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文互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986 公司简称:浙文互联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一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4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
■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986 证券简称:浙文互联 公告编号:临2023-048
浙文互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文互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文互联”或“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18日以通讯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23年8月29日以现场加通讯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宋力毅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全体监事认真审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文互联2023年半年度报告》、《浙文互联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系基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使用需要,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公司发展规划,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本次借款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均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不影响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主要财务数据指标。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文互联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临2023-049)。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8月修订)》等相关规定,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文互联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临2023-050)。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且相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文互联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临2023-051)。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浙文互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00986 证券简称:浙文互联 公告编号:临2023-047
浙文互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文互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文互联”或“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18日以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23年8月29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会议由董事长唐颖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浙文互联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文互联2023年半年度报告》、《浙文互联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文互联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临2023-049)。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文互联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临2023-050)。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文互联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临2023-051)。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文互联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临2023-052)。
特此公告。
浙文互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1日
● 报备文件
浙文互联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0986 证券简称:浙文互联 公告编号:临2023-049
浙文互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
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文互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文互联”或“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提供有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其中向AI智能营销系统项目实施主体杭州浙文互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文互联科技”)提供不超过20,768.45万元的借款;向直播及短视频智慧营销生态平台项目实施主体秀咔网络科技(杭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秀咔”)提供不超过29,283.29万元的借款。借款期限为3年,到期后,如双方均无异议,该借款可自动续期,借款利率为公司银行借款之平均利率水平(5%),本次借款仅限用于前述募投项目的实施,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浙文互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454号),公司获准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64,948,453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为4.85元/股,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799,999,997.05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8,972,592.88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91,027,404.17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8月17日全部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3年8月18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圆全验字[2023]000018号)。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子公司依照规定开设了募集资金专户,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浙文互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说明书”)“第三节 本次证券发行概要”,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8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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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的情况
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AI智能营销系统项目”、“直播及短视频智慧营销生态平台项目”的实施主体分别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文互联科技、杭州秀咔。
1、鉴于“AI智能营销系统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文互联科技实施,为满足募投项目实施的资金需求,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拟按照公司银行借款之平均利率水平(5%),使用募集资金不超过20,768.45万元向浙文互联科技提供借款以实施“AI智能营销系统项目”,并对其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进行集中管理和使用,本次借款仅限用于该募投项目的实施,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展和实际资金需求,在借款额度内一次或分期向浙文互联科技提供借款,借款期限自实际借款发生之日起3年。浙文互联科技可根据其实际经营情况分期、提前或到期一次性偿还公司。到期后,如双方均无异议,该笔借款可自动续期。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上述借款事项后续具体工作。
2、鉴于“直播及短视频智慧营销生态平台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秀咔实施,为满足募投项目实施的资金需求,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拟按照公司银行借款之平均利率水平(5%),使用募集资金不超过29,283.29万元向杭州秀咔提供借款以实施“直播及短视频智慧营销生态平台项目”,并对其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进行集中管理和使用,本次借款仅限用于该募投项目的实施,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展和实际资金需求,在借款额度内一次或分期向杭州秀咔提供借款,借款期限自实际借款发生之日起3年。杭州秀咔可根据其实际经营情况分期、提前或到期一次性偿还公司。到期后,如双方均无异议,该笔借款可自动续期。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上述借款事项后续具体工作。
四、借款对象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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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本次借款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浙文互联科技、杭州秀咔分别提供借款,是基于“AI智能营销系统项目”“直播及短视频智慧营销生态平台项目”的建设需要,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等符合公司业务发展方向以及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提供借款的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向其提供借款期间对其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具有控制权,财务风险可控。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满足了募投项目建设的需要,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从而进一步提升市场竞争力。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8月修订)》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
七、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系基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使用需要,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公司发展规划,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本次借款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均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不影响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主要财务数据指标。
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有利于募投项目的开展和顺利实施,符合公司的长远规划和发展需要。上述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没有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全体股东和公司的利益。公司本次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
特此公告。
浙文互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00986 证券简称:浙文互联 公告编号:临2023-050
浙文互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
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文互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文互联”或“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373,584.90元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浙文互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454号),公司获准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64,948,453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为4.85元/股,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799,999,997.05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8,972,592.88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91,027,404.17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8月17日全部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3年8月18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圆全验字[2023]000018号)。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子公司依照规定开设了募集资金专户,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
二、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和置换情况概述
截至2023年8月29日,公司以自有资金预先支付不含增值税发行费用人民币2,373,584.90元,该金额已经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浙文互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天圆全专审字[2023]001084号)验证,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一次性置换。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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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373,584.90元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日未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四、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且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8月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内容及程序合法合规。因此,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8月修订)》等相关规定,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
(三)会计师事务所的鉴证意见
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浙文互联管理层编制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15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8月修订)》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浙文互联截至2023年8月29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情况。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1、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2、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且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8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
特此公告。
浙文互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00986 证券简称:浙文互联 公告编号:临2023-051
浙文互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管理购买产品: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
● 现金管理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将严格控制风险,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存款类产品,整体风险可控,但并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受到宏观经济、市场波动等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浙文互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文互联”或“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存款类产品(包括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月内,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总额度。
一、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的目的
为提高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增加资金收益,以更好的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
(二)现金管理的金额和期限
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8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月内,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总额度。
(三)资金来源
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
1、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浙文互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454号),公司获准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64,948,453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为4.85元/股,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799,999,997.05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8,972,592.88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91,027,404.17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8月17日全部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3年8月18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圆全验字[2023]000018号)。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子公司依照规定开设了募集资金专户,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
2、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根据《浙文互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说明书”)“第三节 本次证券发行概要”,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8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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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投资方式
为控制资金使用风险,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存款类产品(包括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单项产品持有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且投资产品不得进行质押。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二、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存款类产品(包括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月内,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总额度。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存款类产品(包括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整体风险可控,但并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受到宏观经济、市场波动等的影响。
(二)风控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大额存单、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约期存款等。
2、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资金的运作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8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公司本次对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能增加一定的投资收益,更好的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造成较大影响。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等相关规定,结合所购买产品的性质,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五、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以更好的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本次现金管理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2023年8月修订)》等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且相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1、浙文互联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上市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且上市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上市公司上述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8月修订)》等有关规定。
2、浙文互联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本保荐机构同意浙文互联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特此公告。
浙文互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00986 证券简称:浙文互联 公告编号:临2023-052
浙文互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文互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注册资本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浙文互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454号),公司获准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64,948,453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截至目前,公司已完成上述股份的登记托管手续,公司总股本由1,322,425,609股增至1,487,374,062股,公司注册资本由1,322,425,609元增至1,487,374,062元。
二、修订《公司章程》的内容
根据上述注册资本和股本变更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修订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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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将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根据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和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有效期的议案》的相关授权,上述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择机办理《公司章程》的工商备案事宜。
特此公告。
浙文互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