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300256 证券简称:ST星星 公告编号:2023-047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是 √否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电动车业务开展情况
截至目前,江西立马的电动自行车于2023年6月开始生产销售,电动摩托车的企业生产准入于2023年7月获工信部审批同意,尚需工信部产品公告及实施3C 认证后方可进行电动摩托车生产和销售。
2、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的事项
公司于2021年9月2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2022年11月18日,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监会送达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2〕161号】。2023年8月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送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56号】。
3、公司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事项
因公司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六项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于2022年4月28日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2022年审计报告未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根据《创业板上市规则》第9.9条第一款的规定,公司符合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并于2023年4月25日向深交所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根据《创业板上市规则》第9.11条的规定,公司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事项处于补充材料阶段,最终能否获得深交所审核同意存在不确定性。
江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应光捷
2023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