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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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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3-08-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3170 公司简称:宝立食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4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170 证券简称:宝立食品 公告编号:2023-031

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3年8月3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8月20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马驹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经济参考报》上披露的《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34),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同意聘任李潇涵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经济参考报》上披露的《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5),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03170 证券简称:宝立食品 公告编号:2023-032

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8月3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8月20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绚女士主持,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经济参考报》上披露的《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34),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03170 证券简称:宝立食品 公告编号:2023-034

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规定,现将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宝立食品”)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308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或非限售存托凭证一定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001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0.05元,共计募集资金40,210.05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4,00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36,210.05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7月12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扣除原预付的承销及保荐费(不含税)200.00万元和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497.32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33,512.7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349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泰君安于2022年7月12日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松江支行、宁波银行上海分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南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3 年 5 月 15 日,公司与山东宝莘食品科技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松江支行及国泰君安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开立和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1、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松江支行及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南分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已于2023年5月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经济参考报》上披露的《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

2、公司在宁波银行上海分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已于 2023年7月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年7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经济参考报》上披露的《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6)。

三、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为补充公司日常经营周转所需资金,信息化中心建设项目主要为公司发展提供技术支撑。因以上项目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因此不对其进行单独的项目收益核算。

(三)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根据山东宝莘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年生产100,000吨固态食品调味料、20,000吨半固态食品调味料、5,000吨农产品粗加工项目进展的实际情况,公司已于前期以自有资金投入项目。经公司2023年4月10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3年5月5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嘉兴生产基地(二期)建设项目、信息化中心建设项目变更为山东宝莘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年生产100,000吨固态食品调味料、20,000吨半固态食品调味料、5,000吨农产品粗加工项目。募投项目变更后,公司已以募集资金投入该项目。

截至报告期末,前述先期投入未进行置换。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或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需要说明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经公司2023年4月10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3年5月5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以下变更:

受到公司业务结构和市场环境变化的影响,嘉兴生产基地(二期)建设项目变更为山东宝莘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年生产100,000吨固态食品调味料、20,000吨半固态食品调味料、5,000吨农产品粗加工项目。

为积极配合重大市政工程项目的顺利推进,信息化中心建设项目原项目实施地进行拆迁,鉴于公司目前尚未有合适的、明确的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的规划选址,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加强现有项目投资建设的角度出发,信息化中心建设项目变更为山东宝莘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年生产100,000吨固态食品调味料、20,000吨半固态食品调味料、5,000吨农产品粗加工项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经济参考报》上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

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特此公告。

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0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3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截止2023年6月30日,公司已办妥嘉兴生产基地(二期)建设项目和信息化中心建设项目所开设募投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并将账户余额总计20,513.74万元(含专户利息净收入)转入变更后项目山东宝莘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年生产100,000吨固态食品调味料、20,000吨半固态食品调味料、5,000吨农产品粗加工项目所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

注2:受到公司业务结构和市场环境变化的影响,嘉兴生产基地(二期)建设项目和信息化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相应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为山东宝莘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年生产100,000吨固态食品调味料、20,000吨半固态食品调味料、5,000吨农产品粗加工项目,关于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详见上表。

注3: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大于承诺投入金额,系募集资金账户的利息收入用于项目所致。

注4:合计尾数差异系四舍五入造成,“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项下合计数仅包含变更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截至2023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该金额系变更前原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余额转入,包含原募投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及募集资金专户利息净收入

证券代码:603170 证券简称:宝立食品 公告编号:2023-035

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3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同意聘任李潇涵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查李潇涵先生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其具备行使职权相应的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形。李潇涵先生的任职资格合法,能够胜任相应岗位的职责,聘任程序合法合规。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聘任李潇涵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特此公告。

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1日

附件:

李潇涵先生简历

李潇涵先生,男,1987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历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员,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并购融资部项目经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助理董事、董事、执行董事、高级执行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潇涵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证券代码:603170 证券简称:宝立食品 公告编号:2023-033

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第十四号一一食品制造》的要求,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3年第二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公司2023年第二季度主要经营情况

(一)主营业务按产品类别分类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表中数据尾数差异系四舍五入造成。

(二)主营业务按销售渠道分类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主营业务按地区分布分类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表中数据尾数差异系四舍五入造成。

注2:对于集团采购客户,客户所处区域以直接和公司发生采购交易的客户注册地所在区域为准。天猫、京东等电商自营平台的线上B2C收入所属区域为公司于电商平台所注册销售主体的注册地所在的区域。

二、2023年第二季度经销类客户变动情况

单位:家

注:公司经销类客户包括经销商、贸易商、指定采购和餐饮供应链客户,本季度数量系指本季度与公司发生业务的经销类客户数量

以上经营数据信息来源于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数据,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之用,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