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3年

8月31日

查看其他日期

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3-08-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3399 公司简称:吉翔股份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2月10日,公司原实际控制人郑永刚先生因病逝世,其所持的公司股份及相关权益拟将按相关法律法规进入继承程序。截至本报告落款日,公司尚未收到任何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文件或通知,确认公司新的实际控制人。公司将密切关注后续进展并根据其股份继承情况对实际控制人进行重新认定。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

公司于2023年1月4日发布《关于前期公告内容更正的公告》,公司第二大股东上海钢石股权投资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宁波炬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人。

(2)利润分配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通过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拟以截至2022年12月31日总股本518,650,64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00元(含税),共分配207,460,259.60元(含税),公司已于2023年5月15日完成分红。

(3)转让子公司

2023年2月24日,公司与宁波炬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了《锦州吉翔钼业股份有限公司与宁波炬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转让价款以2022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对霍尔果斯吉翔剧坊资产进行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以《评估报告》确认的评估价值为依据确定交易价格1,040万元,并于2023年2月27日完成交割。

(4)实际控制人去世

2023年2月10日,公司实际控制人郑永刚先生因突发心脏疾病,救治无效逝世,享年65岁。郑永刚先生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除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外,生前未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其离世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正常履职,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均正常进行。公司后续将根据其股份继承情况对实际控制人进行重新认定。

证券代码:603399 证券简称:吉翔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3-053

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广州期货交易所碳酸锂

指定交割厂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30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广州期货交易所碳酸锂指定交割厂库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旗下子公司向广州期货交易所申请碳酸锂指定交割厂库的资质,并授权经营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申请相关事项。

本次申请广州期货交易所碳酸锂指定交割厂库,有利于提高公司在行业内知名度和影响力,并充分利用碳酸锂指定交割厂库的特性,把现货市场、期货市场、交割厂库三者有机结合,进一步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促进公司健康发展。

本次申请广州期货交易所碳酸锂指定交割厂库事项存在不确定性,最终以广州期货交易所审核通过为准。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申请事项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03399 证券简称:吉翔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3-054

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增资标的名称:辽宁新华龙大有钼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龙大有”);

● 增资金额:2.13亿元;

● 本次增资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本次增资概述

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30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根据公司战略规划及优化子公司资产结构,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2.13亿元对公司全资子公司辽宁新华龙大有钼业有限公司进行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仍持有其100%股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增资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增资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1、增资子公司概况

单位名称:辽宁新华龙大有钼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724MA0TXJLL01

注册地址:辽宁省锦州市凌海市大有乡双庙农场

法定代表人:张绍强

注册资本:500,000,000.00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危险化学品仓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常用有色金属冶炼,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压延加工,有色金属铸造,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金属材料制造,金属矿石销售,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稀有稀土金属冶炼,货物进出口,机械设备租赁,砖瓦制造,砖瓦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本次增资前后的股权结构:

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对新华龙大有增资2.13亿元,增资完成后,新华龙大有的注册资本变更为7.13亿元,公司仍持有其100%股权。

3、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数据(合并报表数据)

三、本次增资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新华龙大有进行增资,有利于优化子公司资产结构,促进新华龙大有的良性运营和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和长远利益。本次增资后,新华龙大有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本次增资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未来的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本次增资的风险分析

本次增资对象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风险可控,但仍可能面临宏观经济、行业发展等方面的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其经营管理状况,积极采取相应对策与措施防范和应对上述风险。

特此公告。

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03399 证券简称:吉翔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3-052

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目的、交易品种、交易工具、交易场所、交易金额:为规避碳酸锂价格波动的风险,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通过境内期货交易所开展碳酸锂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拟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投入保证金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单边)价值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保证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资金来源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自有资金。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不以套利、投机为目的,但进行期货套期保值交易仍可能存在市场风险、操作风险、技术风险、政策风险等,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积极落实风险控制措施,审慎操作,防范相关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碳酸锂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鉴于公司锂盐业务的主要产品碳酸锂的价格受市场价格波动影响明显,为降低产品价格波动给公司带来的经营风险,保持公司经营业绩持续、稳定,公司拟利用期货工具的避险保值功能,根据生产经营计划择机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有效降低市场价格波动风险,保障主营业务稳步发展。

(二)交易金额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投入保证金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上述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单边)价值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

(三)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

通过境内期货交易所挂牌交易的碳酸锂期货合约进行套期保值业务。交易类型包括:

1、对已持有的现货库存进行卖出套期保值;

2、对已签订的固定价格的购销合同进行套期保值;

3、对已签订的浮动价格的购销合同进行套期保值;

4、根据生产经营计划,对预期采购量或预期产量进行套期保值。

(五)交易期限

交易期限为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二、审议程序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主要为规避碳酸锂价格的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的影响,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期货及衍生品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期货及衍生品交易的损失;

2、操作风险:套期保值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商品期货套期保值操作或未充分理解商品期货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

3、资金风险:期货交易采取保证金和逐日盯市制度,如套期保值投入过大,可能造成资金流动性风险,或未及时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带来实际损失;

4、技术风险:由于无法控制和不可预测的系统故障、网络故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导致交易指令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

5、履约风险: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存在合约到期无法履约造成违约而带来的风险;

6、政策风险:由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化以及期货交易所交易规则的修改和紧急措施的出台等原因,导致期货市场发生剧烈变动或无法交易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已建立《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套期保值交易的授权范围、审批程序、风险管理等做出了明确规定,能够有效规范期货套期保值交易行为,控制交易风险;

2、明确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原则:套期保值业务将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匹配,以保值为原则并结合市场情况,适时调整操作策略,最大程度对冲价格波动风险,提高保值效果;

3、公司将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在授权额度范围内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

4、公司与具有合法资质的期货经纪公司或具有合法资质的金融机构开展套期保值交易业务,规避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

5、设置多层级审批决策机制,内控审计部不定期对套期保值业务进行检查,确保套期保值业务人员及其他相关部门人员在执行工作程序时严格遵循公司制度的要求。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通过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可以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规避和防范碳酸锂价格波动给公司带来的经营风险,有利于公司实现稳健的生产经营。

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股子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充分发挥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有助于降低碳酸锂市场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已制定了《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审批权限、业务流程、风险管理等作出了明确规定,有利于控制和防范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风险。公司已编制《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报告》,对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进行了分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具有可行性,有利于稳定生产经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特此公告。

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03399 证券简称:吉翔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1

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3年8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8月28日分别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表决截止时间2023年8月30日15时。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7人,会议由董事长杨峰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锦州吉翔钼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鉴于公司锂盐业务的主要产品碳酸锂的价格受市场价格波动影响明显,为降低产品价格波动给公司带来的经营风险,保持公司经营业绩持续、稳定,公司拟利用期货工具的避险保值功能,根据生产经营计划择机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有效降低市场价格波动风险,保障主营业务稳步发展。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投入保证金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上述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单边)价值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制定〈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鉴于公司拟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故制定了《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是以规避碳酸锂价格波动等风险为目的,实现稳健经营,具有必要性;公司已经就套期保值业务的额度、品种、具体实施等做出了明确的规定,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是可行的。通过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可以实现以规避风险为目的的资产保值,增强公司财务的稳健性,符合公司稳健发展的要求,因此公司及子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

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关于申请广州期货交易所碳酸锂指定交割厂库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旗下子公司向广州期货交易所申请碳酸锂指定交割厂库的资质,并授权经营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申请相关事项。

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半年报摘要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状况,公司编制了《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根据公司战略规划及优化子公司资产结构,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2.13亿元对公司全资子公司辽宁新华龙大有钼业有限公司进行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新华龙大有的注册资本变更为7.13亿元,公司仍持有其100%股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增资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