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708 公司简称:光明地产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
■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 □不适用
■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708 证券简称:光明地产 公告编号:临2023-049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本公司”、“光明地产”)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18日以电子邮件、电话通知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8月28日13:00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陆吉敏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会议审议讨论,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一致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8月30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对光明食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公司关联董事吴通红先生、李力敏先生在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8月30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对光明食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董事会召开情况说明
(一)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履行审议程序
议案(一)、(二),在董事会审议之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阅,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履行审议程序
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上已对本次会议所审议的议案(二)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8月30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议案(二)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吴通红先生、李力敏先生在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时已回避表决。
(四)本次会议形成决议生效尚须履行的申请程序
上述议案,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八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708 证券简称:光明地产 公告编号:临2023-050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本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18日以电子邮件、电话通知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8月28日16:00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黄超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本次会议审议讨论,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一致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8月30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为:
1、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方面真实反映出公司2023年上半年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3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对光明食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8月30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对光明食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监事会审核意见:
(1)光明食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财务公司建立了较为完整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未发现存在违反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况,财务公司的资产负债比例符合该办法的要求规定;
(3)财务公司成立至今严格按照《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经营,风险管理体系不存在重大缺陷。本公司与财务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目前风险可控。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本次会议形成决议生效尚须履行的申请程序
上述决议(一)、(二),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三年八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708 证券简称:光明地产 公告编号:临2023-051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季度房地产业务主要经营数据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一号一房地产》要求,现将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2023年第二季度房地产业务主要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一、新增房地产储备面积
2023年1-6月,公司新增房地产储备面积为36483平方米,上年同期为0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00.00%。权益新增房地产储备面积为36483平方米,上年同期为0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00.00%。
2023年4-6月,公司新增房地产储备面积为36483平方米,上年同期为0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00.00%。权益新增房地产储备面积为36483平方米,上年同期为0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00.00%。
二、新开工面积
2023年1-6月,公司新开工面积为13.88万平方米,上年同期为12.71万平方米,同比增长9.24%。权益新开工面积为13.60万平方米,上年同期为6.23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18.41%。
2023年4-6月,公司新开工面积为13.88万平方米,上年同期为12.71万平方米,同比增长9.24%。权益新开工面积为13.60万平方米,上年同期为6.23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18.41%。
三、竣工面积
2023年1-6月,公司竣工面积为165.84万平方米,上年同期为76.41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17.04%。权益竣工面积为83.10万平方米,上年同期为43.22万平方米,同比增长92.27%。
2023年4-6月,公司竣工面积为73.61万平方米,上年同期为28.08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62.15%。权益竣工面积为31.39万平方米,上年同期为18.65万平方米,同比增长68.35%。
四、签约面积
2023年1-6月,公司签约面积为33.50万平方米,上年同期为47.16万平方米,同比下降28.97%。权益签约面积为22.51万平方米,上年同期为32.25万平方米,同比下降30.22%。
2023年4-6月,公司签约面积为19.35万平方米,上年同期为25.81万平方米,同比下降25.04%。权益签约面积为13.74万平方米,上年同期为17.37万平方米,同比下降20.92%。
五、签约金额
2023年1-6月,公司签约金额为36.58亿元,上年同期为51.80亿元,同比下降29.39%。权益签约金额为26.16亿元,上年同期为36.23亿元,同比下降27.80%。
2023年4-6月,公司签约金额为20.42亿元,上年同期为27.17亿元,同比下降24.84%。权益签约金额为15.39亿元,上年同期为18.45亿元,同比下降16.60%。
六、出租房地产总面积及租金总收入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出租房地产总面积45.85万平方米,权益出租房地产总面积44.67万平方米。
2023年1-6月,公司租金总收入为7896万元,权益租金总收入为7739万元。2023年4-6月,公司租金总收入为5201万元,权益租金总收入为5036万元。
上述经营数据尚未经审计,存在不确定性。其中“新增房地产储备面积”是以获取不动产权证的证载土地面积为统计依据,由于项目开发建设过程中存在各种不确定性,目前披露的数据与其他数据可能存在变化。因此,上述经营数据仅供广大投资者阶段性参考,请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八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708 证券简称:光明地产 公告编号:临2023-052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的情况简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报告期:2023年6月28日-2023年7月31日;
●对外担保总额: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本公司”、“光明地产”、“上市公司”)对外担保事项,均是由光明地产及其子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主要用于新增借款及借新还旧,公司2022年度担保总额度核定为人民币180亿元,期限至2023年中审议公司下一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本报告期,公司发生对外担保金额:人民币10.65953亿元;
●本报告期,公司发生对外担保是否存在关联担保:否;
●本报告期,公司发生对外担保是否存在反担保:本报告期内发生担保,被担保人为光明地产全资子公司,无须提供反担保;被担保人为合营、联营公司,原则上应按“同股同责”的原则,依据股东所占出资比例承担担保义务。
●公司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无;
●特别风险提示:截至2023年7月31日,光明地产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72.50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7.13%;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提供担保的金额为人民币57.19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2.95%;对合并报表外单位(合营、联营公司)提供担保的金额为2.12亿,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96%。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及履行内部决策程序
(一)公司于2022年9月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百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22年10月25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核定2022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提案》,核定公司及其子公司为下属24家企业提供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80亿元,其中:
20家被担保人为控股子公司,涉及担保额度为156.83亿元。其中,被担保人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涉及担保额度定为144.98亿元;被担保人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控股子公司,涉及担保额度为11.85亿元。
3家被担保人为合营或联营企业,涉及担保额度为8.17亿元。
1家被担保人为供应链资产证券化项目,涉及担保额度为15亿元。
同时,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裁机构在2022年度总额度内审批具体担保事宜。
(二)公司于2023年3月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在2022年度对外担保总额范围内调整部分担保人与被担保人之间担保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在2022年度对外担保总额范围内适度调整担保人与被担保人之间的担保额度,调整后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总额不变:
1、原为上海光明生活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原担保额度为人民币20000万元。本次调整减少额度人民币20000万元,调整后担保额度为人民币0万元。
2、本次新增为控股子公司农工商房地产集团湖北置业投资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原担保额度为人民币0万元。本次调整增加额度人民币20000万元,调整后担保额度为人民币20000万元。
上述调整事项,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之前有效。
(三)公司于2023年6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在2022年度对外担保总额范围内调整部分担保人与被担保人之间担保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在2022年度对外担保总额范围内适度调整担保人与被担保人之间的担保额度,调整后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总额不变:
1、原为常州明宏置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原担保额度为人民币27500万元。本次调整减少额度人民币27500万元,调整后担保额度为人民币0元。
2、本次新增为下属合营、联营公司农工商房地产(集团)广西明通置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原担保额度为人民币0万元。本次调整增加额度人民币27500万元,调整后担保额度为人民币27500万元。
上述调整事项,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之前有效。
二、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基本情况
2023年6月28日-2023年7月31日,因申请贷款等原因,公司及子公司为下属4家企业提供对外担保合计为人民币10.65953亿元。其中,对资产负债率高于(含)70%的3家企业提供对外担保金额为人民币9.85953亿元,对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1家企业提供对外担保金额为人民币0.8亿元。详见下表:
■
■
(单位:万元/人民币)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光明地产为下属企业提供担保
1、依照《关于核定2022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提案》对外担保总额预计及《关于在2022年度对外担保总额范围内调整部分担保人与被担保人之间担保额度的提案》担保额度调整,光明地产为下列10家控股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其中:
(1)被担保人为控股子公司的,资产负债率高于(含)70%的8家,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人民币)
■
(2)被担保人为控股子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2家,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人民币)
■
2、光明地产为合营、联营公司提供担保0家。
(二)光明地产子公司为光明地产下属企业提供担保
1、依照《关于核定2022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提案》对外担保总额预计及本次担保额度调整,光明地产全资子公司农工商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农房集团”)为光明地产下属10家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其中:
(1)资产负债率高于(含)70%的7家,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人民币)
■
(2)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3家,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人民币)
■
2、农房集团为下列3家合营、联营公司提供担保,其中资产负债率超过(含)70%的3家,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0家,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人民币)
■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二)担保期限:1年,2年零3个月,3年,5年等;
(三)担保金额:合计人民币10.65953亿元;
(四)反担保情况:本报告期内发生担保,被担保人为光明地产全资子公司,无须提供反担保;被担保人为合营、联营公司,原则上应按“同股同责”的原则,依据股东所占出资比例承担担保义务。
五、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主要为对公司下属3家控股子公司和1家合联营企业申请贷款的担保,上述被担保人经营情况正常,担保风险可控。公司董事会已审慎判断被担保人偿还债务的能力,且本次担保符合公司下属子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有利于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不会影响公司股东利益,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3年7月31日,光明地产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72.50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7.13%,其中:光明地产为下属企业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60.37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5.9%;农房集团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0.01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27%。
截至2023年7月31日,光明地产及其子公司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提供担保的金额为人民币57.19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2.95%;对合并报表外单位(合营、联营公司)提供担保的金额为2.12亿,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96%。
公司未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
公司无逾期担保金额。
以上数据未经审计,以年报披露为准。
特此公告。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八月三十日
●报备文件:
1、《上海农工商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保证合同(含两份与交通银行签署的保证合同)》;
2、《上海农工商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最高额保证合同》;
3、《自贸区临港新片区重装备产业区04PD-0303单元H06-01、H16-04地块(芦潮港农场环境整治配套项目)项目人民币【贰拾亿】元固定资产银团贷款保证合同》;
4、《农工商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最高额保证合同》;
5、《农工商房地产(集团)广西明通置业有限公司保证合同(含两幅地块的保证合同)》;
6、本次被担保人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