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259 公司简称:广晟有色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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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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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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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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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简称:广晟有色 证券代码:600259 公告编号:临2023-033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第五次会议于2023年8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18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形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会议由董事长张喜刚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作出决议如下:
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摘要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二、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公司公告“临2023-035”)
三、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详见公司公告“临2023-036”)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聘任李保云先生担任公司总裁、林振东先生担任公司副总裁,任期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李保云先生、林振东先生的简历请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聘任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为完善董事会建设,补充董事成员,经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推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董事会同意提名李保云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李保云先生的简历请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聘任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候选人李保云先生需经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方能成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五、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公司公告“临2023-037”)
六、会议还听取了《公司近期生产经营情况汇报》《公司2023年上半年安全环保工作报告》《石人嶂公司改革方案》以及《关于红岭钨矿6000吨/天采选扩建项目的情况汇报》《2023年上半年审计工作总结》五项专项工作汇报。
特此公告。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八月三十一日
附件:
李保云,男,1968年05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曾任广东省大宝山矿业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董事、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党委书记。现任公司党委副书记,总裁。
林振东,男,1975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曾任梅州市委信访局副局长,梅州市政府驻北京联络处副主任,梅州市金雁实业集团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党委书记,梅州市金雁铜业公司总经理,广东金雁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党委书记,梅州开放大学校长,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经营管理部副部长。现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裁。
证券简称:广晟有色 证券代码:600259 公告编号:临2023-035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编制了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931号)核准,本公司向十五家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不超过90,540,687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40.31元,实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4,633,619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396,081,181.89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9,837,724.92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86,243,456.97元。
上述募集资金业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喜验字2022Y00020”验资报告予以审验。其中增加注册资本(股本)人民币34,633,619.00元,增加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1,351,609,837.97元。
(二)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累计使用金额及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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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募集资金净额138,624.35万元,2022年度使用募集资金52,786.48万元,2023年1-6月使用募集资金10,941.97万元,截至2023年6月30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为63,728.46万元。
截至2023年6月30日,存放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净额542.57万元、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尚未置换金额542.01万元)为6,530.63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69,000.00万元。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1年第四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2021年第八次会议审议及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相关费用后的净额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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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8,000t/a高性能钕铁硼永磁材料项目” 拟投入募集资金额与募集资金实际可投资金额的差额983.77万元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发行费用。
若本次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级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需要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与存放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规定,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2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公司在下列银行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户信息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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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规定,公司于2022年3月7日与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于2022年3月10日与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体育西支行、广东富远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已更名为“广东省富远稀土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于2022年3月16日与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广东晟源永磁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多方监管协议履行情况良好。
(二)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储专户余额为65,306,321.35元,具体存放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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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2年4月7日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2年第四次会议审议和第八届监事会2022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12,637.48万元。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中喜特审2022T00254号)。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2年3月14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2年第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2022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023年3月15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不超过69,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69,000.00万元。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特此公告。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八月三十一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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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259 证券简称:广晟有色 公告编号:2023-037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9月1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9月18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广州市番禺区汉溪大道东386号广晟万博城A塔写字楼 37楼董事会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9月18日
至2023年9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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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及议案2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23年6月2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议案3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23年8月3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议案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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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拟出席现场会议的法人股东应持证券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如法定代表人本人出席)或授权委托书(如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见附件)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参会登记手续。
(二)拟出席现场会议的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授权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参会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三)登记地点:广州市番禺区汉溪大道东386号广晟万博城A塔写字楼 36楼证券法律部、海口市龙华区滨海大道69号海口宝华海景大酒店8楼809房。
(四)登记时间:2023年9月11-12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7时。
六、其他事项
(一) 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的食宿与交通费用自理。
(二) 股东委托他人出席股东大会,应递交书面委托书,并注明委托授权范围。
特此公告。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9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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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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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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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广晟有色 证券代码:600259 公告编号:临2023-034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2023年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2023年第五次会议,于2023年8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18日以书面、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罗华伟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作出决议如下:
一、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表决通过《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编制审议程序进行了全面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2、《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方面如实地反映了公司本期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
3、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严格遵守保密规定,无损害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行为;
4、公司监事会和监事保证本报告所披露的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二、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表决通过了《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特此公告。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三年八月三十一日
证券简称:广晟有色 证券代码:600259 公告编号:临2023-036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经董事长提名及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同意聘任李保云先生为公司总裁,聘任林振东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附后)。
独立董事意见:经审查,未发现本次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相关法律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董事会聘任李保云先生担任公司总裁、聘任林振东先生担任公司副总裁。
特此公告。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八月三十一日
附件:
李保云,男,1968年05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曾任广东省大宝山矿业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董事、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党委书记。现任公司党委副书记,总裁。
林振东,男,1975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曾任梅州市委信访局副局长,梅州市政府驻北京联络处副主任,梅州市金雁实业集团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党委书记,梅州市金雁铜业公司总经理,广东金雁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党委书记,梅州开放大学校长,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经营管理部副部长。现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