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北人智能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88218 公司简称:江苏北人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描述公司面临的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风险因素”部分内容。
1.3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1.7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开展电化学储能新业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2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关于开展新业务暨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控股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9)。
证券代码:688218 证券简称:江苏北人 公告编号:2023-042
江苏北人智能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北人智能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3年8月18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朱振友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6名,实际出席董事6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形成会议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开展新项目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开展新项目的公告》。
特此公告。
江苏北人智能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88218 证券简称:江苏北人 公告编号:2023-045
江苏北人智能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对2023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江苏北人智能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公司对2023年6月30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了充分的清查评估和全面分析,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可能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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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一)信用减值损失
根据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应收款项,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账款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公司对该应收账款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并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划分应收账款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公司将划分为风险组合的应收账款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账龄进行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公司考虑了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等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测试及估计。经测试,2023半年度需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共计1,102.57万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根据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商品存货,按照单个存货项目以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成本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公司于每年中期期末及年度终了按存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法计价,对预计损失采用备抵法核算,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2023年半年度,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一存货》及公司会计政策,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并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经测试,2023年半年度计提存货跌价损失60.79万元,其中:计提原材料跌价准备60.79万元。
2023年半年度,本公司根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合同资产划分为若干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并考虑前瞻性信息,在组合基础上计提合同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共计180.33万元。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3年半年度对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合计为1,343.69万元,共计减少公司2023年半年度利润总额1,343.69万元,相关金额已在2023年半年度财务报表中反映。
特此公告。
江苏北人智能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88218 证券简称:江苏北人 公告编号:2023-046
江苏北人智能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开展新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江苏北人智能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开展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开展“江苏北人能源管理有限公司综合能源管理建设项目”(简称“本项目”),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保荐机构”)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新项目情况:本项目计划总投资金额为3,124.49万元,拟使用全部剩余超募资金及利息、现金管理收益共计2,445.47万元(具体金额以转出时实际金额为准)进行投入,剩余资金以公司自有资金补足。本项目将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北人能源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北人能源管理”)投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负责实施。
●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相关风险提示:本次投资的新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如因宏观政策变化、 市场环境变化、技术路线研发成果不及预期拓展未达目标等因素,可能出现项目实施顺延、变更中止效益不达预期等风险。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9年11月7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北人机器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222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934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17.36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50,934.24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人民币7,609.79万元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3,324.45万元。上述资金已于2019年12月3日全部到位,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中汇会验[2019]5014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公司本次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计划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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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首发超额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121.57万元。2020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2,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事项经2020年11月16日召开的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2年5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回购公司股份,2023年5月10日,前述股份回购实施完成,累计支付超募资金3,216.48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首发超募资金剩余2,445.47万元(包含利息、现金管理收益)。
三、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为充分利用公司在智能制造领域的相关技术和经验,发掘公司第二增长曲线,推动公司整体发展,公司战略布局新能源领域的电化学储能业务,具体内容参见公司于2023年5月20日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开展新业务暨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控股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9)。根据公司业务布局,公司采取“产品设计一产线研发一供应链一规模化制造一资产持有一资产运营”一体化的商业模式。根据当前规划,公司计划直接持有和运营不超过3亿元规模的储能资产,其中首期将通过开展本项目予以实施。本项目计划总投资金额为3,124.49万元,为了提升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节约财务费用,将使用全部剩余超募资金及利息、现金管理收益共2,445.47万元(具体金额以转出时实际金额为准)进行投入,不足部分以公司自有资金补足。本项目将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人能源管理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具体实施。
(一)本项目基本内容
1、项目名称:江苏北人能源管理有限公司综合能源管理建设项目
2、项目投资总额:本项目总投资3,124.49万元,其中设备投资2,952.0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172.49万元,拟使用全部剩余超募资金及利息、现金管理收益共计2,445.57万元(具体金额以转出时实际金额为准)进行投入,剩余资金以公司自有资金补足。
3、项目主要内容:
本项目将使用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通过对北人能源管理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出资等方式,由相关全资子公司购买公司体系内的储能产品,并在浙江省开展大型工业园区或商业综合体等地投资建设综合能源管理项目,通过工商业侧储能资产持有和运营,获得资产持有和运营收益。本项目的实施有助于公司实现业务的多元化布局,实现“储能智能生产线、储能PACK产品、储能系统、储能资产持有、储能资产运营”全链条打通,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的抗风险能力和综合竞争力。
4、建设周期:本项目计划建设期为1年。
(二)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1、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为发掘公司第二增长曲线,推动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公司以“产品设计一产线研发一供应链一规模化制造一资产持有一资产运营”一体化的商业模式战略实施电化学储能业务,其中资产持有和运营是工商业侧储能业务布局一体化的重要环节。一方面,通过资产持有和运营可以获得持有和运营收益;另一方面,通过资产持有和运营,公司可以系统性掌握资产和运营数据,实现储能资产全生命周期数字化管理;再次,公司通过将资产持有和运营数据与产品制造数据打通,可以反向促进储能产品迭代,提升储能产品竞争力。
2、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1)良好的市场潜力
2023年工商业侧储能政策支持明显,峰谷价差拉大的地区增多,分时电价政策不断完善,工商业侧储能通过峰谷价差盈利的经济性显著提升。低电价时,给储能系统充电,高电价时,再给储能系统放电,如此循环,用户便可利用峰谷电价差获利、降低用电成本,电网减轻了电力实时平衡压力,并且储能作为分布式电源可提升局部电网供电可靠性,可支撑微网独立运行,这是各地市场和政策推崇储能的基本逻辑,未来,随着电力市场改革的进一步深化,还可能利用储能参与电力市场,进行获利。
2023年1月,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电网企业代理购电工作的通知》,鼓励支持10千伏及以上的工商业用户直接参与电力市场,逐步缩小代理购电用户范围。业界普遍认为,这将明显利好工商业储能和园区用电,可以配置储能系统利用峰谷价差降低用电成本。这些变化趋势都将推动不同应用场景下工商业储能商业模式的迅速形成,赋予工商业储能强大的发展潜力。
(2)一体化的商业模式,保障储能资产长寿命
储能资产的长寿命,是合同能源管理模式获得长期收益的重要基础。公司采用“产品设计一产线研发一供应链一规模化制造一资产持有一资产运营”一体化的商业模式,即本项目持有的储能产品系公司自主研发并通过公司自主设计的全自动产线生产。储能产线通过多道关键质量工序管控产品质量;MES系统数据实时跟踪,电芯、模组、PACK100%全制程信息追溯,物料上线、OCV检测、贴泡棉、堆叠、捆扎、焊接、电性能(静态及动态)、充放电测试等过程质量100%检测,利用大数据分析异常质量风险,并自动拦截及时干预,保证不接受不合格品、不制造不合格品、不流出不合格品。目前储能产品是215Kwh标准柜,采用15x4 PACK设计,PCS+PACK一体化液冷,实现电池簇级消防,保证产品运营效率及长寿命。针对发电侧储能系统及PACK设计,实现液冷散热和电池簇级消防,满足高安全及消防要求。以优质产品为基础,通过资产持有和运营管理完整布局,实现产品数据与运营数据完全打通,保障储能资产长效稳定运行,延长盈利期间。
(3)公司具备产业链协同优势
公司多年来在汽车领域积累的客户资源,大多是工商业侧储能的潜在客户,为公司开展工商业侧储能市场打下较好的市场基础。汽车行业是工业领域中对供应链管理、生产质量管理、体系化建设、系统化交付、自动化生产、数字化管理水平要求最高的行业之一。公司快速复制在汽车行业的经验,打通储能系统、PACK制造中的安全、质量、生产、供应链、快速交付相关的工艺流、物流、信息流,利用自研MES系统实现工序工步级信息化管理,利用大数据分析质量异常风险,自动拦截并及时干预,实现制造链的数字化管理。
公司将依托自身在智能产线和智能制造领域的经验优势,紧跟储能行业发展趋势,开拓布局储能业务,力争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注入新的增长点和发展动能。
(4)公司拥有丰富的合作友商资源和运营经验
工商业侧储能商业模式涉及产品提供商、资产持有方、资产运营方及终端客户。工商业侧储能场景高度分散,主体众多,包括工厂、工业园区、商场、微电网、光储充电站等,不同场景、不同客户的用电负荷和储能需求不同,对运营提出了差异化要求,进而对产品提出不同需求。产品要保证运营高效率、长寿命,更要保证资产持有方快速实现投资收益。
针对市场拓展和资产运营,公司与在工商业侧储能领域具有丰富经验的运营团队深度绑定合作,协同进行客户开发及资产运营。公司建立储能资产运营与产品设计、制造协同数据平台,通过电芯采样数据分析,防范安全风险,优化系统运行,延长系统寿命;运营数据反馈到产品设计和制造环节,促进产品设计和工艺优化迭代,实现储能资产的全寿命周期数字化管理。
公司通过实现产品制造、资产持有、资产运营一体化,能够保证可持续的市场拓展能力、产品迭代能力、资产管理能力和客户管理能力。
(三)风险分析和控制措施
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开展新项目是基于当前市场需求、技术发展趋势的判断等综合因素做出的。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市场风险、项目效益不达预期风险等不确定性因素。
1、市场风险
储能行业近年来行业支持政策频出,发展潜力巨大;从事储能业务的企业日益增多,国内部分储能产品制造企业、甚至主营业务不包含储能的公司也开始涉足储能系统业务领域,随着竞争者数量的增加,竞争者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将面临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针对市场竞争风险,本公司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1)依靠自身优势,在巩固现有市场的基础上,对市场形势以及市场需求变化状况进行及时跟踪分析,拓宽销售渠道。
(2)进一步增强公司的科研开发能力,为保持和提升公司在储能领域核心产品的竞争优势提供坚实的技术保障。
2、效益不达预期的风险
资产持有和运营主要依靠电价的峰谷价差和终端客户持续的高用电量获得经济效益,如果未来出现项目实施地电价峰谷价差收窄、日内峰谷价差持续时间或频次减少,终端客户用电量减少等情形,将导致本项目经营效益出现下滑风险。
针对前述风险,公司将积极关注本项目实施地的电价政策,动态匹配最佳的充放电策略,最大程度保障资产持有和运营效益。积极拓展经营稳健的优质客户,并积极跟踪终端用户的用电数据,对不同终端客户之间用电量的变化动态匹配与之适应的储能资产。
四、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开展新项目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使用超募资金开展新项目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使用超募资金开展新项目事项涉及的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开展新项目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开展新项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开展新项目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使用超募资金开展新项目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本次使用超募资金开展新项目涉及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通过了董事会审议,审议议案内容及表决情况符合相关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审议及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开展新项目。
(三)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开展新项目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本次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开展新项目,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开展新项目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江苏北人智能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88218 证券简称:江苏北人 公告编号:2023-047
江苏北人智能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9月15日(星期五) 上午 10:00-11:30
会议召开地点:同花顺路演平台(网址:https://board.10jqka.com.cn/ir)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平台在线交流
投资者可于2023年9月14日(星期四)16:00前将有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邮箱ir@beiren-tech.com,公司将在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江苏北人智能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3年8月31日发布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3年半年度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3年9月15日(星期五)上午10:00-11:30举行2023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3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本次业绩说明会将于2023年9月15日(星期五) 上午 10:00-11:30在同花顺路演平台(网址:https://board.10jqka.com.cn/ir)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
三、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朱振友先生、独立董事孙振华先生和周婉婷女士、财务总监金杰慧女士、董事会秘书汪凤鸿先生。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3年9月15日(星期五)上午 10:00-11:30,通过登陆同顺路演平台(https://board.10jqka.com.cn/ir)或者同花顺 App 端入口(同花顺 App 首页-搜索-路演平台)参与本次说明会
(二)投资者可于2023年9月14日(星期四)16:00将有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邮箱ir@beiren-tech.com,公司将在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 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512-62886165
邮箱:ir@beiren-tech.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投资者可以通过同花顺路演平台(网址:https://board.10jqka.com.cn/ir)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如发生特殊情况,公司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方式、召开地点、参加人员等将视情况调整。
特此公告。
江苏北人智能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88218 证券简称:江苏北人 公告编号:2023-044
江苏北人智能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江苏北人智能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江苏北人智能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9年11月7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北人机器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222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934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17.36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509,342,4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人民币76,097,860.38元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33,244,539.62元。上述资金已于2019年12月3日全部到位,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中汇会验[2019]5014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2019年使用募集资金7,082.48万元,2020年使用募集资金8,055.77万元,2021年度使用募集资金7,922.30万元,2022年使用募集资金7,841.52万元。
2022年度公司首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结项,公司上半年度无新增募集资金投入。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结余募集资金余额为2,445.47万元,均为首发超募资金。
截至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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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支行营业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金鸡湖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新支行、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有2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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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江苏北人智能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的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9年度,为有效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以自有资金先行投入募投项目累计为48.95万元,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无募投项目的先期投入置换情况。
(三)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情况
根据2022年12月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详情请见公司2022年12月3日披露在上交所网站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四)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等情况
公司于2020年10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2,000.00万元的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8.08%。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公司将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该事项已经2020年11月16日召开的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10月3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司于2022年5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首发超募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5月12日、2022年5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2023年5月10日,公司股份回购实施期限届满,公司累计使用超募资金32,164,774.53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进行股份回购。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已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违规的情况。
江苏北人智能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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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218 证券简称:江苏北人 公告编号:2023-043
江苏北人智能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北人智能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3年8月18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易斌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所载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在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内幕信息制度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开展新项目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开展新项目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使用超募资金开展新项目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本次使用超募资金开展新项目涉及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通过了董事会审议,审议议案内容及表决情况符合相关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审议及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苏北人智能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