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513 证券简称:蓝丰生化 公告编号:2023-080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对外投资进展事项
由于公司对江西德施普未能实现控制,为控制投资风险,公司正与交易对手方开展商务谈判,商讨终止该协议的履行,尽力减少对公司的损失,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对外投资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5)。
(二)控制权变更事项
1、2023年6月16日,郑旭先生与苏化集团、格林投资签署《江苏苏化集团有限公司、苏州格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郑旭关于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1》”),约定苏化集团、格林投资分别向郑旭先生转让其持有的公司34,334,137股、33,123,295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合计占发行股份前公司总股本的18.04%。同时,基于股份转让交易整体进程,苏化集团、格林投资同意自协议签署之日起至交割日止,将持有的公司股份的表决权唯一的、排他的委托郑旭先生行使,表决权包括但不限于持有的公司股份的提名权、提案权、表决权等全部股东权利,但不包括分红权等财产性权利。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1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一致行动人协议、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协议暨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37)。
2、2023年6月16日,巽顺投资分别与海南锦穗、TBP签署《海南海南锦穗控股有限公司与安徽巽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2》”)、《TBP Noah Medical Holdings(H.K.) Limited与安徽巽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3》”),约定海南锦穗、TBP分别向巽顺投资转让其持有的蓝丰生化17,000,000股、11,601,123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合计占发行股份前公司总股本的7.65%。
3、2023年6月16日,格林投资与海南锦穗签署《苏州格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海南海南锦穗控股有限公司关于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表决权委托协议〉之终止协议》(以下简称“《〈表决权委托协议〉之终止协议》”), 约定格林投资将所持有的公司33,123,295股股份向郑旭先生转让,海南锦穗放弃依据《表决权委托协议》而享有的对上述公司股份的优先权,双方同意自《〈表决权委托协议〉之终止协议》签署之日起,《表决权委托协议》终止。若格林投资与郑旭先生之间的股份转让终止且关于相应股份的表决权委托终止的,则《表决权委托协议》效力即恢复,双方应当继续履行《表决权委托协议》的相关约定。
4、2023年6月16日,郑旭先生与巽顺投资签署《一致行动协议》,约定巽顺投资应当在公司的运营管理和公司法人治理中的所有重要事项方面,作为郑旭先生的一致行动人,决策意见与郑旭先生保持一致,有效期24个月。
5、2023年6月16日,公司与郑旭先生控制的兮茗投资签署《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与青岛兮茗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协议》(以下简称“《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协议》”),约定公司向特定对象兮茗投资发行不超过106,000,000股(含本数)的股票,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发行价格为3.8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40,280.00万元人民币(含本数),兮茗投资以现金方式全额认购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同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会议,并于2023年7月28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与发行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协议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6、若上述股份转让、一致行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最终达成,兮茗投资拟将持有公司股票106,000,000股(占发行股份后公司总股本的22.56%,表决权比例为22.56%);郑旭先生将持有公司股票67,457,432股(占发行股份后公司总股本的14.36%,表决权比例为14,36%)。公司控股股东将变更为兮茗投资,实际控制人为郑旭先生,实际控制人合计持有公司股票173,457,432股(占发行股份后公司总股本的36.92%,表决权比例为36.92%)。巽顺投资持有公司股票28,601,123股(占发行股份后公司总股本的6.09%,表决权比例为6.09%),系郑旭先生的一致行动人。
7、2023年7月10日,《股份转让协议1》约定的股份转让事项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1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控制权变更事项进展暨股东协议转让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4)。
8、2023年8月9日,《股份转让协议2》、《股份转让协议3》约定的股份转让事项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1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股东协议转让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3)。
证券代码:002513 证券简称:蓝丰生化 公告编号:2023-079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徐州蓝丰生化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以下简称“徐州蓝丰”,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的名称为准)。徐州蓝丰注册资本为500万元人民币,由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蓝丰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丰进出口”)以自有资金出资,公司持股60%,蓝丰进出口持股40%。
本次投资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徐州蓝丰生化科技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出资方式:货币资金
5、股权结构:公司持有60%股权,蓝丰进出口持有40%股权
6、经营范围:生物农药生产;农药批发;农药生产;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专用化学产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再生资源加工;化工产品生产;机械设备销售等。
7、注册地:江苏省新沂市
8、法定代表人:任庆德
(以上信息以市场监督管理局最终核准为准)
三、本次投资目的、存在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对外投资的目的
本次拟投资设立的徐州蓝丰系公司整体运营发展需要,对公司未来发展具有积极意义和推动作用,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和公司发展战略。
2、存在的风险
全资子公司成立后可能会面临经营风险、管理风险及政策风险等各方面的不确定性因素。公司将加强对全资子公司的管理和风险控制,以不断适应业务要求和市场变化,积极防范和应对上述风险。
目前,公司已建立了完善的治理结构和内控体系,可以对子公司实施有效的管理,促使子公司合法、合规运作。
3、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将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有利于提高公司经济效益,提升公司的竞争力和综合实力,对公司未来发展具有积极意义和推动作用,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和公司发展战略。公司本次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投资额为人民币 500万元,所使用的资金均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四、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002513 证券简称:蓝丰生化 公告编号:2023-077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3年8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已于2023年8月19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郑旭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监事和高管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详见2023年8月31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的相关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公司拟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徐州蓝丰生化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以下简称“徐州蓝丰”,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的名称为准)。徐州蓝丰注册资本为500万元人民币,由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蓝丰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丰进出口”)以自有资金出资,公司持股60%,蓝丰进出口持股40%。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详见2023年8月31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002513 证券简称:蓝丰生化 公告编号:2023-078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3年8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已于2023年8月19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韩宜辰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3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详见2023年8月31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