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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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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3-08-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723 证券简称:美锦能源 公告编号:2023-067

债券代码:127061 债券简称:美锦转债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公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本解释”),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该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对于在首次施行本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本解释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本解释的单项交易,企业应当按照本解释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债券基本信息

(2) 截至报告期末的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三、重要事项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十四五”承上启下之年。公司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思想,顺应时代发展趋势,2023年公司加大碳减排措施,继续为实现“2026年实现碳达峰,2040年实现企业自身运营和部分价值链排放的碳中和”的目标奋进。2023年上半年,公司总资产375.92亿元,较上年末增长2.6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49.69亿元,较上年末增长3.50%;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7.39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7.0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73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72.55%。

(一)煤焦行业

在“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背景下,我国正在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能源体系,随着煤炭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推进,我国将进一步淘汰落后产能,释放优质产能,不断提高供给体系质量,市场竞争格局正经历深度调整。报告期内,在经济形势、政策变化等多方面因素综合作用下,钢材市场价格大幅下行,导致煤焦市场出现较大幅度震荡,焦价出现了较大幅度的下跌。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煤炭、焦化、天然气、氢燃料电池汽车为主的新能源汽车等商品的生产销售,拥有储量丰富的优质煤炭和煤层气资源,具备“煤-焦-气-化-氢”一体化的完整产业链,是全国较大的独立商品焦和炼焦煤生产商,拥有先进的技术工艺和完善的环保设施。公司目前拥有四座煤矿,经核准产能630万吨/年,焦化生产能力715万吨/年,公司生产的焦炭品质稳定优良,主要为标准一级焦炭。公司焦炭销售的主要客户为华北、华东和华中等地区的大型钢铁企业。报告期公司全焦产量251.71万吨,比上年减少11.56%;精煤产量159.60万吨,其中汾西太岳47.17万吨、东于煤业51.14万吨、锦富煤业61.29万吨。公司所生产的煤炭主要作为公司炼焦的原料自用。公司积极响应党中央号召,践行新发展理念,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严格把控产品质量,持续推动技术创新。同时,公司副产品焦炉煤气中富含氢气55%左右,是目前低成本大规模制氢的重要途径之一。为提升产品附加值,在稳健发展传统能源的同时,公司抓住国家发展氢能源产业的战略机遇期,在燃料电池核心零部件进行投资布局及构建氢能的“制储运加用”一体化创新生态产业链闭环,秉承传统能源和新能源双轮驱动的发展理念,致力于成为综合能源供给商。

(二)氢能业务

氢能是一种来源丰富、绿色低碳、应用广泛的二次能源,能帮助可再生能源大规模消纳,实现电网大规模调峰和跨季节、跨地域储能,加速推进工业、建筑、交通等领域的低碳化。我国具有良好的制氢基础与大规模的应用市场,发展氢能优势显著,加快氢能产业发展是助力我国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重要路径。

报告期内,国家、省、市层面不断叠加和完善氢能政策框架,体系渐趋丰富。为落实国家关于发展氢能产业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氢能在现代能源体系建设、用能终端绿色低碳转型中的载体作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等六部门联合印发《氢能产业标准体系建设指南(2023年版)》(以下简称“《指南》”)。《指南》系统构建了氢能制、储、输、用全产业链标准体系,涵盖基础与安全、氢制备、氢储存和输运、氢加注、氢能应用五个子体系,发挥了标准对氢能产业发展的支撑和引领作用。报告期内,国家能源局印发了《2023年能源行业标准计划立项指南》。2023年氢能领域设置的专项标准立项计划中,包括基础与安全、氢制备、氢储存和输运、氢加注、氢能应用和其他方面的规划在列。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绿色产业指导目录(2023年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其中氢能领域包括氢能“制储输用”全链条装备制造以及氢能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

市场方面,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的数据,2023年上半年,全国氢燃料电池汽车产销数据分别为2,495辆和2,410辆,同比分别增长38.4%和73.5%,增长速度在全球主要氢燃料电池汽车市场居首位,销量规模全球第二。公司旗下飞驰汽车生产的燃料电池汽车各类车型累计上险量237辆,位居行业内首位。

报告期内,美锦能源佛山氢能科技园开园暨飞驰科技新车下线仪式在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隆重举行,该项目是佛山市南海区重点项目之一。美锦能源佛山氢能科技园以专业聚集与功能融合相结合、存量优化与增量提升相结合,联合公司体系内产业链各环节优质公司及佛山现有氢能领军企业,健全氢能产业链,培育氢能产业体系,加快完善氢能基础设施,加强创新平台建设和人才团队培育,支持氢能终端产品商业化推广应用。目前落户项目包括新能源商用车整车生产项目(即飞驰科技项目)、氢能汽车核心装备项目、分布式绿电制绿氢+加氢网络项目、氢能车辆智慧运营平台项目。

位于北京大兴区新城东南片区的美锦氢能总部基地一期项目于报告期内顺利开工,该项目作为北京市2023年50个重大项目中的重点项目之一,将塑造成为“大兴氢能”的示范名片,聚合区域资源禀赋和互补优势,缩短产业培育周期,带动氢能全产业链规模化、商业化发展,实现核心技术和产品的全球输出,在氢能产业发展中实现国际领先。

报告期内,美锦能源在首届中国碳金融论坛上发布了中国首个“氢能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平台将重点开发氢产品交易、氢价格资讯等主要功能,面向全国提供氢气生产、销售、运输、物流全流程数字跟踪服务、线上交易和结算服务。以能源化工等现货、大宗产品产销储运数据管理服务为宗旨,提供氢产业链、供应链全过程数字化管理,规范氢交易行为,健全氢定价机制,积极打造立足全国的氢产品交易中心、信息资讯中心、价格指数中心。未来平台还将进一步探索氢能与碳市场共通共融的可能性,为氢能产业发展带来绿色变现渠道,为实现能源低碳化发展提供支持。

2023年6月,为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公司发布了第二份《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报告全面阐述公司2022年度在环境、社会及管治方面的管理举措与实践表现,客观地披露公司在可持续发展方面的管理和成效,以响应利益相关方及社会公众的关注和期望,加强与各利益相关方的沟通和联系。

北京美锦嘉创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用名:青岛美锦嘉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公司旗下从事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业务的专业机构,持续进行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等领域优秀企业的挖掘和投资。报告期内,基金产品新增投资详见下表:

在企业荣誉方面,2023年美锦氢能继续获得业内高度认可,美锦能源作为传统能源企业低碳转型发展的先行者成功入选福布斯中国发布的“2022福布斯中国可持续发展工业企业TOP50”榜单,并入选《财富》2023年“中国500强”、“中国上市公司500强”荣誉称号。

美锦能源已在氢能供应领域、氢能装备制造和氢能运营推广方面积累了丰富的产业基础和发展经验。未来,公司将着力加强氢能基础设施的广泛推广和建设,特别关注提升绿氢的供应能力,并积极探索氢能在储能、发电等多领域的广泛应用场景。

此外,我们将充分发挥产业链技术协同的优势,专注于弥补国内产业技术的短板,同时积极加强示范运营和推广工作。这一系列举措将为国家能源结构的转型调整、新能源产业的迅速发展以及双碳目标的稳步实施,提供丰富的参考案例和实测数据。

证券代码:000723 证券简称:美锦能源 公告编号:2023-065

债券代码:127061 债券简称:美锦转债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五十七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九届五十七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18日以通讯形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8月28日14:00以现场形式在山西省太原市清徐县清泉西湖公司办公大楼4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包括3名独立董事,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姚锦龙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并通过《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相关内容详见《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并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68)。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并通过《关于增加公司及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经营效率,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公司预计在2023年度已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基础上增加公司及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合计7亿元人民币,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担保、抵押担保等方式,具体以实际签署的相关协议为准。本次额度可同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中的额度调剂使用。各子公司在预计担保额度内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授信或开展其他融资业务等。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增加公司及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9)。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须提交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拟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12项治理制度作出相应的修订。

(1)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须提交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须提交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须提交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须提交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须提交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制度。

5、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决定于2023年9月14日(星期四)15:00在山西省太原市清徐县清泉西湖公司办公大楼4楼会议室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70)。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九届五十七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0723 证券简称:美锦能源 公告编号:2023-066

债券代码:127061 债券简称:美锦转债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三十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九届三十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18日以通讯形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8月28日14:00以现场形式在山西省太原市清徐县清泉西湖公司办公大楼4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丽珠女士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审议,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并通过《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相关内容详见《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并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68)。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拟对《监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监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须提交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九届三十次监事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0723 证券简称:美锦能源 公告编号:2023-068

债券代码:127061 债券简称:美锦转债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74号),核准本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35,900,00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按面值发行,发行总额为人民币3,590,000,000.00元。

本公司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3,590,000,000.00元,扣除保荐及承销费31,896,226.42元(不含税)后(其中:471,698.11元(不含税)的保荐费,本公司已于前期预付至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指定账户),实际收到的金额为3,558,575,471.70元。另扣减律师费用、会计师费用、资信评级费用及发行披露费用等与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1,466,037.74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556,637,735.85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2]京会兴验字第02000005号《验资报告》验证。

2023年上半年,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5,301.09万元;截止2023年6月30日,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311,279.46万元(包括置换先期以自有资金投入的金额),募集资金余额为45,126.37万元(包含利息收入和现金管理收益扣除手续费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及存放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本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要求,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方面均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2年4月,公司、保荐机构分别与中国光大银行太原双塔西街支行、山西清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徐支行及中信银行太原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内。

公司于2022年9月15日召开了九届四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和九届二十一次监事会会议,于2022年9月27日召开了九届四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和九届二十三次监事会会议,于2022年10月10日召开了公司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将“氢燃料电池动力系统及氢燃料商用车零部件生产项目(一期一阶段)”部分募集资金变更为投资“美锦氢能总部基地一期”和“滦州美锦新能源有限公司14,000Nm3/h焦炉煤气制氢项目”,项目实施主体由山西美锦氢能科技有限公司分别变更为子公司美锦(北京)氢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美锦”)和孙公司滦州美锦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滦州美锦”),并对上述变更后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本次变更后的“美锦氢能总部基地一期”及“滦州美锦新能源有限公司14,000Nm3/h焦炉煤气制氢项目”,并于2022年10月18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北京美锦、氢源科技、孙公司滦州美锦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中信银行太原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告编号:2022-123)

为了便于北京美锦项目建设的开展,2023年2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北京美锦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兴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截止2023年6月30日,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放情况为:

单位:人民币万元

截至2023年6月30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45,126.37万元,其中536.10万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44,590.27万元存放于七天通知存款账户。

三、本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2022年变更情况详见《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26)。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2022年置换情况详见《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26)。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五)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2年5月16日,公司九届三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及九届十七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升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效率,在保障公司募集资金项目投入需求的前提下,董事会授权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30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含1年)的现金收益产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2023年6月20日,九届五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及九届二十八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升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效率,在保障公司募集资金项目投入需求的前提下,董事会授权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5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含1年)的现金收益产品,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43,876.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七天通知存款,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不适用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不适用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不适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见附件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特此公告。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0723 证券简称:美锦能源 公告编号:2023-069

债券代码:127061 债券简称:美锦转债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公司及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

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事项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公司经营效率,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公司预计在2023年度已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基础上增加公司及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合计7亿元人民币,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担保、抵押担保等方式,具体以实际签署的相关协议为准。本次额度可同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中的额度调剂使用。各子公司在预计担保额度内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授信或开展其他融资业务等。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九届五十七次董事会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上述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预计的担保额度有效期自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本次增加对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情况如下: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将上述担保额度在担保对象之间进行调剂,但累计调剂总额不得超过预计担保总额度的50%:

(1)获调剂方的单笔调剂金额不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

(2)在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超过70%(股东大会审议担保额度时)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

(3)在调剂发生时,获调剂方不存在逾期未偿还负债等情况;

(4)获调剂方的各股东按出资比例对其提供同等担保或反担保等风险控制措施。

上述担保或调剂事项实际发生时,公司将及时履行临时信息披露义务。

上述子公司可根据自身的融资需求,在核定的担保额度范围内,与银行等金融机构洽谈具体的融资条件,并签订相关协议。对于超过核定担保额度发生的融资担保业务,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监管规定,另行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山西美锦集团东于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于煤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00058854434XD;

成立日期:2012-01-30;

住所:太原清徐县东于镇东于村;

法定代表人:管廷山;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矿产资源开采:煤炭开采;煤炭、煤制品的销售;煤炭洗选;矸石处理;造地复垦及矿山生态环境治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截止2022年12月31日,资产合计187,820.06万元,负债合计98,229.22万元,流动负债合计49,251.84万元,金融机构借款合计50,000.00万元,净资产89,590.83万元;2022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30,892.77万元,利润总额72,527.28万元,净利润54,230.15万元。上述数据已经审计。

截止2023年6月30日,资产合计171,141.05万元,负债合计78,683.13万元,流动负债合计34,268.02万元,金融机构借款合计46,144.51万元,净资产92,457.93万元;2023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38,179.21万元,利润总额10,774.06万元,净利润8,102.91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经查询,东于煤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山西美锦集团锦富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富煤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000588542707D

成立日期:2012-02-07;

住所:太原市清徐县东于镇六段地村;

法定代表人:刘瑞明;

注册资本:40,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矿产资源开采:煤炭开采、洗选;煤炭、煤制品的销售;矸石处理;造地复垦及矿山生态环境治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截止2022年12月31日,资产合计265,457.30万元,负债合计134,138.86万元,流动负债合计102,657.07万元,金融机构借款合计33,631.57万元,净资产131,318.44万元;2022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78,714.88万元,利润总额114,409.54万元,净利润84,420.72万元。上述数据已经审计。

截止2023年6月30日,资产合计260,909.45万元,负债合计93,081.89万元,流动负债合计66,091.28万元,金融机构借款合计29,147.54万元,净资产167,827.56万元;2023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80,383.17万元,利润总额46,008.61万元,净利润33,805.35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经查询,锦富煤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青岛美锦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投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11MA3TFAAB19;

成立日期:2020-07-06;

住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泊里镇董家口路28号创客中心509房间;

法定代表人:赵嘉;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新能源汽车零部件及相关设备,氢燃料电池、系统控制设备及相关零部件的研发、生产、销售;能源技术研发、咨询;能源管理服务;新材料技术开发、咨询、推广服务;企业孵化服务;企业管理(不含投资、资产管理)咨询服务(未经金融监管部门依法批准,均不得从事向公众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普通货物仓储(不含冷库、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物业管理;房屋租赁;货物进出口(涉及外资准入特别管理规定和许可审批的商品除外);技术进出口;经营其他无需行政审批即可经营的一般经营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截止2022年12月31日,资产合计44,290.14万元,负债合计24,570.96万元,流动负债合计24,570.96万元,无金融机构借款,净资产19,719.18万元;2022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453.31万元,利润总额-168.10万元,净利润-167.72万元。上述数据已经审计。

截止2023年6月30日,资产合计54,485.06万元,负债合计34,905.84万元,流动负债合计34,905.84万元,无金融机构借款,净资产19,579.22万元;2023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39.59万元,利润总额-139.52万元,净利润-139.96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经查询,青岛投资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尚未签订担保协议。

五、董事会意见

1、本次预计担保的被担保人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预计的担保额度是为了满足各全资子公司在其业务发展过程中对资金需求和/或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到期后的续展要求,符合各自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有助于提升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和灵活度并降低资金使用成本等;同时有助于提高公司的审议和行政效率。

2、本次被担保人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拥有本次被担保人的控制权,能够充分了解其经营情况,决策其投资、融资等重大事项,担保风险可控,符合公司利益,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对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事项符合公司整体业务发展的需要和资金的实际需求,有利于优化配置公司与子公司的担保资源,提高公司决策效率。本次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其主体资格、资信状况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制度对对外担保的规定,公司可充分了解其经营状况并有效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因此同意公司本次担保,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发布前,公司对子公司和参股公司的担保余额为人民282,330.90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比例为19.52%。

本次预计的担保额度全部实现以后,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合计352,330.9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4.36%。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5,457.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比例为0.38%;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没有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等情况。

八、备查文件

1、公司九届五十七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九届五十七次董事会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0723 证券简称:美锦能源 公告编号:2023-070

债券代码:127061 债券简称:美锦转债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美锦能源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九届五十七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决定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9月14日(星期四)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9月14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9月14日9:15一15:00。

5、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股权登记日:2023年9月7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3年9月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山西省太原市清徐县清泉西湖公司办公大楼4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名称

2、上述议案需进行逐项表决。

3、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相关要求,上述议案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对单独计票情况进行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4、本次会议审议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和完备性。上述议案经公司九届五十七次董事会和九届三十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8月30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事项

(一)登记方式:法人股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股东证券账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证券账户卡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授权人证券账户卡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外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3年9月8日9:00-17:00

(三)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劲松北路31号哈伯中心12层)

(四)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0351-4236095

2、传 真:0351-4236092

3、电子信箱:mjenergy@mjenergy.cn

4、邮政编码:030002

5、联 系 人:杜兆丽

(五)会议费用: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九届五十七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8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723”,投票简称为“美锦投票”。

(二)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会议议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三)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2023年9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9月14日9:15一15:00。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2023年9月14日召开的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投票,并代为签署相关会议文件。

委托人: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持股性质: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有效期限:

委托人签名:

证券代码:000723 证券简称:美锦能源 公告编号:2023-071

债券代码:127061 债券简称:美锦转债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十届一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十届一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18日以通讯形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8月28日16:00以现场形式在山西省太原市清徐县清泉西湖公司办公大楼4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包括3名独立董事,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姚锦龙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姚锦龙先生为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公司提名委员会的建议,选举姚锦龙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姚俊卿先生为公司总裁的议案》

根据公司提名委员会的建议,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决定聘任姚俊卿先生为公司总裁,任期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并通过《关于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议案》

原董事会秘书朱庆华先生因任期届满且工作变动原因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将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在未正式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期间,暂由公司董事长姚锦龙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3)。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提名委员会的建议,经公司总裁提名,决定聘任姚锦城先生、姚锦江先生、姚鹏先生、姚宁女士为公司副总裁;聘任郑彩霞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聘任李颜龙先生为总工程师;上述人员任期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对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5)。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并通过《关于确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已经成立,为有效地发挥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完善公司治理,促进公司规范运行,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确定如下,任期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

(1)战略委员会

主任委员:姚锦龙;委员:姚俊卿、郑彩霞;

(2)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李玉敏(独立董事);委员:辛茂荀(独立董事)、王宝英(独立董事);

(3)提名委员会

主任委员:王宝英(独立董事);委员:辛茂荀(独立董事)、姚锦龙;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辛茂荀(独立董事);委员:李玉敏(独立董事)、郑彩霞。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杜兆丽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聘任杜兆丽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杜兆丽女士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关于证券事务代表的任职资格和要求,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任期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5)。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十届一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0723 证券简称:美锦能源 公告编号:2023-072

债券代码:127061 债券简称:美锦转债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十届一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下转328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