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88286 公司简称:敏芯股份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3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1.7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286 证券简称:敏芯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2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将本公司2023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364号文同意注册,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33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62.67元,共计募集资金83,351.1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7,302.77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76,048.33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8月4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816.24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73,232.0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298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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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8月4日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2020年9月24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昆山灵科传感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山灵科”)、苏州德斯倍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斯倍”)分别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以及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公司三方监管协议和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有8个募集资金专户和1个通知存款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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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3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0年10月23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06,629,151.43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6,239,166.82元置换已从自有资金账户支付的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
(1)置换先期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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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置换先期支付发行费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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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2022年8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保本理财、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且该类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投资产品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以上资金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董事长行使决策权。
本期购买及赎回理财产品(含结构性存款和大额存单)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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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以及2023年5月12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2,559.58万元,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760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69%。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公司承诺每12个月内累计使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报告期内公司尚未实际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五)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六)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MEMS传感器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有利于整合企业研发资源,提升公司技术研发水平,不断提升产品性能,拓展产品应用领域,为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行业地位提供创新保障,但无法直接产生收入,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以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将提高公司的偿债能力,降低公司流动性风险及营业风险,增强公司的经营能力,有利于公司扩大业务规模,优化财务结构,但无法直接产生收入,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首发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发生变更的情况,但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实施募投项目情况、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情况、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情况。具体如下: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情况
公司于2020年10月23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以及2020年11月9日召开的公司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同意计划增加“MEMS麦克风生产基地新建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由子公司苏州德斯倍电子有限公司租赁场地进行建设,改为由苏州德斯倍电子有限公司在租赁场地上和本公司在自有土地上联合实施。
(二)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实施募投项目情况
公司于2020年8月26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拟分别以总额不超过40,026.09万元和5,991.42万元的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德斯倍公司和昆山灵科公司提供无息借款,用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投项目中“MEMS 麦克风生产基地新建项目”和“MEMS压力传感器生产项目”的实施,借款期限3年,借款期限自实际借款发生之日起算。本次借款到期后可续借,亦可提前偿还。
(三)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情况
公司于2021年9月2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与自有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5,000万元和自有资金2,000万元对公司全资子公司昆山灵科公司进行增资,用于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MEMS压力传感器生产项目”。
(四)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情况
公司于2023年2月2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将公司“MEMS压力传感器生产项目”在原实施地点“昆山开发区前进东路88号6号楼M1A栋2楼”的基础上,增加“昆山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杨树路553号2号厂房”为募投项目实施地点。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截至报告期末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特此公告!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30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半年度
编制单位: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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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286 证券简称:敏芯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4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为了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2023年上半年度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13,872,980.46元,具体情况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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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一)资产减值损失
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价原则,对存货进行了减值测试。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对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商誉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若上述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确认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经测试,本次需计提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共计13,361,932.98元。
(二)信用减值损失
对于应收账款,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其他应收款,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经测试,本次需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共计511,047.48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计入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科目,合计对公司2023半年度合并利润总额影响13,872,980.46元(合并利润总额未计算所得税影响)。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能够合理地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6月30日的资产状况及经营成果。
综上所述,董事会同意公司计提2023年半年度资产减值准备事宜。
五、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体现了谨慎性原则。本次计提减值准备,能够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及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计提2023年半年度资产减值准备事宜。
六、监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充分,符合会计谨慎性原则,能够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信息;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公司计提2023年半年度资产减值准备事宜。
特此公告!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08月30日
证券代码:688286 证券简称:敏芯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6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8月18日以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8月29日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刚先生主持,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编制了《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上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2023年上半年度的经营成果。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同公司募集资金相关信息披露的内容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该议案已经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在不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的前提下,拟将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延期。
该议案已经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为了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2023年上半年度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13,872,980.46元。
该议案已经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特此公告!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88286 证券简称:敏芯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3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8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延期。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7月6日出具的《关于同意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364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3,300,000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62.6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33,511,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01,190,067.60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32,320,932.40元。截至2020年8月4日,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后,于2020年8月4日出具了“天健验〔2020〕298号”的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本次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及主营业务发展所需资金,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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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上述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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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概况及原因
(一)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概况
根据募投项目当前实际建设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经公司审慎研究拟将公司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延期,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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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公司一直积极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整体建设进度整体符合前期制定的计划,募投项目的投入进度均已达到较高水平。但过去几年受客观条件限制与外部环境等因素影响,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在一定程度有所延缓。公司为严格把控募投项目整体质量,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结合募投项目当前实际建设情况,经审慎评估和综合考量,在不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的前提下,拟将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延期。
四、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规划及股东的长远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其决策的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其决策的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具体实施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1、《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88286 证券简称:敏芯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5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3年8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3年8月18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3名,实际参加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庄瑞芬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上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同公司募集资金相关信息披露的内容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的内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其决策的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充分,符合会计谨慎性原则,能够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信息;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公司计提2023年半年度资产减值准备事宜。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特此公告!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8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