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9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3年

8月31日

查看其他日期

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3-08-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580 公司简称:卧龙电驱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4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3年半年度不实施利润分配,也不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580 证券简称:卧龙电驱 公告编号:临2023-043

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二十七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卧龙电驱”)八届二十七次临时董事会会议于2023年08月2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和材料已于2023年08月19日分别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发出。公司现有董事9人,参会董事9人,其中董事莫宇峰,独立董事陈伟华、黄速建、邓春华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由董事长庞欣元主持,公司监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卧龙电驱2023年半年度报告》和《卧龙电驱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特此公告。

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08月31日

证券代码:600580 证券简称:卧龙电驱 公告编号:临2023-044

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二十四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卧龙电驱”)八届二十四次监事会会议于2023年08月29日在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人民大道西段1801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和材料已于2023年08月19日分别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孙慧芳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卧龙电驱2023年半年度报告》和《卧龙电驱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特此公告。

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08月31日

证券代码:600580 证券简称:卧龙电驱 公告编号:临2023-045

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09月07日(星期四) 上午 10:00-11: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

(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3年08月31日(星期四) 至09月06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wolong600580@wolong.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3年08月31日发布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3年上半年度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3年09月07日上午10:00-11:00举行2023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3年上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09月07日上午10:00-11: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董事长:庞欣元

董事、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吴剑波

独立董事:邓春华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3年09月07日上午10:00-11: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3年08月31日(星期四) 至09月06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wolong600580@wolong.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李赛凤

电话:0575-82176628

邮箱: wolong600580@wolong.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8月31日

证券代码:600580 证券简称:卧龙电驱 公告编号:临2023-046

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卧龙电驱”、“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6号”)相关规定,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以下简称“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免于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文件规定:“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同时要求“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01月01日起施行。由于财政部的上述规定,公司将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从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一)会计政策变更性质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属于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变更会计政策。

(二)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根据规定,公司自2023年01月01日起执行“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三)会计政策变更内容

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

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四)本次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准则解释第16号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衔接规定,对期初数据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调整,对公司2023年01月01日合并财务报表的累计影响数(未经审计)预计如下:

单位:元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6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本期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0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