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0523 证券简称:广州浪奇 公告编号:2023-060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关于部分涉案人员调查事宜
2021年1月,公司披露了前任副董事长兼总经理陈建斌、前董事会秘书王志刚因涉嫌职务违法被监察机关立案调查,公司中层邓煜、黄健彬等人涉嫌挪用资金案被广州市公安局南沙区分局立案侦查。2021年5月,公司原董事长傅勇国涉嫌严重职务犯罪,被广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逮捕决定。2021年7月,公司披露了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检察院收到了广州市南沙区监察委员会移送审查起诉的陈建斌、王志刚、黄健彬、邓煜、姚之琦、王健的案件材料。2021年8月,公司披露了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检察院也已收到了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检察院向其移送审查起诉前述人员的案件材料。公司贸易业务所涉及的存货风险、应收预付等债权债务情况均与前述人员有关,公司将积极配合有关部门,以查清事实真相,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和利益。截至目前,公司尚未获悉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后续将根据案件进展情况积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网址: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圆满完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项目
2022年4月30日,公司披露了《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轻工集团以现金6亿元认购本次发行的全部股票。5月24日,公司股东大会已通过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7月28日,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获得了中国证监会受理。8月10日,公司收到了《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8月26日,公司披露了反馈意见的回复公告。目前,公司非公开发行项目各项工作正积极有序推进中。12月8日,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进行了审核。2023年1月1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2号)。2023年3月15日,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正式上市,公司完成了非公开发行工作的全部程序。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网址: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推进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项目
2023年5月1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提示性公告》,公司拟与控股股东轻工集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事项。2023年6月8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本次重大资产置换的相关议案并披露了《重大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公司拟以所持有的南沙浪奇100%股权、韶关浪奇100%股权、辽宁浪奇100%股权、日化所60%股权与轻工集团新仕诚60%股份等值部分进行资产置换。拟置出资产交易价格超过拟置入资产交易价格的置换差额由轻工集团以现金方式补足。2023年7月13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2023年8月12日,公司披露了《重大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之标的资产过户完成的公告》及《重大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报告书》,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置出资产和置入资产过户已完成,公司已持有新仕诚60%的股份,南沙浪奇100%股权、韶关浪奇100%股权、辽宁浪奇100%股权、日化所60%股权已变更至轻工集团名下。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网址: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四)公司重整计划后续执行情况
2021年12月23日,广州中院裁定确认《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并终结广州浪奇破产重整程序。重整后,一方面,部分债权已按重整计划的规定获得了清偿,但仍存在部分债权债务诉讼或因证据不足未起诉案件需跟进处理,与贸易相关的资产追收等仍存在重大的不确定性。另一方面,改善了公司资产负债结构,增强了持续经营及盈利能力,公司重回良性发展轨道。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做好生产经营,同时高效推进与控股股东轻工集团的资产置换事项,探索实现业务转型,聚焦于稳定运营与盈利的食品饮料与文化创意园区开发和运营服务,从而增强上市公司的资产质量及竞争力、提升上市公司盈利的稳定性及持续性,实现上市公司股东价值最大化的目标。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网址: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523 证券简称:广州浪奇 公告编号:2023-062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现将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浪奇”或“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2号)核准,2023年3月公司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非公开发行普通股股票223,048,327股,发行价格2.6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599,999,999.63元,扣除各项不含税发行费用7,354,847.71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92,645,151.92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股本)为223,048,327元,其余额369,596,824.92元转入资本公积。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广东中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认购资金总额的验资报告》(中职信验字(2023)第0002号)。
(二)募集资金本半年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366,645,152.29元(不含本次发行费用7,354,847.71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228,957,229.87元(其中利息收入2,957,230.24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本次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实施专户管理。
公司与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签订时间和协议主要内容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2023年上半年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3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2023年上半年未发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及实施方式变更。
(三)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报告期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公司尚未使用募集资金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目前存放在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内进行专户管理。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的情况。
六、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三十一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
■
注:不包含本次发行费用。
证券代码:000523 证券简称:广州浪奇 公告编号:2023-059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18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3年8月29日在公司1号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了会议。监事应到3人,实到3人(其中监事会主席刘卫红以通讯方式出席),占应到人数的100%。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卫红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投票表决的人数超过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表决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和《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和《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和《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审议通过公司《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523 证券简称:广州浪奇 公告编号:2023-058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18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3年8月29日在公司1号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了会议。应到董事6人,实到董事6人(其中独立董事邢益强以通讯方式出席),占应到董事人数的100%,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郑坚雄主持,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投票表决的人数超过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表决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和《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表决结果为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和《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审议通过公司《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表决结果为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审议通过公司《关于调整公司架构的议案》;(表决结果为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经营管理需要,经公司研究决定,对公司组织架构进行调整优化,调整后的职能部门设置为董事会秘书处、党政办公室、综合管理部(含技术中心)、工会、团委、纪委办公室、财务部、法律合规部,除以上部门外,原有其他职能部门撤销。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