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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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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3-08-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88298 公司简称:东方生物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风险因素”中说明了可能对公司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风险因素,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3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1.7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2.6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2020年至2022年度主要经营业绩由新冠抗原等检测试剂贡献且业绩指标基数大,而本报告期,公司主要面临基本去除新冠检测产品经营业务,整体经营指标同比下降幅度较大。

2023年度,公司面临基本去除新冠检测产品经营业务,回归到常规检测业务,尽管常规检测业务在稳定发展中,但整体经营业绩将面临下滑幅度大甚至亏损的重大风险。

证券代码:688298 证券简称:东方生物 公告编号:2023-043

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半年度业绩

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09月14日(星期四) 上午 11:00-12: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3年09月07日(星期四) 至09月13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zqb@orientgene.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3年8月30日发布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3年半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3年09月14日上午 11:00-12:00举行2023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3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09月14日上午11:00-12: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董事长:方剑秋

总经理:方效良

董事会秘书:章叶平

财务总监:俞锦洪

独立董事:李波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3年09月14日上午11:00-12: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3年09月07日(星期四)至09月13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zqb@orientgene.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朱思远

电话:0572-5300267

邮箱:zqb@orientgene.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88298 证券简称:东方生物 公告编号:2023-040

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8月29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递铺街道阳光大道东段东方基因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由董事长方剑秋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6人,出席6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章叶平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管均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补选独立董事并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律师:刘莹、胡敏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为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0日

● 报备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证券代码:688298 证券简称:东方生物 公告编号:2023-041

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999号文同意,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方生物”)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0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21.25元,募集资金总额637,500,0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50,817,900.26元。以上募集资金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0)第ZF10018号验资报告。

(二)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为:公司首发募集资金净额550,817,900.26元,本年度募投项目投入额2,467,670.90元,累计已投入457,398,821.99元,剩余募集资金余额93,419,078.27元。下表为募集资金专户使用和结余情况表: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募集资金管理的通知》精神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要求制定了《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

本公司已于2020年1月22日与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各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1:浙江安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西支行募集资金账户(账号:201000233780775)于2020年10月26日注销。

注2: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安吉绿色支行募集资金账户(账号:15452000000156362)于2022年11月24日注销。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报告期内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467,670.90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报告期内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报告期内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3年2月2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20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及收益凭证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本报告期,公司未购买理财产品,上年期末理财产品200.00万元已赎回,本期共产生收益123.31万元。截止2023年6月30日,公司理财产品余额为9,000.00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注:本期现金管理的产品均为浙江泰隆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安吉小微企业专营支行的通知存款产品,部分未到期产品产生投资收益的原因系银行提前付息所致。

(五)募投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方式以及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方式以及实施地点变更的情况。

(六)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七)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八)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本公司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二)未达到计划进度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未达到计划进度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三)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关于募集资金的使用及管理等应披露的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8月30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度1-6月

编制单位: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88298 证券简称:东方生物 公告编号:2023-042

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3年8月19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29日上午16: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到出席监事3名。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方晓萍女士主持召开,全体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根据《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一一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我们监事会全体成员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后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审议通过《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特此公告。

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3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