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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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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3-08-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及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王晖,行长王涛,财务部门负责人吴聪敏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于2023年8月29日审议通过《关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11人,现场出席董事1名,电话连线出席董事9名,王晖董事长因公务原因无法出席,书面委托何维忠副董事长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1.3 公司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但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阅并出具审阅报告。

1.4 本公司半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千元

注:贷款损失准备=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发放贷款和垫款损失准备+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发放贷款和垫款损失准备。

(二)近三年主要财务指标

注:1.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0〕2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一一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计算。

2.非经常性损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43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的定义计算。

(三)近三年补充财务指标

注:1.资产利润率=净利润/[(期初总资产+期末总资产)/2]。

2.成本收入比=业务及管理费/营业收入。

3.不良贷款率=不良贷款余额/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不含应计利息)。

4.拨备覆盖率=贷款损失准备/不良贷款余额。

5.贷款拨备率=贷款损失准备/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不含应计利息)。

(四)近三年主要业务数据

单位:千元

(五)资本构成及变化情况

单位:千元

注:1.按照2012年银保监会发布的《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中的相关规定,信用风险采用权重法、市场风险采用标准法、操作风险采用基本指标法计量,资本构成详细信息请查阅公司网站(http://www.bocd.com.cn)投资者关系中的“监管资本”栏目。

2.按照《商业银行并表管理与监管指引》,资本并表范围包括四川名山锦程村镇银行、江苏宝应锦程村镇银行、四川锦程消费金融有限责任公司。

(六)杠杆率

单位:千元

注:杠杆率详细信息请查阅公司网站(http://www.bocd.com.cn)投资者关系中的“监管资本”栏目。

(七)流动性覆盖率

单位:千元

(八)净稳定资金比例

单位:千元

(九)近三年其他监管指标

注:1.以上指标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管机构颁布的公式及依照监管口径计算。

2.按照《商业银行并表管理与监管指引》,监管并表范围包括四川名山锦程村镇银行、江苏宝应锦程村镇银行、四川锦程消费金融有限责任公司。

3.正常、关注、次级、可疑贷款迁徙率为母公司口径数据,根据银保监发〔2022〕2号《中国银保监会关于修订银行业非现场监管基础指标定义及计算公式的通知》的规定计算得出,计算公式较以往年度有所调整,并追溯调整2021年末数据。

2.3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千元

2.4 普通股股东情况

2.4.1 股东总数

2.4.2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注:四川汇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四川汉龙高新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持有的股份数量、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相同,并列第十名。

2.4.3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单位:股

注:1.表中“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为该股东所持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在报告期内锁定期届满上市流通的股份数;

2.表中“可上市交易时间”若该日期为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第一个交易日。

2.5 优先股股东情况

□ 适用 √不适用

2.6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成都市国资委,控股股东为成都交子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变化。

2.7 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2.7.1 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经中国银保监会四川监管局和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于2022年3月3日启动、3月9日完成80亿元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工作,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79.92亿元。2022年4月6日,公司发行的80亿元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可转债简称为“成银转债”,债券代码为“113055”。相关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2.7.2 可转债持有人及担保人情况

三、重要事项

经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和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有金融企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金〔2020〕6号)关于聘用同一会计师事务所服务年限的要求,本行自2023年度起变更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聘请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本行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请见本公司2023年3月24日和2023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经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四川监管局批准,本公司于2023年8月22日-8月24日成功发行“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二级资本债券”,本期债券为10年期固定利率债券,发行规模为人民币48亿元,票面利率为3.35%,在第5年末附有条件的本公司赎回权。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将依据适用法律和监管部门的批准,用于补充本公司二级资本。具体请详见本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功发行二级资本债券的公告》。

四、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本公司保持战略发展定力,提升金融服务质效,业务规模快速增长,盈利能力持续提升,资产质量不断优化,全行保持高质量发展。

(一)业务规模持续跃升,经营结构保持稳健。报告期末,总资产突破万亿级,达10,282.51亿元,较上年末增长1,106.00亿元,增幅12.05%;存款总额7,476.09亿元,较上年末增长929.57亿元,增幅14.20%;贷款总额5,765.87亿元,较上年末增长887.60亿元,增幅18.20%。存款占总负债的比例为77.88%,经营结构保持稳健。

(二)经营业绩持续攀升,营运效率稳中向好。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111.10亿元,同比增长11.15亿元,增幅11.16%;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5.76亿元,同比增长11.19亿元,增幅25.10%;基本每股收益1.49元,同比增长0.26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9.54%,同比上升0.25个百分点。

(三)资产质量持续优化,安全性及流动性表现良好。报告期末,全行不良贷款率0.72%,较上年末下降0.06百分点,拨备覆盖率511.86%,较上年末增长10.29个百分点,流动性比例76.96%,流动性持续充裕。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董事长:王晖

2023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1838 证券简称:成都银行 公告编号:2023-040

可转债代码:113055 可转债简称:成银转债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3年8月18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关于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的通知和材料,会议于2023年8月29日在本公司总部5楼1号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11名,王涛董事现场出席,何维忠、郭令海、乔丽媛、董晖、甘犁、邵赤平、宋朝学、樊斌、陈存泰9名董事通过电话连线方式参加会议,王晖董事长因公务原因无法出席会议,书面委托何维忠副董事长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董事、行长王涛主持会议。6名监事以及本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对如下议案进行了审议并表决: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一)《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本及杠杆率信息披露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给予高级管理层审批2023年基础软硬件扩容费用特别授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本行与关联方成都产融服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董晖先生回避表决。

上述关联交易属于本公司与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相关规定所定义的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在提交本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获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本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认为:上述议案所涉及关联交易系本公司正常经营发展需要开展的交易,本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不存在损害本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原则,不影响本公司独立性,不会对本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状况构成不利影响。上述议案已在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上经本公司非关联董事审议通过。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关于本行与关联方成都产融服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成都银行主营业务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主业目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外,会议还通报了关于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四川监管局监管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

特此公告。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1838 证券简称:成都银行 公告编号:2023-041

可转债代码:113055 可转债简称:成银转债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18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关于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3年8月29日在公司总部5楼1号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应出席监事6名,孙波、张蓬、赵颖3名监事现场出席,刘守民、韩子荣、龙文彬3名监事通过电话连线方式参加会议。会议由孙波监事长主持,相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对如下议案进行了审议并表决:

审议通过了《关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半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会议还听取了《关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上半年财务分析的报告》《关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上半年全面风险管理的报告》《关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上半年内部审计工作的报告》《关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上半年内控合规管理工作的报告》《关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上半年洗钱风险管理的报告》,通报了关于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四川监管局监管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

特此公告。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