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金橙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88291 公司简称:金橙子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重大风险提示
详情请参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风险因素”。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1.6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291 证券简称:金橙子 公告编号:2023-029
北京金橙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北京金橙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3年8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3年8月20日通过电子邮件等形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喜梅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北京金橙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在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参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综上,监事会同意该议案内容。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金橙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北京金橙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金橙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30)。
特此公告。
北京金橙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88291 证券简称:金橙子 公告编号:2023-030
北京金橙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规定,将北京金橙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橙子”)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金橙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971号文)同意,本公司于2022年10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66.67万股,每股发行价为26.77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87,097,559.00元,扣除承销费用和保荐费用合计含税金额 58,402,638.88元,实际募集资金到账628,694,920.12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80,884,420.32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06,213,138.68元。
该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10月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容诚验字[2022]210Z0025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如下:
单位:元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2022年9月,公司及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安信证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北苑路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总部基地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苏州金橙子激光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金橙子”)和保荐机构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北苑路支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新区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及义务,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均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均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截至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三、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公司已实际投入募集资金4,493.39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2年11月2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人民币2,223.29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其中1,700.34万元用于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522.95万元(不含增值税)用于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进行了专项核验,并出具了《关于北京金橙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2]210Z0266号)。
公司于2023年2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子公司在募投项目的实施期间,预先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之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即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三)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2年11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提前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收益凭证等),增加公司收益,保障公司股东利益。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公司于2022年12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和期限的议案》。公司在不影响日常正常经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拟在原审议通过的30,000万元(含本数)资金额度基础上增加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10,000万元(含本数),增加后合计拟使用不超过4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本次增加现金管理额度投资及风险控制要求与前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一致。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2023年1-6月,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四)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满足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满足日常经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6,3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96%。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已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2年12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7,744.19万元向苏州金橙子进行增资,其中9,000.0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18,744.19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完成后,苏州金橙子的注册资本由1,000.00万元增加至10,000.00万元,苏州金橙子仍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本次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投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北京金橙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1日
附表: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证券代码:688291 证券简称:金橙子 公告编号:2023-031
北京金橙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金橙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橙子”)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于2023年12月20日届满。现因公司工作计划安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北京金橙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决定按照相关法律程序提前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现将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资格审查,公司于2023年8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公司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马会文先生、吕文杰先生、邱勇先生、程鹏先生、崔银巧女士、陈泽民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李晓静女士、王一楠先生、张庆茂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李晓静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以上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核查,确认上述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规定的任职条件,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独立董事候选人李晓静女士、王一楠先生、张庆茂先生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前换届事宜,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均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自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二、其他情况说明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第四届董事会选举生效前,仍由第三届董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公司对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在其任职期间勤勉尽责及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北京金橙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1日
附件: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马会文先生,1964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1988年7月至1992年3月于北京邮电科学院从事技术研发工作;1992年3月至1993年3月就职于国家基金委;1993年3月至1997年10月于北京科讯科技有限公司从事技术研发工作;1997年10月至1999年4月于中国方德科技开发公司从事技术研发工作;1999年4月至2003年7月在北京精雕科技有限公司担任技术研发部门经理;2004年1月起,担任金橙子执行董事,自2016年6月起任金橙子董事长。
马会文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9,996,200股,通过苏州可瑞资科技发展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可瑞资”)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052,595股,通过苏州精诚至技术服务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精诚至”)间接持有公司股份483,200股。马会文先生、吕文杰先生、邱勇先生与程鹏先生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构成一致行动关系。除上述情况外,马会文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马会文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吕文杰先生,1975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1993年9月至2000年6月就读于华中科技大学工业自动化专业;2000年7月至2003年7月在北京精雕科技有限公司从事技术研发工作;2004年1月起,担任金橙子总经理,自2016年6月起任金橙子董事、总经理。
吕文杰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0,525,950股,通过可瑞资间接持有公司股份9,473,355股,通过精诚至间接持有公司股份508,400股。马会文先生、吕文杰先生、邱勇先生与程鹏先生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构成一致行动关系。除上述情况外,吕文杰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吕文杰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邱勇先生,1976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1994年9月至1998年7月就读于北方工业大学机电一体化专业;1998年7月至2000年7月在深圳蓝希望科技有限公司从事技术研发工作;2000年7月至2003年7月在北京精雕科技有限公司从事技术研发工作;2004年1月起,担任金橙子技术总监,自2016年6月起任金橙子董事、副总经理。
邱勇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0,525,950股,通过精诚至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54,200股。马会文先生、吕文杰先生、邱勇先生与程鹏先生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构成一致行动关系。除上述情况外,邱勇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邱勇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程鹏先生,1976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1993年9月至1997年6月就读于华中科技大学工业自动化专业;1997年7月至2003年9月在华中科技大学电子信息与工程系从事教师工作,获得信息与通信工程专业工程硕士学位;2004年1月起,任职于金橙子,自2016年6月起任金橙子董事、董事会秘书。
程鹏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0,525,950股,通过精诚至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54,200股。马会文先生、吕文杰先生、邱勇先生与程鹏先生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构成一致行动关系。除上述情况外,程鹏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程鹏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崔银巧女士,1960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78年9月至2010年3月起在北京市丰台区东铁营工人文化宫任财务会计;2004年1月起在公司任会计,2016年6月起任金橙子董事、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崔银巧女士通过精诚至间接持有公司股份500,000股。崔银巧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崔银巧女士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陈泽民先生,1964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86年9月起,在华中科技大学光学与电子信息学院任教。2017年起在金橙子任顾问、技术总工程师职位,自2020年12月起任金橙子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泽民先生通过精诚至间接持有公司股份900,000股。陈泽民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陈泽民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李晓静女士:1972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管理学博士学历,现任北京科技大学东陵经济管理学院财务与会计系教师,兼MBA中心主任。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具有战略意识和发展眼光,熟悉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具有20多年金融、财会、内控等方面工作经验。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晓静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李晓静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李晓静女士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王一楠先生:1976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美国明尼苏达大学(University of Minnesota)法律博士学位。现任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曾入选司法部“全国千名涉外律师人才库"、获得《亚洲法律杂志》(ALB)"2020中国15佳TMT律师、2020年度LEGALBAND客户首选:合规多面手15强等荣誉。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一楠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王一楠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王一楠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张庆茂先生:1966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博士研究生学历,毕业于中国科学院长春光学精密机械与物理所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历任中国人民解放军军需大学军需管理系讲师、教授,华南师范大学信息光电子科技学院院长、教授。现任华南师范大学信息光电子科技学院教授,中国光学学会激光加工专业委员会主任,广州华仁亿和特种光纤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东宏石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东国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庆茂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张庆茂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张庆茂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688291 证券简称:金橙子 公告编号:2023-032
北京金橙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9月1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9月15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丰台区科兴路7号3层308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9月15日
至2023年9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并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提请召开股东大会,相关公告已于2023年8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2、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二)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股票账户卡原件、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
(三)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股东会议”字样,须在登记时间2023年9月8日下午17:00前送达登记地点。
(四)登记时间、地点
登记时间:2023年9月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登记地点:北京市丰台区科兴路7号3层308公司会议室
(五)注意事项
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自行安排交通、食宿等费用。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并请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三)会议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北京市丰台区科兴路7号3层307
邮政编码:100070
电子邮箱:stocks@bjjcz.com
联系电话:010-63801895
联系传真:010-63801895
联系人:程鹏、陈坤、高瞻
特此公告。
北京金橙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金橙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9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