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375 证券简称:亚厦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1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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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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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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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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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小明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375 证券简称:亚厦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3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2023年半年度信用减值
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半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人民币10,516.86万元、资产减值损失合计人民币-2,959.72万元,合计7,557.14万元,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资产进行了分析,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相应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及拟计入的报告期
公司对截至2023年6月末的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应收票据、长期应收款、其他应收款、存货等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判断存在发生减值的迹象,需要计提减值准备。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项目主要为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存货及合同履约成本,计提各项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7,557.1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即2022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8,624.09万元的40.58%。本次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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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原因
1、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公司按照金融工具减值计提政策,对于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应收票据、长期应收款、其他应收款,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类款项,单项计提坏账准备;除单项评估信用风
险外,基于共同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类款项,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
2、存货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公司按存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其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的,本公司对于
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并进一步考虑是否应计提亏损合同有关的预计负债:
①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②为转让该相关商品或服务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考虑所得税及少数股东损益影响后,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将减少2023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净利润6,498.52万元,相应减少2023年6月末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权益6,498.52万元。
三、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依据充分,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更加公允地反映截止2023年6月30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
特此公告。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375 证券简称:亚厦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0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18日以传真、邮件或专人送达形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8月29日上午10时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7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名,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会议经通讯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刊登在2023年8月31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375 证券简称:亚厦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2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8月18日以专人送达、邮件、电话通知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23年8月29日下午15时在公司12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形式举行。本次会议应到监事三名,实到三名,符合召开监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吕浬女士主持。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刊登在2023年8月31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九日