配利润
■
(4)投资收益
■
(5)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
(6)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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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对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附注披露项目及金额具体影响
(1)长期股权投资
■
(2)盈余公积
■
(3)未分配利润
■
(4)投资收益
■
(5)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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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下转159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