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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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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3-08-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822 证券简称:中装建设 公告编号:2023-061

债券代码:127033 债券简称:中装转2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不适用。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002822 证券简称:中装建设 公告编号:2023-063

债券代码:127033 债券简称:中装转2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装建设”)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为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截至2023年06月30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各类资产进行减值测试,按照规定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06月30日。

二、计提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本集团需确认减值损失的金融资产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租赁应收款,主要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存货、商誉等。此外,对合同资产及部分财务担保合同,也按照本部分所述会计政策计提减值准备和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1)减值准备的确认方法

本集团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上述各项目按照其适用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方法(一般方法或简化方法)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信用损失,是指本集团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集团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一般方法是指,本集团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金融资产(含合同资产等其他适用项目,下同)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本集团在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集团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选择按照未来 12 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2)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的判断标准

如果某项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显著高于在初始确认时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则表明该项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显著增加。除特殊情况外,本集团采用未来12个月内发生的违约风险的变化作为整个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变化的合理估计,来确定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

(3)以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的组合方法

本集团对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金融资产单项评价信用风险,如: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应收款项;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款项等。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金融资产外,本集团基于共同风险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不同的组别,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

(4)金融资产减值的会计处理方法

期末,本集团计算各类金融资产的预计信用损失,如果该预计信用损失大于其当前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将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如果小于当前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则将差额确认为减值利得。

(5)各类金融资产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

①应收票据

本集团对于应收票据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基于应收票据的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②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

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和租赁应收款,本集团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账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③其他应收款

本集团依据其他应收款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减值损失。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其他应收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④存货

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通常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可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⑤商誉

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在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

三、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各项减值准备合计2,553.46万元,合计共减少公司2023年半年度利润总额2,553.46万元,该影响已在公司2023年半年度财务报告中反映。本次计提减值事项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后能更加公允地反映截止2023年06月30日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不涉及关联方,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是根据相关资产的实际情况并经减值测试后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出的,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2023年半年度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我们同意将《公司关于2023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五、董事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遵循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及截至2023年6月30日的资产价值。董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遵循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合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并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2023年半年度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3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七、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和截至2023年6月30日的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八、报备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审计委员会决议;

4、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002822 证券简称:中装建设 公告编号:2023-064

债券代码:127033 债券简称:中装转2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经公司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事先认可,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自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中审众环创立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以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该所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年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1、机构信息

(一)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中审众环始创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本所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年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69号2-9层。

(5)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6)2022年末合伙人数量203人、注册会计师数量1,26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20人。

(7)2022年经审计总收入213,165.06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81,343.8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57,267.54万元。

(8)2022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95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24,541.58万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9家。

(二)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三)诚信记录

(1)中审众环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0次。

(2)39名从业执业人员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人次,行政管理措施42人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

2、项目信息

(一)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高寄胜,2013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1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最近3年签署4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刘珊珊,201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1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最近3年签署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杨旭,2008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 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最近三年复核 2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二)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高寄胜、签字注册会计师刘珊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杨旭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三)独立性

中审众环及项目合伙人高寄胜、签字注册会计师刘珊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杨旭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四)审计收费

根据审计范围和审计工作量,参照有关规定和标准,公司本次拟聘任中审众环担任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审计费用为220万元。

二、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期限为1年。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经审核,中审众环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符合标准,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聘请中审众环为公司提供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与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经过审查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信息,认可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的情况,认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具备公司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该事项的相关审议程序符合要求,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意见:经审核,认可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经过审查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相关信息,认可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的情况,认为中审众环具备公司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

本次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不会影响公司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质量。相关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聘任2023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为中审众环,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董事会、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聘任中审众环为公司2023年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5、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基本情况说明。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002822 证券简称:中装建设 公告编号:2023-065

债券代码:127033 债券简称:中装转2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海外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海外子公司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公司名称:中装建设集团(沙特)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利雅得

法定代表人:庄重

总经理:庄重

注册资金:150万美金

出资方式:自有资金

股东: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经营范围:工业园区运营及物业服务;绿色装配式建筑研发;建筑室内外装修工程设计及施工承包;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与施工;光伏工程设计与施工;建筑材料加工销售与进出口贸易。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沙特阿拉伯子公司的设立是公司本着长期发展和战略规划、以及海外业务开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市场开拓与经营发展。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002822 证券简称:中装建设 公告编号:2023-066

债券代码:127033 债券简称:中装转2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决议于2023年9月20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9月20日(星期三)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9月20日(星期三)。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9月2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9月20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二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如果网络投票中重复投票,也以第二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2023年9月1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或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4002号鸿隆世纪广场B座四楼公司牡丹厅会议室。

二、会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8月30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将对中小投资者(即对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现场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2)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证件采取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信函以收到时间为准,但不得迟于2023年9月18日16:00送达),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2、登记时间:2023年9月18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

3、登记及信函邮寄地点: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4002号鸿隆世纪广场四五层,邮编:518001,电话:0755-83598225,传真:0755-83567197。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陈琳

2、联系电话:0755-83598225

3、传真号码:0755-83567197

4、电子邮箱:zhengquan@zhongzhuang.com

5、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东路4002号鸿隆世纪广场四-五层

6、会期预计半天,出席现场会议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7、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8、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七、附件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股东登记表;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29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822”,投票简称为“中装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二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提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9月2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陆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9月20日上午9:15一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股东登记表

截止2023年9月13日15:00交易结束时,本单位(或本人)持有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822)股票,现登记参加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姓名(或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股东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持有股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股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登记日期: 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

股东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_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以下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注:1.请在“提案名称”栏目对应的“同意”、“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

2.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3.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或者对同一项事项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则受托人可按照自己的意愿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委托人承担;

4.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

委托人股东账号: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人持股数: 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证券代码:002822 证券简称:中装建设 公告编号:2023-059

债券代码:127033 债券简称:中装转2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18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等形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于2023年8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含独立董事3名),实际出席7名。会议由董事长庄重先生主持,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遵循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及截至2023年6月30日的资产价值。董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关于2023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聘任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聘任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设立海外子公司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设立海外子公司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3年9月20日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002822 证券简称:中装建设 公告编号:2023-060

债券代码:127033 债券简称:中装转2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18日以专人送达等形式向各位监事发出,会议于2023年8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海荣女士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内容是真实的、准确的、完整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同意《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和截至2023年6月30日的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关于2023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聘任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公司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聘任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002822 证券简称:中装建设 公告编号:2023-062

债券代码:127033 债券简称:中装转2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装建设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351号”文核准,中装建设公司获准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5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10.2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67,25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91,218,015.99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76,031,984.01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16]16751号验资报告。

2、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911号”文核准,中装建设公司获准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为人民币525,000,000.00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募集资金总额为525,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2,693,113.2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512,306,886.80元,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19年4月1日将扣除承销费用9,000,000.00元后的余款人民币516,000,000.00元汇入中装建设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19年4月1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与2019年4月1日出具报告编号:天职业字[2019]18233号验资报告。

3、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严勇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2191号)核准的发行方案,核准中装建设公司向交易对象发行股份17,142,851.00股,支付现金5,040.00万元,用于购买交易对象合法持有的深圳市嘉泽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合计100%的股权,公司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4,117,647.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8.3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7,599,999.51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0,619,686.49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6,980313.02元,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20年8月21日将扣除承销费用4,468,799.98元后的余款人民币113,131,199.53元汇入中装建设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20年8月21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0年8月21日出具报告编号:大华验字[2020]000405号验资报告。

4、2021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666号”文核准,中装建设公司获准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为人民币1,160,000,000.00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募集资金总额为1,16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3,559,359.11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136,440,640.89元,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21年4月22日将扣除承销费用16,415,094.34元后的余款人民币1,143,584,905.66元汇入中装建设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21年4月22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1年4月22日出具报告编号:大华验字[2021]000234号验资报告。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募集资金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专户累计利息收入及银行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累计收益23,926,800.70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699,958,784.71元,(其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15,353.83万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为0元。

2、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专户累计利息收入及银行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累计收益22,206,787.37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0,091,139.72元,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400,000,000.00元,购买理财产品19,000,000.00元,从募集资金账户支付发行费用3,693,113.20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为95,422,534.45元(余额包含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累计利息收益)。

3、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募集资金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专户累计利息收入及银行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累计收益21,447.62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07,001,760.64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为0元。

4、2021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专户累计利息收入及银行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累计收益14,289,266.71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150,710,655.75元(其中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505,963,562.35元),从募集资金账户支付发行费用7,144,264.75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为19,251.87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并修订了《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2017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公司已将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与募集资金管理相关规定与《管理制度》进行了核对,认为《管理制度》亦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

根据《管理制度》要求,本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银行专项账户,仅用于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做其他用途。本公司所有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的支出,在资金使用计划或者公司预算范围内,由财务部门审核,财务负责人、总经理签批后,有会计部门执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超过计划投入时,按不同的限额,由总经理、董事长或者上报董事会批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由总经理负责组织实施。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公司财务部门定期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核实,并将检查情况报告董事会,同事抄送监事会和总经理。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募集资金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本公司及保荐机构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横岗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熙龙湾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科苑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金色家园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园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科苑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存放的募集资金已按规定用途使用完毕,上述五个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已于2017年度办理完注销手续。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及保荐机构与开户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中国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金色家园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营业部,上述两个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已于2019年度办理完注销手续。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及保荐机构与开户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技园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横岗支行,上述两个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已于2020年度办理完注销手续。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及保荐机构与开户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熙龙湾支行存放的的募集资金已按规定用途使用完毕,该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已于2021年度办理完注销手续,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及保荐机构与开户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2、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设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分别存放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横岗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民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横岗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金色家园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技园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盐田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汇丰银行(中国)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桃园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中山花园支行以上账户仅用于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做其他用途。

3、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募集资金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本公司及保荐机构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横岗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横岗支行已于2020年度办理完注销手续,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及保荐机构与开户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4、2021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设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分别存放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横岗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熙龙湾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罗湖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盐田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民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支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桃园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中山花园支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滨海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中电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海支行以上账户仅用于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做其他用途。

为便于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深圳市中装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深圳市中装云科技有限公司和广东顺德宽原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分别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海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三方监管协议,账户用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做其他用途。

基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专户所存放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公司于2023年5月17日完成了对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 公司、保荐机构东兴证券与开户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本次已完成注销的银行账户有: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横岗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罗湖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盐田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民支行(一);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民支行(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中山花园支行(一);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中山花园支行(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滨海支行(一);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滨海支行(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中电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海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一);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二);累计共注销18个银行账户。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式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三、2023上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公司 2023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3上半年度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下转34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